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破車,橫行美國數省

一直到九十年代之前,我所使用過的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車。我的一個在美國的舅舅,80年代中到中國探親的時候,曾經感嘆自己已經20多年沒有騎過自行車了,再騎,感覺竟然非常享受。俺形容他這是吃慣了大魚大肉,忽然改吃喝野菜的那種精神愉悅。 但俺那時騎的,卻是一輛70年代初的「永久」牌載重自行車,老態龍鐘。朋友開玩笑說它是「渾身都響,就是鈴鐺不響」。那時候,怎麼都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可以開四個軲轆的車子。

1990年,俺在美國的第一輛「坐騎」是一部4人座的1986年的「奧茨莫比爾」。哪是教會的一位弟兄「半買半送」,以100美刀的價格賣給俺的。從此俺鳥槍換大炮,從「蹬車」一族,搖身一變成了「開車」一族,這可是一個質的飛躍。雖說俺囊中羞澀,但能供得起這老爺車,已然興奮不已了。

其實就年份來講,俺的這部「奧茨莫比爾」並不算舊,5年都不到嘛。問題是這哥們是一部在車禍中嚴重受損的所謂的 「報廢車」,俗稱叫「Salvaged Car」。它左邊駕駛座方向的車門,已經被撞得凹下去有半米深,然後它的冷卻系統也被撞得傷筋斷骨。哥們開它的時候,必須作「兩手準備」:第一是我必須從它右邊的門進出,否則有可能這車門打開了,就再也關不起來了。第二是俺必須準備很多的機油和冷卻劑。這哥門是個「渾身冒煙,就是屁股不冒煙」的主兒,經常開到半路,俺就得歇一陣子,讓它消消氣,再餵它喝幾大缸。

但沒了它,你還真的寸步難行。俺的那個「銷售團隊」,全得仰仗它的鼻息。說起來還真是多虧了這爺們,否則俺在美國的那「第一桶金」,還不知從何撈起。美國有一些節日是「發財」的好時光,譬如說感恩節,情人節,母親節,聖誕節。通常到了這個節日期間,你只要會花70-80美刀,買些玫瑰啊,康乃馨之類的鮮花。用塑料紙包好後放在水桶裡,往車後廂裡一擱,基本上生意就可以開張羅。要是你能有足夠的幸運,找到一個合適的地點話,那麼3天的節日下來,你賺個800-1000美刀,也不成問題。一枝成本25毛的玫瑰,通常最低的賣價是3美刀。無疑這是一個10倍暴利的生意。

俺是「無照經營」。所以通常只能採取的是那種「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游擊戰法。要是沒車子,這生意當然就翹掉了。美國的警察,雖說執法通常要比中國的「城管」文明些,不搞「抄家」一類連鍋端的缺德事,但他們通常會攆。所以我們就不得不經常更換地點。如果能找到一個人流多,警察又不管的地方,那可就大發了。我曾經創造過10分鐘內銷售35美刀的「輝煌業績」。哪是在紐約上城,一個坐落於某個富人區內的大型購物中心的「交通要塞」上,既是進出車輛的必經之道,又有「Stop」(停車)的標誌,俺只不過是將手中的玫瑰花束,朝那些駕駛員的眼前晃晃而已,這火爆的買賣就馬上就開張了。不過很可惜的是,在這種黃金地段,警察哥們的眼睛,通常也都賊尖,10分鐘之內,俺就被他們「驅逐出境」了。這發財的興奮,與美夢破滅的悲痛,統統都在轉瞬之間。

話說回來,美國擁車容易,養車難。別的不說,買完車,過一陣子後俺去上保險,我的媽媽咪呀,六個月最簡單的一個責任險,價格居然是俺這老爺車的3倍都不止。請人來教車,每小時學費最低25美刀起價。俺大概只花了2小時「啟蒙」吧。後來就乾脆就豁出去了,決定走「自學成才」之路。

