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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中共軍隊轉業軍官的上訪信

 2005-12-17 08: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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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如何落實1999年軍隊轉業幹部住房補貼或住房、待遇等問題的申請報告

中央軍委軍轉事務負責人:

尊敬的軍委有關部門各位上級領導、朋友們、戰友們,您們好。首先感謝各位有關首長領導能夠審閱此份報告的各項內容和作出寶貴批示。
我叫XXX,是1999年從XX部隊轉業的連級轉業軍官,因種種原因(以下介紹),因這份報告各部門均把報告轉送到市人事局軍轉辦進行處理,也因種種原因難於落實這方面的問題。因此,現就再次向政府遞交這份申請報告,並望能及時有力地作出處置。

時至今日,我巳轉業五年多了,時至今日,雖經幾次向地方接收單位申領住房補貼,但仍以經沒有政策文件還規定和沒經濟為由所拒絕,沒有領到一分錢的住房補貼,作為一名青春都在軍隊度過的軍轉幹部,在祖國的大江南北都接受過軍隊的考驗和鍛練,大半年華都奉獻給了黨和軍隊國防事業,而今轉業後卻連一個正式安居的住所都沒有,更遇到在地方工作單位福利待遇難解決問題、單位轉製造成諸多難題和轉制後不能保障福利不良問題,這些問題,給國家軍隊建設、地方社區和個人方面都造成非常不良影響,更造成其它現役軍人對軍人轉業退役後無法律保障問題而極度擔憂,年青時大半輩子為國為軍貢獻青春,轉業後卻落到連生存都成問題,住無所居,安無穩定,極大地影響到軍隊的凝聚力、戰鬥力,嚴重扭曲了軍心民心,給國家、國防、軍隊和地方均造成諸多極端不良惡性後果。

為了更加體現國家、政府對雙擁政策的支持,更加有利於國防事業的發展,更加有利於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各界的形象和威信,個人方面也更能為國防建設作出更多貢獻,也為了更加有利於社會的和平與穩定,希望政府上級領導能夠據實提出寶貴意見和圓滿處理。

一、此份上訪報告主要內容和需要上級調解的內容。

(因1999年地方福利分房政策結束了,軍隊轉業是在年底安置,中央軍委、總參關於轉業幹部住房部分補貼政策由軍隊總部發放也是從2000年才開如實行的。因此,1999年轉業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我搭不上福利分房這個政策,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住房補助金方面,雖有住房發展基金,但因單位以經濟利益不好為由,拒絕發放住房補助金。因此,造成我轉業地方後,既無分到住房也無住房補貼。

近年來是國有企事業單位轉制私人股份階段,國有企事業單位轉制後把全部住房基金劃入企事業單位總資產中,把住房發展基金也按股份收購了。所以,我在轉業後的住房和房補方面均完全沒有落實。

作為軍轉幹部的身份、待遇,在國有單位轉製成私人股份制後如何認可?如果轉業後住房、房補都沒落實的可否由組織調配到其它國家單位?
因本人轉業之後的身份、職務、工資、待遇、住房等等都無實際上的落實到。轉業沒幾年地主單位轉製成私人股份制性質單位,在住房、工資福利等方面更加無法保障。如轉業到地方後,幾年都是在守門口當保安、賣書,工資都是以銷計酬計發,以前經營不好時每月幾百元工資都有過。當兵半個人生,只領到三千元轉業費,安排到如此低收入的單位工作,在這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樓價現巳漲到3000-5000元/方,如何能夠買房?

二、個人提出一些意見。

當年轉業安置時,軍轉辦的安置解答和新華書店提出的以完成政治任務形式的接受方式相衝突,使地方接收單位難於落實政府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另一因素也是近來國家在國際因素影響下推行的三次裁軍中,地方安置方面也壓力較大,部隊確定我1999年底轉業,而部隊方也在轉業前一個多月才通知我今年轉業,造成工作單位難於落實,以致2000年2月才安置進一個掛名單位。致使後期工作開展很難,造成許多難點問題。

因此,個人方面提出二個意見:

一是落實住房補貼問題。如果繼續租住軍隊或房管的房產,這樣將來連租金都難於交付,也不太符合政策,對部隊現代化建設也不利。
二是在原地方單位不能解決住房和住房補貼時,能夠作出單位調整,來解決軍轉企業幹部的住房福利後顧之憂。

本人一直尋求政府、軍方作些工作單位上適當調整,但地方政府、軍方都一直都難於處置。那麼,軍方的這種轉業方式、政府的這種安置過程、地方單位的這種接收態度、軍轉幹部個人的狀況.

