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評「超警」是捷徑崇拜下的偽民主

一條評選「超警」的新聞引起轟動:湖南省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聯合舉行「2006永州市十大傑出政法干警評選」活動。活動效仿「超女」評選模式,引入了手機(小靈通)簡訊和撥打熱線電話的投票方式。但是一些幹部群眾反映,部分候選人為評上「十佳」,想方設法進行拉票活動,一些單位甚至動用公款用於投票活動。按照簡訊和熱線投票的數量,目前整個活動至少已經賺了200多萬元,群眾因此質疑評選活動系有關部門策劃的創收活動,永州市政法委相關負責人指出是「以活動養活動」。

眾所周知,在並不久遠的以前乃至大多數的當下,各種各樣的「十佳」評選都是通過不公開不透明的傳統方式內部確定的,其中的制度弊端顯而易見。在民主和公正的呼喚下,於是一些機構紛紛開始嘗試民主化改革。但是囿於傳統的陋見和民主訓練的缺乏,對於「什麼是民主」、「怎樣才能達到民主」,我們並沒有明確的概念和清晰的共識。此時,一個轟動異常的娛樂節目,以它巨大的成功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民主範本」,人們似乎從「超女」中看到了「民主的捷徑」,並紛紛試圖仿效之,比如杭州評選「超級教師」,比如永州評選「十佳干警」。

「超女」創造的「民主捷徑」可以這樣來描述:自由的大眾以自由設定的標準和自由投票的方式自由評選出自己喜歡的明星。其中「自由表達」和「多數決定」的原則,至少在形式上非常近似於民主,因為民主就是特定條件下的「自由表達-多數決定」。當然,這裡的「自由表達」是要打引號的,因為這裡的表達是需要「付費」的,而「付費」實質是使自己喜歡的明星順利入選的一種「購買」行為,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由表達。而且,作為一個娛樂節目,它不需要通過其他機制來確保大眾表達的理性,參與表達的大眾完全可以是不負責任的,可以是情緒化和狂熱的;它同樣不必顧及民意的分散問題,當然更不必設置糾錯機制,因為遊戲本來不分對錯。

這一切決定了「超女」模式只能是遊戲規則下的「民主」;假使不加甄別地複製到公共生活中來,則必然會陷入偽民主的狂歡。在永州的這次活動中,可能參與評選的只有20萬人左右,截止目前總票數卻不可思議地高達200萬票;而且第一名170914票,最後一名才163票,相差十萬八千里--這不是偽民主的狂歡,又能是什麼?

每個人在投票時都在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所以「付費」不可能收集到真實的民意。照搬「超女」的付費模式(每條簡訊收費1元),等於是設置了「自由表達」的門檻,這一模式排斥了絕大多數真實的表達意願,而只剩下利益主體發動的虛偽表達。而且,人們對娛樂節目賦予的熱情是評選「十佳干警」所無可比擬的,人們至少能看到女孩子們真實的表演,但卻只能看到參選干警簡短而枯燥的事跡介紹。換言之,大家本來就對參與「十佳干警」興趣不大,而且還要收費,可想而知那200萬票都是如何累加而來。

民主是沒有捷徑的。永州複製「超女」模式進行的「十佳干警」評選,最終其實只餘下一個「多數決定」的空模子。但無原則的「多數決定」不是民主,而是「多數暴政」。因為「多數」不是建立在「自由表達」基礎上,「多數」也不代表多數人意願,而只是少數人使用金錢堆砌出的結果。

需要說明的是,這裡的「偽民主」不是價值判斷而是事實判斷,筆者並不想懷疑活動主辦者的良好動機--如果一切只是「創收」 腐敗的陰謀,那自然和「民主」二字毫無關聯。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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