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對付一個盲人,當局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臨沂市安排近二十人分三班輪流守在陳光誠家門口,每班都有兩個幹部帶隊,帶隊的幹部包括雙堠鎮副鎮長趙峰和雙堠鎮脫產幹部李先乾等;配置了幾輛汽車;為了切斷陳光誠的對外聯繫,還動用了電話干擾設備。
手段殘忍,喪心病狂。知道朋友來探望的陳光誠,一出家門口即遭守在那裡的七八個打手、流氓的毒打。副鎮長親自出手,共產黨員李先干則躲在打手身後偷襲,用穿皮鞋的腳猛踢陳光誠,還用拳頭猛打光誠太陽穴。
當有村民看不下去,吆喝"李先干,你怎麼能動手打人"時,李先干居然惡狠狠的說: "狠打!狠揍!打斷腿,讓他一塊去告!"
在李先乾等帶頭和鼓動之下,那七八個原先赤手空拳毒打陳光誠的打手紛紛抄起傢伙,有些人拿棍子,有的拿板凳,在這群野獸的暴行之下,盲人陳光誠被打倒在地上五六次之多,身上多次負傷。直到現在,右太陽穴依然流血不止,左太陽穴、左眼一直發疼,手指關節被揪受傷不能動彈,腿也挨襲發疼。
在這場無法無天的暴行中,有公安、法院、檢察院的人在督戰,他們如此迫害和毆打一個盲人、一個殘疾人士,說明他們完全損失了人性。
陳光誠受傷之後,當局阻止家屬將他送醫院醫治,如今陳光誠只能躺在家中流血,陷於真正的大黑暗、孤寂和憤恨之中。那些打過他的打手、依然露著白森森的牙齒猙獰的守在他家院子門口。
2005 年10月5日,前往探視陳光誠的許志永,李方平,李蘇濱三位律師,不但被襲擊,更受當地公安盤問十多個小時,許志永更被打至牙齒幾乎脫落。有村民因協助陳光誠而被捕,陳光誠堂弟陳光理被便衣人員強行帶走,還抓了三個人,關了十多天。現時只有陳光誠的三名兄長獲準定時探望陳光誠,其他人若要與陳光誠見面,就要冒被打的危險。
前北京外國語學院教師梁曉燕,探望陳光誠遭看守人員阻撓,並目睹陳光誠被毆打的經過。一位村民告訴記者,他感到無奈和害怕,對外電話常遭干擾而中斷。)
對於軟禁陳光誠的理由,律師們質問了司法局官員,官員說陳涉嫌刑事罪,可能涉及國家機密。
一個身在農村而且遠離權力中心的失明人士,到底掌握得什麼 "國家機密"?由此可見共產黨反動派的卑鄙和無恥。為了鎮壓一個不聽話,竟會如不擇手段,不知廉恥。
但是中共面對的不只是一個陳光誠,還有張林、任畹町、朱久虎、鄭恩寵、盧雪松,更有廣東省汕尾市汕尾市紅海灣經濟開發試驗區東洲鄉村民、番禺太石村村民、陝西石油私人投資者、重慶鋼廠工人、法輪功修煉者、下崗工人、失地農民、討薪農民工、民運人士、自由主義知識份子、上訪人士、維權者、退伍軍人、黨內反對派,甚至有臺灣的民主鬥士以及新疆、西藏愛好自由和平的各族人民……中共竊國集團為了維持搖搖欲墜的非法統治,不得不與億萬人民為敵。中共分贓集團之如此瘋狂,這並不說明他們強大,恰恰說明他們詭弱、毫無自信。
高智晟律師在2005年10月18日寫給胡錦濤和溫家寶的《公開信》中指出,中國是《世界人權宣言》的締約國。《宣言》明文規定: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 『人人於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之基本權利被侵害時,有權享受國家管轄法庭之有效救濟』。我國現行憲法第三十三條也載入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無論是國際法準則還是中國自己的根本法,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侵犯人權、慘無人道地迫害本國同胞。正是基於對人類普世價值的信奉與對法治的尊重,本人鄭重建議兩位盡早做出決斷, 『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國人民的關係』,切實履行 『依法治國』和 『依憲治國』 的方略,在民主、法治和憲政的基礎上創建新的中國。」(高智晟:《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 改善同中國人民的關係---致胡錦濤、溫家寶的公開信》)
放下你的鞭子!高智晟和所有奴隸們的正義鬥爭,終有一天會奪下獨裁者手中那根罪惡的鞭子。(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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