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最大貪官只判無期 遭網民聲討
8月9日,在甘肅省蘭州,號稱自中共建政以來甘肅最大貪官,女「巨貪」顧慧娟案進行了一審宣判。顧慧娟因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被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其受賄所得38.6萬餘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追繳的價值1544萬餘元贓款及股權、債權返還被害單位。
顧慧娟,女,現年59歲,漢族,浙江省寧波市人,大學文化程度,1992年11月任甘肅省電力公司財務處處長、副總會計師,2002年7月退休。因該案於2004年4月15日被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
網民的評論:
----爽呀,貪那麼多也不會死,最近捉了那麼多貪官,也只是判無期,最後還是很快放出來了,錢的問題,用錢就可以減刑了,爽呆了,貪幾個億,然後把90%以上的錢存到瑞士銀行,然後被國家捉到後,就只有10%的數目,就算完全上繳也無所謂,坐牢後,就用後臺,關係,把錢從瑞士搞點出來,向監獄的貪官送送禮,程序完全,出來成功,所以,以後,哪個當官了,最要緊就是貪,貪得越多越好,反正都是坐牢,你貪10萬是坐那麼多年,貪1億也是那麼多.多貪點,在沒坐牢前就可以心情的揮霍,壟斷性的電力局真是爽呀,如果能進壟斷行業做就好了.
----無期=20年=15年,再保外就醫,很快就出來了,放心貪吧!又不會判死刑!!!!唉!悲哀!!!!!!!!人民在流淚!!!!!!!
----我頓時如夢初醒,原來電力是這樣煉成的!不服?電死你!
----為什麼中國捨不得判貪官死刑立即執行?
----給自己留後路呀!這個都不知道
----看到了沒?要貪就往大的貪,十幾萬的貪污多半要被放倒!貪得多了,後臺也就硬了,法律也就軟了!
----直的不該抓呀/她剛剛要吃飽把她抓走了/馬上就會再來一隻餓狼/這樣循環我們就真的用不起電了/////
----第三條 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學習嫖娼寧主義、吃喝思想、搞錢理論和「三個頭叼」重要思想,學習黑社會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黑幫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搞死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執行黑幫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搞錢和床上建設,帶動群眾為走向死路和社會倒退和性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黑幫在人民的利益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不必服從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後,享受在前。
----局外人根本不瞭解甘肅電力公司的情況,其實顧惠娟是冤枉的,中紀委應該查查甘肅電力公司副處級以上的領導在北京,上海等沿海城市買的房,他們的子女明目張膽開著高級轎車上下班,有的年紀輕輕的個人資產好幾百萬是他們掙的嗎?有的領導子女在美國等國家讀書錢是自己嗎?甘肅電力公司領導子女一邊上班一邊開公司有的是,甘肅電力公司的普通職工是很苦的
----各位網友我只想問你們一句,換了你們,貪個數千萬,只叛個無期,改造的好也就10年,在走走門路,有個5 6年也就出來了,你們去不去貪?換了我,我肯定去貪!!
----才區區一千多萬,而且還是"人民"的幣.值得你們大驚小怪嗎? 貪污幾千萬還拿出來報導,甘肅就是窮啊,沒幾個億也好意思拿出手的。
----都懶得再說了,還最大女貪,切,最大的都留它狗命,更別說第二大第三大第N大了,是怕它咬出更大的官來還是拿錢買了命?!偷搶幾十萬就可能會判無期死刑,貪幾千萬幾億倒常常留條狗命,是不是真有我等小民不知的潛規則在作怪?!
----這還不是死刑立即執行,那法官懂法嗎 ?
---她只不過是一個表象而已,判的輕是為了封住她的口,一審的情況如從實際情況來看,她是有點冤枉,但要從"國情"出發,就不冤枉了.如果真要判死,追究起來,場子可能收不了啊! 她沒交出上面的人嘛,所以她結果不會差,不信咱們走著瞧
----陳水扁、陳建民,你還是同意大陸統一吧。 你想想,你也太冤枉了,不如中國一個處長,你花了那麼點錢,臺灣很多人把你抓著不放,你要是在大陸,舍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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