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醫院:移植器官來自年輕活體 瀋陽醫生:「活體解剖摘取器官 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 」
大紀元記者辛菲近兩日分別打電話到瀋陽軍區總醫院(又名瀋陽陸軍總院)、解放軍第四六三醫院(瀋陽軍區空軍中心醫院)、北京朝陽醫院等,諮詢腎移植,醫院人員告訴記者,腎臟來源除了極其少數的親屬供應之外,其它所有的都來自於犯人,而且是活體解剖摘取器官。中共官方長期以來以極其不人道的方式摘下死囚器官,在國際社會已是公開的秘密。而其手法之殘忍和不道德,已被民主國家列為新的納粹行為,受到國際醫學界、人權組織的嚴重關注和強烈抵制。
在巨大的商業利益驅動下,中國的中間商、醫院、法院、監獄、衛生局、檢查院、警察等形成了一個整體的器官買賣網路,共同盜取可移植器官謀取暴利,「移植一條龍」在政府機關、法院、檢察院、公安、醫院、病人中介、病人等中產生。
國際醫學界認為,不經同意就摘取被處死的犯人的器官,其實等於對醫學倫理宣判死刑,玷辱了醫學的名聲;倫理界認為身體器官屬於「人體主權」的一部分,應由個人支配,不應該被他人用於商業牟利。
倫理界認為器官買賣等同人口買賣,已超越道德底線,應予嚴禁,宗教界尤其支持此論點,並認為人死後應當保留完整的軀體。
公開的秘密
大紀元記者辛菲近兩日分別打電話到瀋陽軍區總醫院(又名瀋陽陸軍總院)、解放軍第四六三醫院(瀋陽軍區空軍中心醫院)、北京朝陽醫院等,以諮詢腎移植為由,獲悉的共同事實包括,腎臟來源除了極其少數的親屬供應之外,其它所有的都來自於犯人,而且是活體解剖摘取器官。
這幾家醫院的醫生聲稱,腎源來自犯人,都是活體腎,國內所有的醫院都是如此,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連外國人都來,日本的、韓國的,都有,因為他們國家沒有腎源,所以都到中國來。
當記者問,為什麼犯人要捐腎,是為了賣錢嗎?一位醫生諱莫如深地說,「不是的,這裡面比較特別……我沒法說,你還是問我們領導吧,或者你到我們這裡來具體談。」
當記者說,死刑犯人的器官是否有質量保證時,一位醫生表示,不光是來自於死刑犯人。當記者問腎源具體從哪個地方來時,他們說,只有取腎的人和領導才知道。
他們表示,絕對保證腎的質量,都是來自於健康的年輕人,手術成功率90%以上,價格6-12萬不等。並表示,患者來了之後會很及時的作手術,不用等幾天。
四六三醫院一位醫生表示,我們醫院每月平均有10多個腎移植手術,43張病床有30個是給換腎的。
當記者問,活體取腎是否太殘忍時,醫生表示,「都這樣,這跟其他人沒有關係,這不在治療討論範圍內」,「這我沒法解釋」。「再具體的,我們都不清楚了,你得問我們領導。」
但當記者說出媒體身份後,他們又非常緊張地搪塞:「我們不是很清楚,你要問領導才行」,「這些都是不允許透露的」,「犯人都是自願的,程序都是合法的」……
中共官方首度承認
據財經雜誌2005年12月第147期文章「器官移植:加快規制的地帶」透露,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11月7日-9日在馬尼拉世界衛生組織 (WHO)分部召開的會議上,首度正式承認,目前中國大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於死刑犯。
2005年12月21日,中國衛生部公布了《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但對於備受爭議的摘取死囚器官的行為,並沒有明文禁止。
而在此之前,雖然犯人家屬控告政府搶屍的案件時有發生,國際媒體頻有報導,但是中共當局對此予以一貫的否認。
據勞改基金會報導,2005年5月,中共外交部、衛生部相繼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各省、市、縣級人民醫院就當前國際人權組織披露的強制摘取死囚器官事件必須立場一致地予以否認此事。對死囚器官摘取的醫療技術水平必須進行全面的提升。器官移植相關事宜必須做到手續簡便化、過程保密化。
長期致立於維護中國勞改制度人權事務的勞改基金會,在此次通知內容中備受關注。
一位腎臟科馬醫生在談及此事時連稱這一內幕是政府公認的雷區。凡相關醫療人士向外界談及國內對死囚器官摘取內幕將會以泄露國家機密罪論處。醫生個人以及醫院在接受國際人權組織和相關媒體的調查時必須預先請示國家外交部、國家衛生部。對摘取死囚器官事件醫院和醫生都必須立場一致地予以否認。
揭開黑幕一角 美國立法
