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再次勝選
據《聯合早報》等媒體報導,在此次選舉中,因為反對黨放棄了在7個集選區與人民行動黨競爭的機會,所以,人民行動黨在4月27日提名日,就自動獲得了84個議席中的37席。
在繼續參選的9個單選區和另外7個集選區,包括工人黨、民主聯盟和民主黨在內的反對黨和執政的人民行動黨,爭奪其餘的47個議席。當地時間5月6日上午8時到晚上8時,約有120萬選民參加投票。
最終的選舉結果顯示,人民行動黨獲得45個議席,加上之前沒有競爭對手的37席,總共得到了82席,另外2個議席分別被工人黨和民主聯盟獲得。這一結果與2001年11月舉行的上屆選舉情況非常類似。不過執政黨此次得票率為66.6%,不及上次的75.3%,少了8.7個百分點,顯示越來越多的選民,希望在治國上聽到不同的聲音。
獨特的選舉制度
新加坡國會實行一院制,共有84個議席,議員由選民投票選舉產生,任期5年,佔國會議席多數的政黨組建政府。從提名到投選的9天裡,各選區的候選人將展開激烈的競選活動。
在選區劃分方面,實行單選區與集選區(集體代表選區)並用。單選區實行的是簡單多數當選制,集選區是為保障議員的種族平衡,並對少數種族予以適當照顧而建立的一種特別制度。
集選區是1991年新設立的選區模式,5至6名候選人必須搭檔參選,且其中1人必須是少數族裔(馬來、印度或亞歐混血族)代表。總統可以宣布任何選區為集選區。在選舉中,選民對候選人小組投票,而不是對個人投票。獲得最高票數的小組,其中的候選人全部當選為議員,不計算其中每個候選人的得票情況。
如果一個選區只提出一名候選人,或一個候選人小組在該選區參選,選舉督察即應宣布提名的候選人或候選人小組當選,並在政府公報上公布,這種選舉在新加坡被叫做「不戰而勝」。
今年54歲的現任總理李顯龍,是新加坡首任總理李光耀的長子,他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自新加坡建國以來執政至今,最近一次激烈選戰發生在1988年,當時國會81個議席中,人民行動黨僅11席沒遇到競選對手。但在1991年、1997年和2001年大選時,該黨都在候選人提名後,立即蟬聯執政。
在這一屆的大選中,人民行動黨重新面對激烈的挑戰,84個議席當中,有47個受到反對黨的挑戰,使行動黨18年來第一次無法在提名日當天執政。
在過去的40多年中,人民行動黨一直是唯一的執政黨,在議會中也鮮有能夠形成監督力量的反對黨。外界普遍認為,人民行動黨對反對黨以及異議份子的打擊是毫不留情的,包括在選舉前重新劃分選區、運用行政資源以及訴諸法律行動等。在建國後的歷次選舉中,該黨的總得票率從未低於65%。
人民行動黨歷屆選舉,經常以政府建造的普通住房(組屋)翻新,為大選議題,要求選民投給人民行動黨,否則所居住的組屋和組屋設施就不會優先進行翻新,這點不但引起反對黨的抨擊,也讓許多新加坡人認為這使選舉不公平。
選區模式是新加坡政治體制中最常遭到批評的一部分,因為這有效地阻擋了更多的反對黨議員進入議會(自1991年以來的3次選舉中,反對黨從未在任何一個集選區獲得勝利),而且由於人數上的要求,導致在多個集選區中,反對黨根本無法推選出足夠人數參選,使得人民行動黨能無對手自動當選;但是人民行動黨政府則宣稱,此舉保證了少數組裔的參政權,讓這些族群也可以在議會中擁有自己的代表。
反對黨屢遭誹謗指控
新加坡嚴格的選舉法,對參選人的資格做出極大限制,有任何犯罪記錄(甚至包括酒醉駕車)的人士或破產者,都被禁止參選。反對黨指責人民行動黨,經常通過司法手段來阻止具有威脅性的候選人參選。
許多人因被控誹謗而丟失議席。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81年新加坡15年以來議會中的第一位反對黨議員賈惹日南(JB Jeyaretnam),被李光耀等11次控告誹謗,成立後,被要求支付巨額賠款,在延遲1天交付賠款的情況下,被強制勒令破產,從而剝奪了其參加2001年選舉的資格。
