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郊發生流血慘案續:罷免村官動議發起人馮秋盛流落在外
在發生816流血事件後,國內外《美國之音》等多家媒體迅速對此作出了報導,香港《南華早報》、紐約《新唐人》電視臺等還進行了連續新聞追蹤。(我們也向國內各媒體發出了邀請,但遺憾的是他們無權成行,甚至曾經報導過太石村罷免事件的《南方農村報》也被番禺區有關部門派人前去大鬧了一場)村民們通過電話接受了記者們的採訪,他們感到自己的聲音可以發出去,不再會出現被人蒙在黑罐子裡往死裡打的危險,特意要我向幫助他們傳達聲音的媒體人士表示真誠的謝意。8月17日下午,我在廣州接到了前來向我尋求幫助的太石村民馮秋盛。馮秋盛是此次太石村罷免村官動議的倡議人,因此受到了番禺區和魚窩頭鎮政府的打擊報復。他告訴我,他又一次遭遇抓捕之危。
自8月16日被追捕後,馮秋盛被迫流落在外。17日下午,他前往鄰村好友陳先生家中吃飯。下午兩點多正在休息時,突然有20多名警察出現在陳先生的住宅前。陳先生夫妻見狀十分憤怒,強烈要求警察出示抓人的手續,馮秋盛轉身跑向屋後的農田,在莊稼深處躲了起來。當時下著暴雨,真是天助義人,警察無法上前搜索,只好把住路口,在天黑後撤走。馮秋盛在甘蔗地裡躲了7個小時,確認安全後才悄悄離去。
17日馮秋盛與我見面後,轉達村民的意見,請我做他本人,以及被抓捕和受到抓捕威脅的村民的法律代理人。我接受了,並聯繫到廣州珠江律師事務所郭艷律師和廣州華之傑律師事務所唐荊陵律師接受委託。由於村民委託書傳送較晚,18日下午4點多我和郭艷律師及她的助手一道趕往番禺區公安分局(唐律師因故未去),在門口信訪辦處被人為耽誤了一會兒,才得知對口的法制辦位於郊外的沙灣公安基地。
下午5點30左右,我們趕到沙灣番禺區公安分局法制辦。法制辦兩位先生接待了我們。一看到我的名片「北京市晟智律師事務所顧問楊茂東(筆名郭飛雄)」,就說,那篇文章是你寫的吧,我們看到了,中間有失實的地方。我說,如果我們的文章有失實的地方,你就指出什麼地方失實。他說不用,但如果嚴重了,我們將來會起訴你的。我說沒問題。這位主講的先生對郭艷律師態度友好,但對我有意刁難,因為他說「他也是公安……」暗示我們批評了他們,他們理當維護。他以村民給我的委託書不規範為由,拒絕回答我的提問,也拒絕回答我的委託書到底有什麼不規範的地方(我想,他在這個問題有責任告知我,但他沒有這樣做)。但他反覆說「你的文筆很好」,表現得沒有失去禮貌。
面對我們關於對被關押的七人處理的法律文書沒有通知家屬的質問,他說,行政治安處罰沒有必要通知家人,但我們將法律文書交給了本人。這些村民分別被處以7 到15天的治安拘留。他說今日已晚,拘留所已下班,週一上午你們直接去拘留所,在那裡再申請見被抓的村民。
由於天色已晚,談話在十分鐘後匆匆結束。
出來後,我們驅車來到魚窩頭鎮太石村,在簡要介紹情況後,郭艷律師和助手立即開展取證工作。這時《南華早報》和《新唐人》電視臺先後打來電話,對在村委會值班守衛財會室的村民進行了採訪。
村民告訴我,那個80多歲的阿婆馮珍現住在醫院,身體狀況非常差。馮珍阿婆的兒子非常激動地控訴地方政府慘無人道,指派警察摔傷80多歲的老人,天良何在,我讓他將馮珍阿婆的「廣州市番禺區人民醫院醫學影像診斷報告書」複印了一份給我,上面清楚地記錄著,「右側見少許胸膜改變」,「L1、2、3、5椎體變扁,考慮壓縮性骨折……」對一位80多歲的老人使用暴力,將其抬起拋置,真是禽獸行為!村民直接將這種行為指為「日本鬼子才做得出來的」!
村民還說,那位被打傷的16歲的男孩,是在離現場很遠的地方放爆竹煙花時被派出所一位人員打的(前面梁文所寫被武警所打有誤)。據現場目擊者說,那人先是一棒打在男孩的腦側(偏向後腦處),隨後又一腳猛踹在男孩的腹部。男孩當場昏迷,半夜才醒來,由於當地政府拒絕出醫療費,醫院對於治療不大積極,後來見男孩又出現危險(大便帶血)才進行搶救。現在男孩已甦醒過來,但總是喊頭疼,醫院估計男孩被打成腦震盪了。
村民告訴我,他們對警察的毆打堅持不還手。但是,如果官員和警察膽敢衝擊財會室,就是在進行刑事犯罪,那時候,他們將和犯罪份子拼了。這令我擔心不已,一再勸村民注意保重自己的安全。
晚上9點左右我們被村民用車送回廣州。
19日,我和郭律師商議,將在近日,就此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作緊急申述。隨後我們安排村民為此寫下關於8月16日流血事件的「親筆證言」。
19日中午,我們得到一份難以想像的禮物--一位區公務員送給了我的一位學者朋友一套數碼錄像,上面有8月16日流血事件的現場報導。我看後,感覺在看電影畫面。在中國很難有類似現場錄像被保留下來。現在這份錄像被朋友傳播出去,交給了各國媒體和電視臺,作為一場血案的真實記錄,被世界各國人民所收看。那些地方官吏的為非作歹將受到世界正義輿論的嚴厲譴責,血案的指使者和締造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20日一早,村民打電話告訴我,魚窩頭鎮政府緊急起草了一份公開信,聲稱政府和警察沒有打人。我想,這是他們針對我們蒐集「親筆證言」的行為所採取的「對策」。
在現場和電話中,村民都告訴我,什麼力量都擋不住他們按期依法舉行村委會主任罷免,如果有誰敢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誰就將為此而承擔法律責任。
我和郭律師及唐律師計畫於週一上午前往拘留所探訪被關押的村民,並要求番禺警方釋放被無辜關押的他們。據村民來電說,有家屬通過特殊渠道見到了被關押的村民,被關押者不斷地哭泣,不知受到了何種威脅。我們為他們的安全感到十分擔憂。
郭飛雄
聯繫電話:13552499429 電子郵件:gcgfx666@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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