2001年4月10日,《南昌都市報》新聞部主任姚小紅在《人民網》發表的關注《死刑犯家屬懷疑萍鄉法官賣屍》的報導,通過一個真實的例證,提示了中國器官移植供體黑幕的一角。
此篇報導引起了國內外的高度重視,姚小紅亦為此受到中國安全部門的調查及許多不公正待遇。
同年6月27日,美國眾議院國際運作及人權委員會在勞改基金會的協作下,就中國大陸摘取死囚器官,進行販賣之事舉行聽證會。
作為主席的佛羅里達州共和黨議員若斯勒.提寧女士邀請了數位專家學者和證人出席。證人們在會上的證詞充分顯示,中共當局為了獲取暴利,直接參與了未徵求死者同意,就摘取他們器官進行買賣。
王國齊醫生在證詞中他表示,從 1988 年到 2000 年之間,他曾被醫院指派,上百次在刑場和火葬場摘取死囚的皮膚和眼角膜。同時作證的還有中國著名人權活動家吳弘達先生及美國腎臟科醫師Thomas Diflo。
以若斯勒.提寧眾議員為首的幾位議員提出了一項名為H.R.2030號的人權提案,建議美國禁止中國的器官移植大夫來美進行醫學進修和訓練,美國不頒發入境簽證給他們。
美國總統布希於2002年10月1日簽字,授權國務卿禁止中國參與器官移植活動的醫生進入美國,之後,中國的人體器官移植專家及申請來美國進修相關醫學課程的人士,都將被擋駕。
勞改基金會及其他人權組織為這個結果進行了長期艱難的努力。吳弘達和夫人為了取得一手證據,曾喬裝器官需求者深入武漢醫院接觸相關醫生和病人,並出版了關於中國人體器官移植商業化和違反人權的報告《Communist Charity》,披露了中共當局濫殺並從中牟取暴利的行為。
國際醫學界譴責:「對醫學倫理宣判死刑」
當紐約時報於2001年10月18日頭版刊登了記者Craig S. Smith關於河南信陽縣公檢法機構串通醫院偷盜摘取死囚器官的案件之後,紐約哥倫比亞長老會醫院倫理委員會主席肯尼斯佩格博士(Kenneth Prager)向紐約時報投書:
「中國當前的器官移植操作系統違反了基本的倫理標準。器官是在違背死刑犯人和他們家屬的意願之下被摘取的。由於醫院利用死囚器官進行移植手術,能夠獲得大量的利潤,這就使得國家可能出於財政收益的動機,大量處決罪犯。當器官被需求時,法制問題以及對犯人的人道考慮被忽略了。有證人證明有時候被處決者還沒有死去,一息尚存之時,器官就被摘取了。世界醫學移植組織應該開除中國的器官移植大夫,除非這種情形得到制止或改正。」
擁有77個國際性的專業委員會的世界醫學協會,多次向中國醫師們提出調查此事的要求,卻都一無所獲。1985年世界醫學協會發表了一個簡單明確的申明,譴責販賣人體器官的做法,並要求各國政府協助制止這種行為。
1987年該協會再次發表了內容雷同的宣言。在文本裡面強調了醫生們的道德底線,並再次譴責買賣人體器官進行移植的行為。
世界醫學協會1994年的決議,嚴厲譴責利用死囚器官作移植手術的行為。又一次提出,使用死囚犯器官作移植用,是醫師們違反紀律中最嚴重的一條。
1997年中國成為世界醫學協會的會員國。次年中國醫師代表曹澤義(譯音)在被詢問時,一口否定中國有惡性器官移植的現象。
1998年世界醫學協會的秘書長Delon Humann、 主席Anders Milton,和韓國醫學協會的主席 T.J. Moon 三位代表協會到達北京,跟中國的醫學協會達成協議,指出不希望再有這種情形在中國發生,並將聯合進行調查,來制止這種行為。
但到2000年,中方毀約,並拒絕合作。這種可獲厚利而不道德的營業還在繼續著。
由於利用死囚器官,中國醫生在國際上受到同行的輕視,並淪為笑柄。英國醫生直斥這種買賣令人作嘔。
美國Stephen Tomlanovich大夫說,如果他的病人取得了死囚的器官,他自己將拒絕給予後續治療,而會讓病人從他處得到幫助。因為他對於這種違反倫理的行為反感太大,會影響到對病人的情緒而不能發揮醫師的最好功能。
1996年,在設於蒙特利爾的器官移植協會的大會上,專家和學者們認為,利用死囚器官,將引發醫學界和外界之間的恐懼和猜疑,造成惡劣後果。並稱醫學若介入利用死囚器官,將會導致殺戮的合法性。
2005年7月4日,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曲新久接受《鳳凰週刊》採訪時稱,有關部門應當禁止對死刑犯摘取器官。
他認為,死刑犯身份與其自由決定之間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處於弱勢地位的死刑犯,即使表示自願捐贈器官,也不一定是其真實意願,即使司法機關沒有進行任何勸導、引誘、威逼,其法律地位也決定了不能認定其捐獻器官意思表示是真實、自願的。相反,應當原則上推定其為非自願、非真實。
國際媒體關注
自從2001年6月27日美國國會舉行了關於中國利用死囚器官進行移植的聽證會之後的兩個月當中,紐約時報有三篇關於中國器官販賣的頭版文章。
