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登明、冉彤向六四天網介紹秘密宣判秘密處決(圖片由六四天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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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們獲悉本世紀漢源暴動當事人陳滔因打死西昌防暴大隊防暴警察張志明,已經被四川省高院二審秘密宣判、秘密執行死刑;同時,我們還獲悉陳滔的「同案犯」蔡昭、劉勇、王修蛟等也被判處無期、15年、12年徒刑。為此,家屬和律師均表達了憤怒。
四川省高院二審判決蓋章(圖片由六四天網提供) |
12月5日下午,蔡昭父親蔡登明前往成都,和律師一同找到六四天網,出示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05川刑終字第875號判決書,瞭解到陳滔已經被秘密執行死刑。
據蔡登明介紹,陳滔父親陳永忠也是一個農民,已經作為瀑布溝水電站移民定居犍為縣,他在11月中旬獲准與兒子見面,但是,並沒有任何人告訴他兒子即將執行死刑。11月20日之後,陳永忠突然得到犍為縣一個派出所的通知,要陳永忠拿50元錢子彈費去領兒子的骨灰,陳永忠回答當局: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兒子的骨灰,我不領。
根據蔡登明介紹:12月5日上午11點,他前往監獄與兒子蔡昭見面時確認此事,他告訴我「看守所管教親口告訴他,陳滔已經走了」。
為此,我們於12月5日晚上訪問了該案件「首犯」蔡昭的辯護人冉彤律師,他告訴我們:「此前,我根本不知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結果,我多次前往查詢,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正在辦理,有結果會宣判通知,律師不要緊催。12月4我前往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才拿到[2005川刑終字第875號判決書],我已經於當天向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律師協會送達了《關於省高院不依法宣判送達案件法律文書情況的匯報》。」
目前,蔡登明先生正居住在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家,我們正在連夜就此案件採訪詳細情況,將在稍後做連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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