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紀元時報」報導,黃維忠的家人昨天才接到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通知,說今天上午八時要宣判,法院只准許兩名家屬進去聽判決,家屬八時進法庭,八時三十分法庭就結束。家屬聽完判決後認為,這是沒有依據的判決,表示一定要上訴。
黃維忠的辯護律師陸光說,黃維忠是無罪的,這個判決肯定是不合法的,他們還要上訴。
莆田市地方政府自二零零三年五月,數次以城市建設的名義徵用農民的土地,一些當地官員為了謀取私利,在有關土地徵用程序和手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上侵犯損害村民的權益,嚴重影響噹地十個村子、一萬餘村民的基本生存。
黃維忠兩年來透過合法的途徑,替失地農民爭取合法的土地權益。去年十一月九日黃維忠受六百六十七戶失地農民的委託,準備到北京上訪申訴。莆田市警方當天將他拘捕,並押回莆田拘留,隨後又在十二月二十八日正式逮捕他。
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二月二十八日起訴黃維忠「聚眾擾亂社會治安」,城廂區法院三月二十日開庭審理此案,法院今天做出宣判。
在黃維忠被捕後,莆田市地方官員在三月三十日上午,帶著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龍橋派出所民警及一部挖掘機,約兩百人的隊伍,強行將兩村的果樹摧毀。
當地村民一直試圖透過行政和司法的管道解決徵收土地的問題,但當局都以「不予受理」為由拒絕,村民們陷於舉告無門、投訴無路的困境。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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