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憲法、法律,你讓國民相信你什麼? 劉春傑(河北省唐山市)

99年9月我們以政府拍賣"四荒"的形式,在河北省原豐潤縣北部山區,購買了一片荒棄地,我們投資80多萬元錢,建了一個5千多平方米的養殖場,在當地買土人工造田四千多平方米,植樹一千多棵,並預訂成年奶牛40頭,養殖場已進入養殖階段。該荒山的綠化也初見成效。

由於當地一個叫石家峪村的共產黨支部書記,名叫徐長余,他藉此經常來勒索我們,當我們沒辦法滿足他沒完沒了的索要時發生了矛盾,他為了報復我們,利用其職權,將政府依法拍賣給我們的這片荒棄地,違法轉賣給了當地一夥地痞,想利用他們趕走我們,這夥地痞在我們已建好的養殖場裡亂挖亂採石渣,養殖場裡被他們挖的到處都是大坑,誰管就打誰,他們毀壞養殖場的建築,拔掉我們植的樹,夜間幾次闖進我們的住宅持刀恐嚇威脅我們,他們還經常來放火,燒燬我們的財物,投毒藥死我們所養的禽畜。我們在萬般無奈下,將他的違法侵權行為告上了豐潤縣法院。

可該法院卻為了袒護被告,不但不去依法制裁被告的違法行為,反而故意另作主張,判政府依法拍賣給我們的這片荒地,是「國有礦產資源」,不准我們開發利用,並駁回我們的訴訟請求。

我們又上訴到唐山市中級法院,唐山市中級法院在豐潤縣法院的幕後操縱下,維持了該判決。我們又在以後的五年裡,三次依法向該中級法院提出申訴,請求再審,可該中院明知是錯判,一等就是5年多,一直故意不予理睬。
我們又去河北省的各個部門去申訴、控告,根本無人理睬我們!我們只好去北京最高法院、檢察院、人大、中央國務院信訪辦、及各個有關部門,去申訴、控告,在這五年的上訪其間,從2001年起,每年的唐山人代會、河北省人代會、北京的人民代表大會,我們年年必訪!年年必去,照樣根本無人管!

萬般無奈下我們只好又去天安門、中南海去告,這樣告,起碼起點作用,北京的警察把我們用車拉到派出所,並通知唐山有關部門來接我們,他們在北京的壓力下,勉強能聽聽我們的申訴,管?肯定是不管!

經過無數次的反覆去北京告狀,直至2005年5月,唐山中級法院才在多方壓力下,才不得不組成合議庭,研究我們的申訴,併發還重審!下面是合議庭發還重審的決定:

「 被告侵害的事實存在,應讓一審查明究竟有多少損失,並判決被告依法賠償。原一、二審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方面都存在一定問題,應撤銷一、二審發還豐潤區人民法院重審。」

豐潤法院在重審其間,牴觸非常大,審理法官曾多次對我們說:「法律是可以改的,想怎麼判,是我們自由!你得看我們願意不願意!」我們沒有買他的帳!他們就把我們起訴的案由,由原來的:違法侵權,給改成「合同糾紛」並慫恿被告,訴我們和他們簽定的合同有問題,這樣做可以節外生枝,法院可以不審原告的訴請,以保被告可以矇混過關。開庭時我們以理具爭,可該法官根本不理我們。

今年10月11日河北省委組織人來唐山接訪,我們把豐潤區法院六年來,故意枉法判案的事,反映給了省裡來的省委副書記劉寶宣,當時還有共同接訪的唐山市委副書記楊永山、政法委書記李恩久,唐山中級法院院長樊守錄,他們的答覆是:「盡快依法處理」。

10月20日 豐潤區法院不得不再次開了一次「陽光審判」,該法院僱用了一些社會閑散人員充當各級領導,開庭的內容仍然是故意歪曲事實,故意製造假案!開庭後,我們找到該法官,問他為什麼無視事實和法律審案?他毫無顧及的說:「你們等6個月去吧!會給你們判決結果!我們該咋判就咋判,你們管不著!不服,你們就去告吧!你們不是已告了6年了嗎?你們還接著去北京告去!,看你們還能告出啥名堂!」

6個月後該法院判決出來了,判決的結果是:「此案已過6年,原告已不具備作為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依法駁回起訴。適用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

我們告了6年,等來的竟是駁回我們的起訴,被告的違法竟可以在中國的大地上,朗朗的天空下,竟可以為所欲為,法律竟這樣軟弱無能!法官的權力竟然可以肆無忌憚的如此濫用!?!?

請看法院為了袒護被告的違法行為,故意枉法判案:
1、故意違背事實,毫無法律依據的,把豐潤縣政府依法拍賣給原告的,「四荒資源」故意判成「國有礦產資源」。
2、故意有目的故意篡改、編造案由。
3、有目的的毀滅原告向法院舉證的全部證據。
4、藉故"辦案費"勒索原告500元錢。
5、弄虛作假,判決書上給原告編造了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律師。
6、在一年多的訴訟其間,只開過一次庭,由於證據被法院毀滅, 原告請求法院再次開庭向法院提供新的證據,而法院故意不開庭,法院剝奪了原告向法院提供新證據的合法權利。
7、原告申請「先予執行」後,法院為了袒護被告,故意不作為,縱容被告違法侵害原告長達三年之久。
8、該案一審審了一年零一個半月,超法定時限判案。

我們現在又再次上訴到唐山市中級法院,可該中院又以案情複雜為由,又扔下不管了!

我們告被告的侵權的官司,到現在已打了6年,我們實在不明白,此案並非複雜,就是被告違法侵權,但卻被該豐潤法院利用權力故意無視事實、法律,為袒護被告,故意自作主張、混淆是非、故意攪亂案情,製造複雜,故意枉法判案,拖了6年,至今不予受理原告的訴請!中國這是什麼憲法?法律?你讓國民相信你什麼?

那些黑官污吏打著「人民法官」的晃子,手握著共產黨的權力,白吃著百姓的大米,肆意侵害著人民!這些黑官污吏實屬人渣!中國的憲法、人大為什麼會容忍這些人當「人民法官」?人民還會相信法律在他們手裡還能有公正、真實而言嗎?

河北省唐山市:劉春傑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曙光樓201-1-203
電話:0315-2817515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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