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不該是中國足球的"豪門盛宴"。更多的人則認為"公款足球"應退出歷史舞臺。
德國世界盃鏖戰的硝煙剛剛散去,圍繞中國職業化足球發展的反思也多了起來。從1994年推出的甲A到現在的中超,國有資本背景的俱樂部一直佔據著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主導地位,目前像山東魯能泰山隊、上海申花SVA文廣俱樂部隊、天津泰達隊、北京現代隊等成績較好的球隊,其"東家"均是財大氣粗的國企,而其投入力度也是一些私營企業所無法比擬的。"‘公款足球'的大規模出現在某種意義上已成為一種足球領域的腐敗現象,國有資產應該早日退出中國足球。 "這是不少支持國企退出足球的各界人士的共同看法。事實上,國企投資足球,帶來的不良後果一是哄抬物價,提高了中國足球的運作成本;二是管理不善,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讓"公款足球"下課,或許是"拯救"中國足球的一劑良方。
從1994年中國足球實行職業化改革以來,足球就一直是國家投入最多的體育項目,這其中,國有企業更佔據著投資的主導地位。然而,至今為止,雖然一些國企在投資足球時不計成本、揮金如土,收穫的卻並非是中國足球水平的提高......
"百萬獎金俱樂部",國企成就燒錢遊戲?
國內各俱樂部之間的惡性競爭、特別是一些國企不計回報的投入,造成了運營成本的急劇上漲,也令一些民企對已經逐漸開始和"不良資產"劃上等號的中國職業足球"敬而遠之"。
"中國足球就是一個燒錢遊戲,賽場上拼來拼去,背後較量的就是一個錢字,其他什麼都是假的。"一個業內人士這樣評價中國足球的現狀。今年中超經過了一段冷寂期之後,再次重現"砸錢"盛況。靠網路遊戲《魔獸世界》起家的朱駿(上海聯城俱樂部董事長)雖然兩度報出"百萬懸賞",但比起有國企背景的老牌球隊來說,還是不及。
客場4比0戰勝深圳之後,北京國安俱樂部董事長李建一在大巴車上宣布:"本場獎金從70萬元增加到100萬元。"其實,以國安今年的獎金制度計算,只要是球隊取勝,百萬獎金幾乎每場都可以拿到。因為按照年初俱樂部與球員簽訂的工資獎金標準中有關連勝獎的計算,每一個三連勝國安的總獎金至少將達到340萬元,場均已經超過百萬。如果國安奪冠,俱樂部還將追加重獎1000萬元。同屬於國企的天津泰達也在主場3比0戰勝武漢一役後,將球隊的獲勝獎金增加到100萬元,他們同樣也有三連勝的附加獎......一位資深的體育記者這樣評價:"張揚的朱駿動不動就是現金100萬元,沉穩的康夢君(山東魯能俱樂部總經理)卻是不聲不響。但魯能只要在接下來的比賽中一勝一平,球員將從他手上獲得400萬元的獎金。"
不過,國企與私企的性質注定了他們各自對待獎金不同的處理方式。同樣是"百萬獎金",朱駿逮到機會就大作廣告;而即便獎金數額可能達到幾百萬元,國企大佬的舉止也只通過悄無聲息的轉賬方式完成。"雖然低調,但是實惠。"一位足球隊員嚮往地表示。
要支持一支職業球隊,每年的投資至少在千萬元以上,而球隊要穩定,就必然要求有穩定的資金投入,龐大的投資令不少企業望而卻步。自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中國職業足球的成本快速提高,職業化之初幾百萬元就可以養活球隊的情況早已成為歷史,現在沒有幾千萬元根本無法維持正常運轉,而魯能、申花等"豪門"的年度開支更是在億元以上。
回顧中國職業化足球的發展,1997年,原公安部所屬企業前衛寰島首先開創了國企的"燒錢足球",這也為日後中國足球因球員高薪、俱樂部高成本運作導致嚴重虧損埋下了伏筆。為立竿見影看到成績,前衛寰島斥巨資以明顯偏離正常性價比的價格引進了當時國內著名球員高峰、姜峰、韓金銘、姜濱,並聘請了前國家隊主教練施拉普納;隨後的1998年賽季又以235萬元的創記錄價格買下了彭偉國、200萬元的價格買下符賓。隨後,1999年到2003年,中國足球運動員迎來了暴富時代。某一直號稱自己是"副營級收入"的國腳一夜之間發現自己一場球的獎金已經相當於一個副營級一年的收入。而與此同時,國內各俱樂部之間的惡性競爭、特別是一些國企不計回報的投入,造成了運營成本的急劇上漲,令一些民企對已經逐漸開始和"不良資產"劃上等號的中國職業足球"敬而遠之"。"進入中超的門檻因人為炒作高得離譜,而中國足球運動員的收入也是所有運動項目中最高的,但成績卻是最差的。"據統計,甲A球員的年薪是中國人均年收入的130倍,而英國、德國、法國、西班牙等世界頂級足球聯賽,球員收入與普通人群的收入差距最多也不過30倍。不可否認,國企、公款的介入,是造成中國職業足球門檻被抬高的一大因素。
說賠就賠說走就走,國企賠了夫人又折兵?
