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求買一個手機,想到便於聯繫,花1400.00元給她買了一個帶攝像和MP3的滑蓋手機;接著要求打8000.00元到學校發給她的銀聯卡上,我們問:學費不到7000.00元,為什麼要8000.00元?她說多餘的錢是九月份的生活費,到校還要換一副眼鏡,覺得有理,打了8000.00元到她的卡上;可第二天她又軟磨硬泡,要在我們本市換眼鏡,又給她花了300.00元;最後,要求每月生活費不少於600.00元。
我們工作生活在一個縣級市,屬工薪階層,年家庭收入約24000.00元,還要扣除醫保和住房公積金,承擔集資建房,還要贍養一個沒有退休金的老媽。我們陳述了上述理由,覺得每月400.00元尚很吃力,她仍堅持600.00元,最後商定每月600.00元吃穿用包干,學費另外給。
臨近開學,借了一輛車,把她和行李送到學校,並給她買齊了一切生活用具。臨分別,她的卡上有生活費1065.00元。分手時,她叮囑每月到武漢看她一次,準備好第二學年給她買電腦。
臨近中秋節,我專程去武漢看她,到學校時剛好中午,我打算和她一
起在學校食堂吃午飯,考察一下她平時的伙食。她反對,說:「天天都在學校吃,既然你來了,當然要出去享受享受。」她換下軍訓裝,著上時裝,拉著我出了校門。午餐吃麥當勞,花去幾十元,肚子沒吃飽。接著逛商場,到中山公園坐驚心動魄的過山車,又到武漢廣場頂層吃異域小吃。途中遇到一親戚,給她200.00元,以表祝賀。我又教她回家和返校的乘車路線,才在車站分手,她返校,我回家。至此她九月份可支配生活費達1265.00元。
此後,她以種種理由每月向我們要錢600.00-1000.00元不等。
春節期間,她要求返校時買電腦。她要買筆記本電腦,說既可上圖書館用,又可在公寓用,夏天還可在蚊帳裡頭用。我主張買台式機,理由:1,支付能力有限;2,容易被盜;3,性價比低;4,維護成本高。
好說歹說,她才同意買台式機,但要求品牌機,而且必需是液晶顯示器。各讓一步,達成妥協,預算為6000.00元。過完春節,正月十六(2月13號)7時,帶著兩旅行箱加一袋她喜歡的吃的喝的用的和我準備的網線排插工具,我送她返校。
9時30分到達武漢吃早點,10時30分到達她學校寢室,放下東西就出發,輾轉去武昌電腦城附近,通過我市宏基電腦代理商,以5800.00元買得一款標價5999.00元T160AMD,17英吋液晶顯示器電腦。剩下200.00元,由她買附件用。乘銷售員安裝操作系統的時間,我們去南極電腦城買附件。她看上一款耳機,砍價,別人不賣。我說買兩副,賣主讓了10.00元,花了50.00元。
來到街市,她問:「你買耳機,為什麼要我付錢?」我的心咯噔一下,不是滋味。我接著問:「剩下200.00元是你的嗎?」她說:「是我的。」我說:「你即使說送給我,我還是會付錢你。今後說話得講究方法!」我掏出25.00元給了她。
返回那店,系統已裝好。我搬上主機,她提著顯示器,輾轉回到她的寢室,時間是13時30分,肚子餓得咕咕叫,口乾舌燥,喉嚨冒煙,想著當日要趕回家,就忍著,拿出材料和工具,開始走網線,連接電腦。
約14時30分,胃開始疼(我有胃病),我開口說:「你拿出帶來的餅乾,餵給我吃,我邊吃邊做。」她這才拿出帶來的餅乾餵給我吃,她自己也吃起來。走好網線,連接好電腦,我又開始安裝工具軟體。口幹得實在受不了,我要女兒開一瓶酸奶給我喝,她猶豫了一下,說:「我找一下,看有開水嗎。」她找了一圈,沒找著,卻找來一罐汽水,我心情複雜地和她共飲了那罐汽水。
17時10分,我弄好了我力所能及的,準備回家,她提醒我,還沒有給生活費。我給她二月份17天生活費400.00元,生日禮金200.00元,然後走出她的寢室,錢包裡只剩下212.00元。回家的路費是40.00元,餘下的162.00元是我們二月份17天的生活費。而與此同時,女兒至少有770.00元生活費。
我沒有時間吃晚飯,漢口到我市的最後一趟班車是18時30分,只得空腹趕路。當我餓著肚子,拖著疲憊的身子回到家時已是20點45分。
我的心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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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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