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讓窮人快些走開?
北京市拆遷戶購買經濟適用房將全部一次性付款!《新京報》12月23日的這條新聞同時透露:崇文區政府規定選房時間10分鐘,限時清場,一次性繳清全款,否則取消購房資格。崇文區本次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房,才2600多元一個平方,這樣的價錢乞丐都快要承認很低了。但是新的政策會導致,到了許多窮人之手的鴨子又飛掉。我理解北京市出臺此類政策的原因所在,無非是,拆遷戶已經獲得了政府的補償款,手頭有錢。但我卻難以理解這個政策的目的。拆遷戶手頭有錢了,所以他們可以買便宜的房子,這難道不是政府的目的所在嗎?為何一定要一次性付款?只要銀行願意貸款給這些拆遷戶按揭,想必不會礙政府什麼事兒!窮人靠貸款買了房子,手頭如果還有多餘的錢用來生活與做買賣,是擺脫貧窮改善生活的好辦法,政府也應當高興才是。
但是,有些政府卻似乎不願意這麼想,經濟適用房彷彿他們手頭的恩賜之物,不能輕易讓人得到。如果不是抱著這樣的心態,又怎麼會只給市民10分鐘的選房時間呢?此舉如果是市場行為,消委會肯定會提出警告:這是典型的霸王條款!
北京市此次設置的政策門檻,估計會讓不少誤以為即將實現新居夢的窮人,夢想泡湯。但是,北京市的葫蘆裡,必有深刻的藥物可賣。
買經濟適用房難,難於上青天。李白如果活到今天,他一定會覺得,走蜀道之難相比購買經濟適用房而言,簡直是小菜一碟。蜀道,無非是地形險惡罷了,拿出買經濟適用房的精神,完全可克服。但經濟適用房中的諸多門檻,卻不是吃苦耐勞、勇於探險的精神可以跨越的。
住進經濟適用房之難,究竟難在哪裡?作為解決低收入家庭居住問題的經濟適用房,自打其問世起就被質疑為一個「怪胎」。對於經濟適用房的去向,更多地人都懷疑更多的房子被有錢人或有權人獲取。「山東省直機關經濟適用房建在富人區,最大面積近300平方米」(《第一財經日報》12月15日)的新聞和「安居房變成富人投資的‘第N套住宅’」(新華社2004年12月7日)的「舊聞」都是人們質疑的證據。
事情就是這麼怪:不符合購買條件的人很容易獲得,符合條件的人反而不容易獲得。人們曾經無數次地責怪政策沒有被落實好,被利慾熏心者利用了,連經濟學家何興剛也這麼認為:經濟適用房其實並不缺政策,關鍵是缺落實。今天,我實在忍不住要提醒人們:我們缺的就是政策。假如經濟適用房的面積,政策中沒有任何彈性可言,山東省會出現近30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嗎?假如北京市此次出臺的政策不具有鮮明的霸王性,窮人們會對低價房望而卻步嗎?假如政策規定經濟適用房必須方便窮人出行,「成都市城南與城西首期經濟適用房位置偏遠須配備車輛,低收入者不敢問津」(《中國青年報》5月18日)的事情會發生嗎?從這些情況來看,一些地方的經濟適用房可能就是嚇唬窮人走到一邊去。
當然,在經濟適用房「病情」嚴重的現實語境下,北京的新政策並非一無是處。至少,它可以讓那些無能為力的人快點走開,10分鐘就決定夢想的實現或破滅,相比那些長年累月為房而奔波的人來說,此舉多少有點「人性化」。這就好比病人面對手術刀,總是希望醫生速度快些,既然疼痛是不可避免的,那就不如選擇短痛。
但是,面對那些長期生病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誰可以手起刀落,不留後患?(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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