皮特維拉莫名其妙的"失蹤"與100萬美元的巨額賠款,折射出一些有國資背景的財大氣粗的俱樂部管理上的混亂。
一些國企俱樂部管理混亂、決策失當,使國有資產白白流失,發生在上海申花俱樂部的"佩特案"極具典型。
今年"3·15",媒體披露了申花俱樂部支付國際體育法庭百萬美元罰單的消息。100萬美元,就無奈而輕易地交給了一個叫佩特的塞黑人,連一聲謝謝都沒聽見。
"佩特案"過程並不複雜,卻有些離奇。事情要追溯到2004年年初,申花突然與本隊塞黑外援佩特分手。俱樂部原本與佩特簽署的是一份1+1的兩年工作合同,且佩特為申花隊2003賽季奪冠立下汗馬功勞,突然解約令外人無法理解。一向就是刺頭的佩特當然不服,2個月後就將申花俱樂部告上國際足聯索賠,申花俱樂部贏得了首場訴訟。但隨後,申花俱樂部高層換班,佩特再次將官司告到國際體育法庭,反應不及的申花俱樂部輸了官司被責令賠償對方104萬美元。儘管申花俱樂部曾態度堅決地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上訴,爭取將賠償降到最低,減少國有資產流失"。但為了令球隊不遭受禁止購買球員、聯賽扣分等處罰,申花俱樂部只能悄悄將賠款打至法庭指定賬號。
然而,事情的離奇在於,當年申花為什麼要與佩特解約。2003年12月,申花俱樂部與22歲的烏拉圭年輕選手皮特維拉簽訂了一份長達5年的合同。這位來中國前只參加過烏拉圭的青年聯賽、年僅20歲的小夥子,被當成了未來巨星,轉會費對外號稱是60萬美元。打前腰的皮特維拉位置與佩特衝突,皮特維拉的到來就意味著佩特一定得離開。同時,為了盡快簽約成功,申花俱樂部還與皮特維拉老東家打了一場耗時數月的國際官司,最終以申花俱樂部支付25萬美元了結,再加之2003年佩特的年收入近百萬美元,也就是說,申花為只效力了一年的佩特所支付的總費用高達250萬美元,這還不包括為了3場官司花去的巨額律師費。
雖然簽訂的是4+1(4年所有權加上一年的優先續約權)的合同,但皮特維拉僅僅在2004年賽季效力於申花一年就悄然"失蹤",連申花俱樂部的工作人員都說不清他的去向。更有意思的事情還在後頭,在俱樂部高層換班時,據說皮特維拉的轉會文件被人發現,價格不是俱樂部曾對外宣傳的60萬美元,而是整整翻了一倍,大概是他們也覺得報那個數會讓人懷疑,只好縮小了說......