三、總體情況介紹。

XXX,1999年下旬被組織確定轉業,之前響應政府號召當兵入伍,大好青春年華都奉獻給了國防事業,時時刻刻都聽從黨和國家的號召,完成了各項軍事任務。這次服從組織上安排,轉業時總計只領到了三千元人民幣的轉業費和二千多元的住房公積金(按政策規定應有安家費,我並未領到)。因轉業時組織上並沒有提前通知我在1999年要轉業、地方單位難確定等其它原因,造成轉業單位一時難於落實,直到1999年底才確定地方單位,因1999年底舉行秋收活動,直至2000年2月才安置進。當時,地雙方見面會上,有關主要領導人解答住房時說「1999年福利分房結束無住房了,有房也不能分。」在後來調轉頭向軍轉辦提出無住房要到其它單位時,這轉辦解答住房政府會盡快解決的,組織決定的安置單位不能改變。而住房補貼方面也因其是事業單位、企業管理為由而拒絕發放住補貼,(最終住房補貼基金一百多萬元在2002年轉股份制中劃入了股份中被人當作股票購買了)。

四、轉業後基本情況介紹。

在住房和住房補助上,地方單位一口封死「沒有」(證明材料在附頁)。在工作上,轉業的前幾年,都是在下屬守門口,工資按銷量提成,月工資不足千元都有過。為此,轉業後不到一個月就多次向軍轉辦提出要調整單位,但無結果。轉業後一個月後,我就向原部隊有關領導等提出作復員算了,但原部隊都不同意。
2003年2月,實行私人股份制改革,總資產被原有人員以五折多的優惠價全部買走了(包括一百四十萬元的住房發展基金也都納入總股份中被私人收購)。幾位原主要領導佔百分之五十幾的總股份(平均一個人佔近三百萬元股份),而一百幾十個員工只佔百分之四十幾的股份額(普通員工一人平均只充許幾萬元股份)。轉制後,就調到了新建的門市工作,工資收入依然按銷量提成,新門市效益低月工資有時才八九百元都有過。一年後經向軍轉辦反映,工資才調整到按合同的扣除社保等費用後實際上只收入一千元。所以,這種情況,也是不可能自己買房。而住房發展基金巳在2003年劃入轉制股份中被人收購了,又該如何解決軍轉幹部的住房問題?這造成了制度上的多重監管缺失,如此的轉制,只會損害群眾利益,削弱國家威信。

五、轉業後在地方單位住房、福利等情況介紹。

因1999年福利房政策結束,不再分配住房,2000年初,申請住房和住房補助均未獲同意。因此,沒申領到任何住房補助金,在地方也未分到住房。所以,轉業幾年來,依然居住部隊房屋,部隊也不斷提房租,逼軍轉人員走。給部個人各方都造成不便影響,可以說,扣除部隊房租水電等各項費用後,連生存都成問題。對住房更是談不上要自己購買了,想來,自己在軍隊干了半輩子,轉業後連最簡單的生存權益都難於保障,連生存狀況都難解決。試問,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這是一個什麼樣的體制?軍人履行保家衛國的結果就是這樣的下場嗎?某些轉業幹部就是如此的待遇嗎?如此的所作所為又合情合理合法嗎?

六、當地政府部門情況處理介紹。

多年來,通過走訪人事局軍轉辦新任各位領導,他們也作出了一些調查處理,人事局軍轉辦等其它負責人也因此事特與有關幾位主要領導約見過,要求落實處理。但因是自支自收的企業管理形式的事業單位與股份制結合,以資金缺乏為由仍然拒絕解決住房及發住房補貼。所以,都不起作用。最後軍轉辦在這方面因種種原因也難於協調解決。而在房管局方面則表示,認為新華書店有自己的住房發展基金一百四十萬元,但住房發展基金巳通過當地國資委劃入轉制總股金中被私人收購了。因此,政府的政令在這樣的國家企事業單位、原國有轉制單位、混雜的單位裡難於暢通,因此,這也形成了一個歷史遺留問題。

當地有些部門和單位做事確實太不像話、太過分,沒有原則性,有的單位職權人員自己住著超標準福利房還領取購房補貼,用著進口高級小車,並不是所有企業真的沒有資金來解決軍轉幹部的問題,特別是在股份制改革交接期間,把固定資產如住房基金等也納入股份中,只顧撈取私人利益,所作所為根本不像黨的幹部,根本沒有大局全局原則,接收軍轉幹部只有加重單位諸多負擔,在落實國家政策上更是舉足輕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的地方形成保護傘,造成地方有空子可鑽,損害了轉業幹部和群眾的正常利益和精神損失,不可估量。

由於多次的上訪政府部門,也得罪了某些人員,現在他們揚言要以本人表現不好為由調動工作,要我不幹就走人,還說要我買斷工齡自謀職業等等進行報復,人事部還說要我到軍轉辦去絕食去靜坐。我也真誠希望永遠和諧發展,不要出大事。

因此,望政府和上級領導能夠理解我們的難處,作出決策,以還軍轉幹部的一顆平靜之心,以便更能為國家出力,為軍隊貢獻,為人民服務,也更能體現黨和國家的公正、公平、合理的精神。

此致 軍禮
軍轉幹部:XXX
2005年12月8日
因會受報復,隱去真實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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