俺居然找到一個旅館上夜班的好差使。每小時5美刀薪水,從晚上8點上到第二天清晨8點。這是個臺灣人開的小旅館,坐落在一個小機場的邊上,周圍群山環抱,極其寧靜。大概到了晚上1點鐘過後,整個旅館基本上就沒有進出的客人了。更深人靜,無憂無擾,俺起先是戰戰兢兢地在停車場練一些簡單的動作,然後膽子稍大點了,就練急行,剎車,拐彎等等複雜的動作。再過一個禮拜的時候,俺已經感覺這小小的停車場太乏味太沒刺激了。

白天,俺通常都將車子停得離旅館很遠的地方。因為俺的臺灣老闆說我若把車子停在他旅館的門口,他的客人多半都會給嚇跑了。(門口最顯眼的位置,是他嶄新的BMW750)但是到了半夜的時候,我就會感覺到俺就是這兒的山大王了。萬籟俱寂。你一個人開著輛車窗洞開,被山風吹得呼呼作響的破車,怡然自得地地行進在這個叫「伯克希」的寧靜的小山區裡,那種感覺真是妙不可言。道路不寬,但卻是平整的柏油路,上面看不到任何的坑坑窪窪。路兩邊是茂密的楓樹林,兔子,鹿,臭鼬等一乾大小動物,大大咧咧地從你的車燈裡橫穿過街。偶爾有一兩間鄉村別墅的燈火,一晃而過。撲面而來的的,是美國的鄉村特有的那種寧靜,清香。在大多數時候,在山路盤旋多時,你居然看不到任何來車。那種感覺簡直令人飄飄欲仙。而且還特刺激 -- 因為我即沒有駕駛執照,又沒有汽車保險。我感覺自己簡直就像個遊蕩在群山曠野中,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幽靈。

這樣的冒險,一直到一天晚上,我差點兒被警察逮到才歇手。那一天夜裡,我開了很遠的路,到了凌晨3點多鐘的時候,我發覺自己已經下了山,快要進入到人口密集的城市的邊緣了。這時候我突然發覺自己迷了路,心裏發毛起來。我轉了個彎,拐進一個商場的停車場內,準備在那裡掉頭回去。就在這時候,我突然看到一輛警車跟著我後邊魚貫而入,在離我的車子不到兩米遠的地方停了下來。這哥們也不亮紅燈,和不打警笛,只是用車頭明晃晃的高燈,死死地罩住我的車。非常幸運的是,不知為何,當我離開那裡的時候,這哥們竟然沒有將我攔截下來盤查。我成了他手中的一條漏網之魚。他想他大概只是感覺我有點兒形跡可疑而已。但沒有明顯的違規動作,所以就決定放我一馬了。感謝上帝啊,他若是將我攔截下來的話,呵呵,我真的不敢想像自己的摟子會捅得有多大 -- 沒有駕駛證,也沒有保險。。就算不蹲局子,光罰款和吊銷行車考試資格這兩項,估計就夠俺們喝一壺了。

我考駕駛執照最大的感觸就是:美國和中國,在制度及理念之間的差距實在有若天淵,反映在考駕駛執照,這樣非常細微的生活細節上,更是看得一清二楚。以前我在中國的時候,看到駕駛練習場,裡面密密麻麻地擺滿了各種各樣的障礙物,駕駛員就在這些彎彎曲曲的障礙物中,學習如何規避,繞行,躲閃。。等等高難度的「技巧」。俺那時的印象就是:這開車,可不就是和在做人一個道理麼?你得有很深的城府和心計。知道那些陷阱是你能跨過去的,那些則是你必須繞過去,或躲過去?這就全憑你個人的「本事」了。