而無論轉會費用到底是多少,仍然有很多問題是怎麼看都說不通的:為什麼在沒有把合同、法律等條款研究透徹前,就武斷地和佩特解約?為什麼前任與繼任者之間沒有銜接?為什麼明知道俱樂部正在和佩特打官司卻沒有人過問?為什麼一個高價請來的"外援"可以無故"失蹤"......"國家的錢不如自己的錢值錢"。恐怕是人們最容易想到的答案。在球員薪金居高不下的同時,假球、黑哨層出不窮,足協管理混亂,聯賽不規範等大量的負面新聞,導致球迷對本土足球熱情不足,這一切也直接導致足球市場投資環境的惡化。難怪一位企業老總開玩笑的對目前的職業足球作出這樣的評價:"如果想毀掉一家企業就讓他投資足球!"
國有資產不該是中國足球的"豪門盛宴"
政府行為導致一些國有企業並非自願地投資足球,並在經營中"硬抗",他們的一些不規範行為擾亂了足球市場。
國企的雄厚實力帶給足球俱樂部穩定的資金來源,而國企傳統的人事機制和管理體制,則造成了中國足球離不開"計畫體制"。
以最為典型的申花為例,它的國企背景成了它"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的決定因素。1993年申花俱樂部掛牌成立,上海市委市政府兩位高層領導同時亮相出席。而在老申花時代,每當球隊或者俱樂部出現一些困難時,總是會有高層出面予以擺平。在寸土寸金的上海灘,康橋訓練基地的地皮,也是來自於高層的特批。然而,在國內足球運動員嚮往於申花雄厚的經濟實力的同時,申花自己卻受阻於俱樂部在很多決策問題上,不能夠完全按照足球本身規律去運作,不得不"請領導指示",而這些決策甚至包括球隊內外援以及主教練人選的決定。"隨高層而動"成了"國企足球"最大的特點,甚至已經逐漸成為中國足球的整體特點。
早在2004年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常金月就曾提交了《推進賽事改革,保護國有資產》的議案。其中心內容就是建議有關部門將國有資產從中國足球中剝離。這是首次由人大代表向目前中國的"公款足球"開炮。
常金月對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曾表示的"足球是公共產品,可以適當盈利"的說法不予認同,他認為,作為一名俱樂部老闆,首先是要足球能夠盈利,只有能夠取得效益,才有可能進一步投入足球,社會企業才有興趣參與足球事業。只有這樣,才能使足球形成一個良性循環,足球水平才能夠提高。常金月認為,企業必須在核算成本的基礎上投入,得到的廣告效應必須"對得起"自己的投入。但是現在投入職業足球中的國有資本達到上百億元,一家中超俱樂部每年最少投入四五千萬元,有的甚至超過1億元,企業要想通過廣告效應達到彌補損失、甚至贏余的目的,顯然是不可能的。
近幾年來,一直不斷有國企退出足球,紅金龍、紅塔、平安保險等等。對於"國企退出足球"一說,有一些人尤其是國企足球俱樂部的負責人表示反對,他們認為,足球在中國深受老百姓歡迎,不管是國企還是民企,都應肯定和保護他們投資足球的積極性,而且面對俱樂部已經上升的運營成本,國資一旦退出,很有可能將導致中國足球的崩盤。
國有資產不該是中國足球的"豪門盛宴"。更多的人則認為"公款足球"應退出歷史舞臺。曾在八一俱樂部任職的李德久,就曾指出使用國有資本進行不計回報的投資有欠考慮。在他看來,制約中國足球真正職業化進程的癥結還是政企不分:政府行為導致一些國有企業並非自願地投資足球,並在經營中"硬抗",他們的一些不規範行為擾亂了足球市場。"據我所知,目前一些國企都在試圖退出,但在目前的環境下無法全身而退。比如青島頤中的退出就拖延了很久,他們很早就有退出的想法,卻一直找不到合適的接替企業,政府也不允許他們甩手不干。"對不少國企來說,對足球的投資不僅不是為了盈利,甚至不是為了廣告,而僅僅是在和政府達成 "默契"。而這種參與無疑會給中國足球職業化的市場運作帶來更多不確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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