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張恩照涉嫌受賄415萬元

昨天下午5時,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張恩照涉嫌受賄一案,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暫時休庭。記者瞭解到,60歲的張恩照在法庭上對其受賄的指控表示認罪,其辯護人則對受賄金額提出異議。

  2002年建設銀行原行長王雪冰下臺,隨後因貪污罪被判入獄12年;張恩照於2002年1月起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黨委書記兼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案發前,張恩照曾於2004年12月9日在美國遭到起訴,在一起牽涉到中國建設銀行信貸管理軟體系統進口項目的合同糾紛案中,美國的一家金融 IT服務供應商及旗下子公司成為主要被告,張恩照則被列為第三被告。原告控告該金融IT服務供應商合同違約,並向張恩照行賄100萬美元以上,這種行為違反了美國的《海外腐敗行為法》。

  2005年3月張恩照在國內被查辦,但檢方的指控並未涉及美國一案。市檢一分院在起訴中稱,張恩照於2001年至2004年間,先後19次收受 3人行賄的美元、港幣、人民幣、手錶、房屋等物,價款折合人民幣415萬元。檢方表示,張恩照在收受賄賂後,利用職權給行賄人的貸款等行為提供了便利。

  記者瞭解到,張恩照的辯護律師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高子程律師。高子程在庭審時表示,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均是張恩照主動交代的,應視為自首情節;張恩照在上海收受的價值265萬的房屋,是有20多年交情的老朋友送的,張恩照並未因此為老朋友謀取過不正當利益,因此這套房屋不應算做受賄物品。

  庭審後,記者希望採訪高子程時,他表示此案尚未最終審結,不便透露相關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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