2001年7月31日的《華盛頓郵報》有一篇醒目的關於大陸政法機構為圖厚利而非法販賣死囚器官的文章。
美國之音2001年6月12日引述加拿大環球郵報消息指出,在溫哥華一名從事腎臟移植國際貿易的商人生意興隆,安排了不少加拿大腎臟病患到中國上海接受手術。報導說,上海已經成為移植用人體腎臟的主要提供地。
2002年1月9日,德國之聲討論了器官移植的問題,指出:在中國,儘管官方否認,但是非法獲取器官的駭人聽聞的消息時有報導。人何時可被判定為死者?專家呼籲中國有關器官移值的法律盡快出臺。
香港「動向」雜誌2002年9月號詳細披露中國器官移植黑幕和器官買賣網路。
報導指出:自90中期以來,隨著技術上的進步,中國肝、腎移植已成為國際器官移植中心之一。據初步統計,2001年全國實施肝腎移植在1800例左右:腎移植在5600例左右。肝移植的收費在9萬至20萬之間。移植成本約佔收費的10%之至30%之間。
在受體結構方面,港、澳、臺及國外人士佔相當大比例,其中,除移植費用高,國內患者承擔不起外,中國的供體較多,供體來源需嚴格保密也是主要原因。國內許多醫院與境外醫院都簽有長期合作協議,建立資料庫,一旦有合適供體,立即作移植準備。
報導說,中國肝移植的99%、及腎移植的99%以上為異體植。這不僅是因為親體移植技術難度高、風險較大,更主要的是因成本極其低廉的供體相對較多,可以向受體收取較高的器官採購費用。死刑犯是供體的主要來源,佔異體移植的百分之99%以上。
據多家媒體報導,中國器官買賣十分興隆,從東南亞、加拿大等地常有到中國大陸的換腎團。新加坡聯合晚報早在2000年12月12日就對大陸換腎團有詳盡的報導。
據報導,臺灣每月都有「換腎團」出發到大陸,100萬台幣可以包住包吃包換腎,在醫院住上一個星期,就等到合適的腎臟。大陸各醫院部門主任親自迎送,有如拜財神爺一樣。但那些死囚,很多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屍體會被肢解瓜分,其親屬更沒有一分一毫的撫恤金。
德國醫生哈根斯(Gunther von Hagens)轟動世界的人體世界展覽,遭到人權團體的強烈譴責。媒體揭發哈根斯的塑化人體很多是來自中國的死刑犯,哈根斯也承認曾收到頭上有槍擊痕跡的屍體。
德國《明鏡週刊》報導說,早在十多年前,哈根斯就和中國進行屍體和器官的交易, 他有三家生物塑化公司-即屍體工廠,最大的一家在大連,在那兒負責的總經理是隋鴻錦醫生,雇佣了170名中國員工,該工廠附近有三所勞改營。
據美國之音2004年10月報導,有越來越多罹患肝硬化或腎衰竭的韓國人飛往中國去接受器官移植。《朝鮮日報》報導說,在236名到中國接受器官移植的韓國人中,有超過一半的人在移植後出現併發症,有八個人在返回韓國後立刻死亡。
《朝鮮日報》2005年披露:被譽為「目前世界上最大器官移植中心」的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移植外科學部,2004年進行的507例肝臟移植手術中,國外患者比例超過53%。
據以色列當地報紙Maariv2005年7月報導,以色列每月都有換腎團出發到中國大陸。一位以色列官員對報社記者說:「中國的換腎費用比哥倫比亞低30%,腎的質量和術後服務都是世界一流的。」
據德國之聲2005年10月25日報導,中國器官移植在數量上目前居亞洲首位,世界第二,僅次於美國,2004年中國完成近2600例肝臟移植手術和近6000例腎臟移植手術。由於中國在器官移植上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使得中國的器官移植市場陷入混亂的局面。
澳洲昆士蘭快遞郵報報導有越來越多的澳洲人從中國被處死的囚犯身上獲得了腎臟移植。澳洲維省莫納甚醫療中心的梅恩(Ian Main)醫生表示,在中國做腎臟移植,他們付出的價錢為1萬5千至5萬澳元不等。一些移植患者手術後受到感染,甚至死亡。
據英國《觀察家報》2005年12月12日報導,中國死刑犯器官賣給外國病人移植的黑市生意已成半公開。歐洲有網站招攬病人,收費二萬三千英鎊(約三十一萬三千港元)到中國移植死刑犯腎臟,更保證行刑前會化驗死囚血液樣本,確保合格。據估計當年已有多達十人到中國換腎。
據《鳳凰週刊》上個月(2006年第5期)報導,迄今為止,中國大陸的人體器官移植數量已經躍居世界第二。與此同時,世界各地的患者飄洋過海來到中國,大陸已成全球新興的器官移植中心。
報導並指出,在這種市場繁榮背後,各種弊端、漏洞接連湧現,其實質是缺少規範的新興市場在多種盈利衝動下引發的混亂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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