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日本夫婦因活體器官移植遭判刑
因和熟友金錢交易以活體腎臟移植的一位日本漁業負責人和其妻子被松山區法院宇和島分部判處一年徒刑,緩刑三年執行。主持法官健太福井(Kenta Fukui)表示:「這對夫妻行為違反器官移植法的精神,嚴重侵害公眾對醫療移植程序的信賴。器官移植法的精神是人道、自願和公平。」他也強烈要求日本政府制訂法案,或起草有關活體器官移植的方針來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山下史智(Suzuo Yamashita)和松下智子(Tomoko Matsushita)這對夫妻去年七月要求一位熟識的女性朋友捐獻腎臟給山下。去年九月,59歲的山下得到腎臟,捐獻腎臟的女性朋友告訴宇和島徳洲會醫院(Uwajima Tokushukai Hospital)她是山下的妹妹。
山下和松下夫婦並沒有計畫上訴。這個案例引起關注,因為它是自1997年日本器官移植法實施後,第一宗牽扯器官移植交易的案例。
按照12月26日的裁決,法官斷定山下和松下儘管知道活體移植器官是非法的,還是安排付款購買朋友的腎臟。捐贈者由於捲入這樁案件在早先已經被罰一百萬日幣。
福井說:「在山下接受腎臟器官移植後,這對夫妻給捐贈者三十萬日幣和價值一百五十萬日幣的汽車。這個案件讓等待器官移植的家屬和病患很震撼。」他還說:「若醫院能確認這三個人的戶口或其它合法文件,就可避免發生這件事情。缺乏腎臟器官也是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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