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案」原有證據離奇:不但有「殺人凶手」岳兔元本人的供詞,有「被害人屍體」,還有DNA的鑑定結果,一切都顯得證據確鑿,萬無一失。有關部門本可定岳兔元一個重罪,但偏偏被殺的人在一年後突然又活著回來了。至此,這起荒唐的「岳兔元殺人案」,不攻自破。
而「詐騙錯案」的性質更加惡劣。有關部門在明知殺人案是錯案的基礎上,違規操作,推翻原有鑑定,欲以「詐騙」新罪再次強加當事人,以掩蓋「殺人錯案」,讓岳兔元難洗不白之冤。
「死人」歸來
「死人」豹子回來了!這成了2005年2月柳林縣薛村鎮小成村的爆炸式新聞。事情回溯到2004年初春,小成村岳馬成家16歲的二兒子豹子從村裡突然失蹤。
幾天後,豹子的鄰居岳兔元從太原打來一個電話,豹子的家人由此覺得岳兔元知道兒子的下落。據豹子母親趙模心說,當時雙方協議,如果岳兔元找回豹子,將得到1萬5千元的獎賞。
豹子並沒有找到,豹子的父母向公安局舉報了岳兔元。2004年4月2日,岳兔元回到柳林縣後,被當地公安局抓了起來。岳兔元曾有搶劫犯罪前科,坐牢8年,2004年1月剛被刑滿釋放。
在柳林縣公安局審訊過程中,岳兔元「承認」自己殺了人,並供述說在軍渡黃河大橋上掐死了豹子,並將其屍體推進了黃河。
岳兔元「坦白」不久,豹子的家人就在柳林縣三交鎮發現一具男屍,屍體已經腐爛,面目全非,但體貌、年齡等均與豹子極其相似。豹子的家人此後為屍骸隆重下葬。至此,岳兔元殺人案「成功告破」。
然而,據岳兔元說,公安機關在2005年2月曾多次誘導讓他自己翻供,推翻以前承認殺死豹子的供詞。原來,那時豹子已經回來。3月,柳林縣公安局撤銷了有關故意殺人案的記錄。
錯誤理解DNA結論
2004年4月28日,在柳林縣三交鎮黃河灘邊發現一具白骨化屍體,懷疑是岳豹子。「無名屍與岳豹子母親趙模心的mtDNAHVI區序列相同」,這是公安部2004年6月23日物證檢驗報告中的檢驗結論。岳兔元這樣一個有前科的人殺死豹子似乎成了「鐵定事實」。
當被問到在岳兔元案中是否有刑訊逼供時,政法委有關人士表示經過調查並無此事。記者日前在小成村採訪岳兔元時,他堅持說公安局有人對他刑訊逼供,他疼得忍不住了才編造了「殺人謊話」。
以錯蓋錯:「殺人案」後又起「詐騙案」
本來,豹子回家,已經證明「岳兔元殺死豹子」是明顯的錯案,岳兔元可被還以清白。然而,柳林縣公安局局長任鳳祥的一個電話使得岳兔元又獲新罪。
柳林縣公安局再次抓岳兔元的理由是他涉嫌詐騙其表弟的摩托車。該摩托車曾兩次被柳林縣發展計畫局價格認證中心鑑定價格,第一次鑑定為1949元,第二次鑑定為2397元。據瞭解,2000元的價格是一個界限,價格在此界限之下就不構成詐騙罪。
為什麼一輛摩托車會有兩次價格鑑定呢?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柳林縣發展計畫局價格認證中心主任杜三旺承認:在2005年4月20日左右,發展計畫局局長高澤榮曾把他叫到辦公室,說柳林縣公安局任鳳祥來電話,任鳳祥說岳兔元詐騙案中的摩托車作價低,要求重新鑑定一下,並把鑑定書退給了杜三旺,高澤榮要求杜三旺實事求是地重作一個鑑定。經杜三旺再次鑑定,摩托車的價格被定為2397元,超過了2000元。
岳兔元的辯護律師劉剛認為,公安機關是想通過第二次鑑定來給岳兔元加上新的罪名,詐騙案不過是公安部門為了掩蓋殺人錯案的障眼法。
2005年4月7日,柳林縣法院首次開庭對於岳兔元的新罪名「詐騙罪」一案進行審理,當時判岳兔元有期徒刑一年半。岳兔元不服判決,提起上訴。5月17 日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實不清」撤銷了柳林縣法院的判決,將案件發還重審。重審原定於6月2日開庭,但出人意料的是,6月1日柳林縣檢察院以證據發生變化為由提出了撤訴。撤訴讓岳兔元及其家屬大惑不解,他們本想通過法庭討回公道,但法院並沒有提前通知他們檢察院已經撤訴。
6月8日,柳林縣副縣長以及公安局長等人來到岳兔元家裡,問他是否申請賠償?要求賠償多少錢?岳兔元說,不知道,一切由他的辯護律師代理。
岳兔元的辯護律師劉剛告訴記者,被羈押一年有餘的岳兔元雖已於2005年5月30日被取保候審,但是詐騙的帽子並沒有摘掉,要等到法院給一個正式的說法,他們才會考慮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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