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父者「死」而無悔令人憂
16日,大學生董吉君殺父案在廣州中院宣判。雖然庭審時董一直堅稱「就是想殺死他」未見絲毫悔罪之情,但法院最終考慮到命案是家庭內部矛盾引起,凶手又一直坦白承認罪行,決定對其輕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信息時報》2006年6月17日)一個大二的學生,只因重新高考到北京名校讀書的要求沒有被父親滿足,舉刀殺父,已經令人髮指;父親「落荒而逃」,當兒子的繼續追殺,殘忍殺死自己的親生父親,這已經是禽獸不如的暴行;面對聞訊趕來的警察,殺人者坦然承認:「是我幹的!」在法庭上,多次「就是想殺死他」的表態,不僅藐視了法庭,而且藐視了人間的倫理道德。如果昨天董吉軍的母親在場,聽到兒子的這番話,內心裏該作何感想?如果當時她也反對讀了一年多大學的兒子重新高考,會不會也跟丈夫一樣命歸黃泉?如果董吉軍的父親在另外一個世界聽到兒子在法庭上的「陳述」,又該有何感慨?
「弒」字,是春秋筆法。凡是被用作「弒」字罪名的主兒,不是下級刺殺上級,就是晚輩殺死長輩。一句話,「弒」在中國傳統倫理道德看來,是禽獸不如的行為。「弒君」、「弒父」、「弒母」,罪不可赦。廣州市中級法院判處「弒父」者董吉軍死緩,如果我是檢察院的公訴人,將抗訴這個判決。殺人者年滿十八週歲,且犯罪的理由毫無道理,殺人後雖然承認殺人事實,但態度惡劣。沒有悔意的殺人犯,將來一旦出獄,會不會重演行凶悲劇?那樣的話,主審法官該如何向社會交代?
是董吉軍知道自己性命無憂之後才敢於「死」而無悔的,還是天性裡就是如此,不得而知。不過,透過其「死」而無悔的表現,讓筆者憂心的是現在的年輕人,道德觀念在朝著一個危險的方向滑去。比如,最近少年作家郭敬明抄襲莊羽一案,郭敬明拒不道歉,輿論嘩然。與此同時,還有一批郭迷們極力替郭敬明的抄襲辯解。抄襲者有理,抄襲者賠錢可以,但其尊貴而高昂的頭決不肯低下那麼一點點;不僅他不低頭,他的狂熱崇拜者寧肯顛倒人間是非觀念,也不低頭,並且不許他人批評郭敬明的拒不道歉,否則就惡語相加,令人寒心!16日下午,莊羽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對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競報》6月17日)我支持莊羽的做法。道德約束不了的東西,通過法律手段強制性約束,不失為教育的一種手段。
一個孩子,缺鈣可以吃鈣片補鈣;缺錢可以通過長大後自食其力賺錢彌補;缺知識可以靠讀書彌補。惟獨缺德,有些棘手。有些孩子缺德,通過別人的教導,能夠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予以補德;有些可以通過良心發現,自行補德;有些頑固不化的人,譬如說,拒不認錯的郭敬明,除了用法律強制性手段幫其補德外,別無良策。而對於無可救藥的董吉軍,最好還是用死刑幫助其補德——以便讓他下次作人時,少給他人造成威脅。
是非曲直以及善善惡惡的標準,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能丟。這是人有別於其他動物的標誌。沒有這個標誌的社會,是異常可怕的,怎能不令人憂心不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 關鍵字搜索:
-
弒父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本文短網址: http://m.kzg.io/b5eu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