但在美國開車,就完全不必學這些奇奇怪怪的,七拐八彎的「本事」。說白了,你是否能拿到駕照執照,考官看的主意是你的「態度」,而不是你的「技術」。你的技巧哪怕再高超,如果上車不系安全帶,左右拐彎不打信號燈,在「Stop」標誌前沒停6秒以上的時間,或者是闖紅燈,看見行人過斑馬線時不停車。。。所有這些在中國司空見慣的開車惡習,只要你犯了其中任何的一條,那麼對不起,你的駕照考試立時就算玩完了。說明在美國開車,也跟在美國做人是同一個道理:你不必有很深的城府和心計,但是你一樣東西你肯定得先學會:那就是守秩序,守法,這比什麼都重要。

多年以後,俺曾經不止一次遇到從中國大陸,或從臺灣來的中國人,對我說他們在國內已經開了幾十年的車子,可來到美國後,「路考」卻三番五次落第,他們都搞不懂這究竟是什麼原因?我想這當然是他們不明白在美國做人,和在中國或臺灣做人,是有極大不同的。這也難怪麼?美國人讀的最多的書是《聖經》,而中國人讀的最多的則是《三國》。《聖經》教人如何「守法」和「守信」。《三國》則教人如何「權謀」和「算計」。這就叫「栽什麼樹苗,結什麼果,撒什麼種子,開什麼花」吧。

言歸正傳,俺的這輛破車,開了將近一年後才進了「墳場」(Junkyard)。但這時俺已經從它那裡榨取了觸目驚心的「剩餘價值」。雖說它經常給我帶來麻煩,但基本上都還算「有驚無險」。譬如有一回,我的教會牧師來旅館看望我,俺親自開車接送。沒想到它居然敢在半路上拋錨。結果我們只好將它送到附近的修理廠。 回家的時候,我們沒有車,俺的這位臺灣牧師當場傳授如何在美國搭「順風車」寶貴經驗:你站在路邊,衝著迎面而來的車輛豎起你的右大拇指頭,人家就會明白你需要一個「Ride」呢。結果我們試驗了一下,嘿嘿,還真靈。一個多小時的車程,我們用這樣的方式搭了3輛不同的便車。

90年的那個寒假,我們在四個軲轆上跑了上萬里的距離。我們住在紐約,但足跡卻遍及新澤西,佛吉尼亞,康乃迪克,賓夕法尼亞,北卡羅萊納等好幾州。我生平中最輝煌的一次銷售記錄,是在北卡羅萊納的一個空軍基地的家屬營中創造的。俺至今都不記得那個小地方叫什麼名字。只記得那天正好是聖誕節,俺們稀裡糊塗地闖進了這個空軍基地家屬的營房-- 哪是一個由好幾排活動房屋(MobilHome)組成的小村子。貌不驚人,我們絕對沒有想像到,在這等簡陋的房子中,竟然居住著一群樂善好施的「富婆」。如果說大多數美國人平時就很慷慨的話,那麼到了聖誕節,他們就簡直像天使。我們在哪裡逗留了一個多小時吧,賺了多少銀子呢?俺沒敢問別人,自己口袋有一大疊厚厚的票子,一元的,五元的,十元和二十元的,乖乖,俺一連點了三遍,足有350多美刀。他姥姥的,我終於發財了。

有一天,從康州回家的時候,我的這部老爺車終於在高速公路的半途中「光榮」了。那是在半夜10點多鐘左右,它將我們一車4個人,都拋在了曠野裡。無論我們怎麼鼓搗,它都不再呼吸喘氣了。我知道它的末日終於來臨了。那個地方離我們學校還有將近2個多小時的車程。我們打電話回學校去找「救兵」來接我們回去。但俺的這部「英雄車」,卻永遠地留在了那裡。拖車的人告訴我,如果要修理的話,大概得花上千美金不止,這不值得。而且光拖車的費用,至少就得600-700美刀。怎麼辦呢?最後那個拖車的人說,他可以「免費」將我的車拖到附近的「汽車墳場」中處理掉。我左思右想,心如刀割。知道我別無選擇,這是唯一一個最好的,可以讓它「善終」的方式了。- 畢竟,它已經成就到了它在人世間,所能成就的最輝煌的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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