1997年的大選時,當時擔任總理的吳作棟多次指控反對黨候選人唐亮宏(Tang Liang Hong)是「中國沙文主義者」——持有偏見並反對基督教和英語教育的新加坡人,並刺激唐去法院告。當唐亮宏說將會到法院告時,吳作棟就指控唐誹謗他「撒謊」而先告到法院,法院判決吳作棟「勝訴」,唐亮宏必須賠償吳作棟「形象損害費」260萬美元,逼得唐亮宏只得逃出新加坡。
新加坡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博士,原本是新加坡國立大學講師,在表明自己的反對立場後,被系主任指控動用系裡公款136元當郵費,將夫人的論文寄往美國,隨後被開除。他在2001年大選期間,在商業區進行競選活動時,遇到了執政黨候選人,當時的總理吳作棟,徐全順質問吳作棟為什麼新加坡要在1997年給印尼總統蘇哈托100億美元貸款問題,吳作棟不予回答而走開。隨後吳作棟政府宣稱,那筆貸款不是提供給蘇哈托,而是給印尼政府,而且最後由於世界銀行提出異議而沒有實施,由此指控徐全順是誹謗吳作棟和政府。
李光耀和吳作棟指控徐全順在競選中的講話是「誹謗」,不僅要他公開道歉,還索賠50萬美元讓他傾家蕩產,而且禁止他永遠不可再競選國會議員。
就是這樣,新加坡的異議人士連年忙於應付官司,疲於奔波;到處去找錢應急,難以發揮政治監督作用。這就是行動黨人所慣用招術之一,使異議人士完全失去效用。
今年出版的民主黨威廉亚洲官网 一期的黨報《民主報》,刊登(新加坡政府在NKF醜聞中所扮演的角色〉英文評論,指李顯龍所領導的政府「其實早已知道全國腎臟基金會(NKF)醜聞事件中被揭露的實情,卻為了避免受批評而刻意隱瞞真相」。為此,《民主報》相關人員和民主黨被總理李顯龍和內閣資政李光耀指責,收到李氏父子的律師函,要求民主黨道歉與賠償,否則將提出告訴。
據《星洲日報》報導,代表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和內閣資政李光耀的高級律師文達星,在4月26日下午入稟法庭,向新加坡民主黨、以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為首的8名民主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成員,以及一名前中委發出訴狀,起訴他們誹謗兩位政府領導人。
外界評新加坡民主
新加坡主要的報紙電臺等,都為國家所有。早在60和70年代,新加坡的獨立報紙,都被李光耀查封了。反對黨一直聲稱其活動空間遭到壓縮,例如新加坡的媒體很少報導其活動,甚至在選舉期間也不受到重視。許多反對黨的領袖都已經離開新加坡,移居澳大利亞或美國。
第二屆全球新聞自由排行榜,新加坡在166個國家中排行第144,比辛巴威還要落後3名。
澳大利亞阿得來德大學東南亞政治專家陳傑博士分析說,使用誹謗罪起訴搞倒政敵,是新加坡政界高層慣用的手段。新加坡政府有時通過法律程序迫使一些批評者破產,從而使他們退出政壇。在每次選舉中,執政黨的高級要人還以威脅的口氣警告選民,如果反對黨議員當選,政府將很難為這個選區撥款,改善人們的生活條件。這種恐嚇其實有背於真正意義上的民主。
《華爾街日報》社論說,正像很多第三世界國家的民主轉型一樣,不是僅僅有了投票就是有了自由和民主的選舉。如果反對黨被騷擾、打壓,執政黨主導的選舉就不具有真實性。從這個標準來看,新加坡的選舉再次展示,它距離被稱為民主還有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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