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喇嘛仁波切在臺灣騙財騙色

臺灣內政部今天表示,多家媒體報導中國宗教人士林喇嘛仁波切來臺期間,涉及性侵和詐財;民政司12日行文主辦單位高雄市佐欽顯密佛學會,要求一週內說明。查證結果若屬實,三年內林喇嘛仁波切不得申請來臺,也不受理佐欽顯密佛學會的申請案。

近日陸續有多家媒體報導林喇嘛仁波切(本名土秋)多次來臺弘法期間,對女信徒及女尼性侵,且利用供養、消災等名義詐財;而且他不是初犯,甚至用改名方式申請再度入境。

民政司長黃麗馨說,林喇嘛仁波切來臺從事宗教活動,是由佐欽顯密佛學會於3月申請,民政司初審同意後,再經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同意許可來臺,他已於6月30日離境。7月12日獲悉上述情事後,民政司當天就行文佐欽顯密佛學會要求說明。

若林喇嘛仁波切犯行屬實,內政部將依「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規定,三年內不受理邀請單位的申請案;邀請的中國地區專業人士,有違反規定情形者,主管機關三年內也不受理其申請案。

此外,民政司將把相關資料通報境管局加強查核,防止他再次入境從事非法行為;如有涉及刑事者,函送檢調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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