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的報導,大學催繳學費主要有以下幾招:休學;不讓參加期末考試;不予註冊;考試成績一律不予登記,全部參加補考,且補考成績無論如何優秀,都只記錄為60分;不准參加畢業論文答辯;不發放生活補貼、取消當年的「三好學生」等評優資格;對畢業生暫不辦理有關畢業手續、暫緩派遣等;成立調研收費組赴學生家裡收取學費。一些學校是多管齊下,同時運用好幾招。如在甘肅聯合大學,欠費的學生就不能參加考試,也不能享受貧困補助,成績再好也得不到獎學金。而被眾多高校紛紛效仿的則是「不准參加期末考試」這一措施。
從媒體的報導看,這部分學生家庭條件不錯。但由於缺乏誠信,攀比、從眾等心理,將學費用於其他消費。有自稱大學生的網友認為,「這是一種公民信用的缺失」。這名網友擔心:「不交學費卻生活瀟灑,又能免受懲罰,這種行為具有很強的示範效應,容易在大學生中蔓延開形成不良的風氣。」在大學就這樣不守信用,走進社會以後會怎麼樣呢?有大學領導表示這樣的擔憂。
大學學費超過百姓的承受能力
各大學對欠繳學費之事,可謂一片叫苦聲,認為拖欠的巨額學費已影響了學校的正常運轉。在黑龍江中醫藥大學校長匡海學看來,學生欠費也是國有資產的流失。在政府投入不足,學校又必須加大教育教學經費投入力度的情況下,學校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此言不虛。2005年9月8日,本報曾報導,在校大學生人數由1998年的340多萬人猛增到2005年的1400萬人。目前維繫中國高等教育正常運轉的經費約需4000億元,而國家現有的實際投入只有800億元,高校現在向銀行借貸的總金額已經超過了1000億元,差額部分就是各高校靠收學費填充的。高校中流傳著這樣一種說法:「現在不是中國政府在辦中國的高等教育,而是中國的高校在辦中國的高等教育。」
時任教育部副部長的張保慶有一句話廣為流傳:現在的大學學費已經超過了老百姓的經濟承受能力,是有點高了。按照中國的國情,評價大學學費的高低應該以老百姓是否能夠承受為標準。新華社提供的一項調查顯示,僅有7.5%的被調查者能夠接受大學每年5000元以上的學雜費收費標準,71.6%的被調查者認為現在的高等教育收費太貴。目前,全國高校學生中大約有20%的貧困生,而在一些中西部省份,比例更高。如何保障數量龐大的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是政府和大學要全力解決的難題。
懲治「惡意欠費」會不會殃及真正的貧困生
一方面大學必須依靠收取學費維持正常運轉,一方面確有部分學生有錢不交學費。那麼,學校以不准參加期末考試或休學等措施來追繳學費是否合適呢?很多學校強調,這些措施只是針對「惡意欠費」的學生,但實際上,這種所謂只針對「惡意欠費」學生的行動常常殃及了真正的貧困生。
以煙台大學為例,目前該校2.3萬名學生中有20%是貧困生,學校組織專門人員到十幾個縣市進行的調查發現,有將近5%的學生家境並不是很困難。學校出臺「暫停期末考試」的追欠政策後,涉及幾千名學生所欠1700多萬元的學費,已被追繳回 1000多萬元。「只需要具有一定的數學能力,就會發現這裡面的問題,所謂『惡意欠繳學費的學生』(5%)佔貧困生(20%)的1/4,已追繳學費 (1000多萬元)卻是所欠學費(1700多萬)的1/2以上。」
有人在網上撰文指出:「學校以暫停學生期末考試的辦法來追繳學費,是一個缺乏大學教育應有的善意精神、違背大學教育宗旨的以惡治惡的敗招。」這位網友認為,大學教育不但要注意課堂有形的知識的傳播,同時也要注意自身日常管理對學生的無形影響,這就是所謂的言傳身教。
學校的一道催繳令就能追回上千萬元的欠費,是因為學校掌握著學生能否正常完成學業的「命脈」。儘管社會上流行的說法是「欠債的是爺爺」,但在欠費學生面前,學校永遠是強勢者。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不予註冊。「既然不予註冊,當然沒資格參加考試了。」一位高校的工作人員如此解釋。但在王曉漁看來,這個推理比較無力。「如果那些欠繳學費的學生沒有註冊,就不存在是否考試的問題;如果校方已經允許那些學生註冊,現在突然出臺追欠政策,也不盡妥當。在後一種情況下,校方放棄了自己要求學生繳納學費後再註冊的正當權利,卻以另一種土製方法『追欠』,未免有『秋後算賬』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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