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凌兵指出,陳水扁總統宣布「終統」,北京方面接二連三警告和譴責,但多次表態中沒有一次提到「反分裂國家法」,顯示中國法治的發展,有時候不是要多立法,而是要少立一些沒用的法。
凌兵在香港「明報」撰文說,反分裂法原意就是為了從法律上遏制不斷上升的台獨勢力。他認為,對於終止國統會和國統綱領,如果嚴格依法辦事,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應當實施反分裂法中所說的「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
但他說,北京始終小心翼翼地迴避反分裂法,似乎寄主要希望於美國對臺北施壓,化解此次危機。他認為,這種操作手法在政治上不失為明智之舉,畢竟現階段北京沒必要大打出手,加劇台海的危機,但這種合理的做法,卻有背離法治原則的嫌疑。
凌兵認為,現在的問題不在於北京處理終統事件有何不妥,而是一年前制定的反分裂法是缺少政治前瞻、缺少立法智慧的一部廢文。很多論者早已指出,反分裂法在法律上本來毫無必要,把國家統一這樣高度複雜的政治問題,硬要用定型化的法律條文來加以制約,結果難免是作繭自縛,授人以柄。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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