剛才在看成都經濟電視臺晚間七點半檔的新聞,報導一位民工干了活卻沒拿到工錢,他於是到該移動通信大樓的頂樓(八樓)上的窗戶上坐著,當然這一舉動是嚇煞了許多人了,於是110等警力即刻前去維護治安,心理專家以及談判專家等等都去了,這時候電視臺也同期聲採訪了許多在現場的觀眾,許多人當然包括筆者各位看客都認為肯定是不值了,生命是無價的,肯定這位當事者是最知道的,如果一旦跳了下來,肯定什麼都沒有了.好在經過了四個多小時,當事者終於聽從勸解下了窗戶,畫面中出現了我們常見的一幕,他肯定是被某某派出所帶走了,在這個過程中,記者採訪了這位當事者,問欠了他多少錢,為什麼要採取這樣的手段呢?他說,他欠別人的錢要還,這次他做工後還欠他兩千多沒給他.
最後播音員肯定是說了一番欠錢可以上法院起訴,找什麼什麼相關結構的,完全沒必要這樣的.他這裡我想問的是:難道這位當事者朋友他不知道嗎?願意為了兩千多塊錢站在八樓高的地方拿生命來開玩笑?他難道沒找過相關機構?別忘了,在我們面前的這位當事者,是一位徹底的弱勢群體中的代表,或許他去過,被百般推諉或拖拉,或許他沒有去過,他已經被聽說過的種種不可能導致灰心失望進而絕望.面對這個社會,他只有坐在用他血汗和心血建築起來的,養著一批高貴身份居住地方來面對這個世界^^^^^
更難過的是我們的傳媒,既然播出了採訪這位當事者被欠工錢的消息也就代表著你們的認同,再退一萬步來說,當事者肯定也不敢亂開玩笑,隨隨便便玩了一次擾亂社會治安.為什麼不接著去採訪一下欠當事者錢的公司抑或老闆?既使你們很忙,一個後續報導或你們常用的本臺將予以繼續關注的話也沒有.很不明白,你們報導這件事情的出發點,我猜想是出於獵奇的角度的,根本起不到為社會弱勢群體代言的作用,滿足的只是眼球,和眼球後面對收視率的苛求,對經濟指標的奢求,冷漠的是社會的良心,和社會弱勢群體對你們的希望.不過話又說了回來,現在有幾家媒體又是為這些人代言的?也許是錢太厚了,弱勢群體們微弱的聲音是穿透不過來的,你們永遠願意多播出幾分鐘廣告而不是多幾分甚至不基於責任的同情的報導.
這位當事者我認為他很冤,從我們的教育中告訴我們的地主的心狠,讚揚了故事中那些和地主,古代官僚作對的那些人們.那麼對於今天這些為富不仁者呢,我們的媒體沒有了聲音,只有了對當事者耍猴似的獵奇,要知道這些為富不仁者,有時候連古代地主也不如(看看當今社會的仇富現象就明白一切了).
這類故事版本通常都有一個固定的模式結局:鬧事者(當事人)被帶走了,社會治安恢復了,是在告訴我們什麼呢?套用一句話,是不是」犯此事者,雖遠必誅?」警告此類人等,不可在此丟人現眼,錢有什麼重要的呢,給城市形象抹黑那才嚴重呢?也許,更多沒領工錢的民工,更多社會上的弱勢群體在看了此報導後有此想法的人都肯定要另想他法去了,是的,治安工作上是取得一定成績,人心也一時穩定了,但就長久來說,是不是就平了社會的怨氣,人心就真正思安,就穩定一世??願社會,政府,媒體共思,當然,前提要求我們社會的每一個群體中的個人,在弱勢群體面前不要去獵奇,而要去多思考,媒體更要擔當起責任,擔當弱勢群體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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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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