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成報報導,代表毛玉萍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指,廉署擅自銷毀超過300盒竊聽錄音帶及資料,令被告無法得到公平審訊,故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並要求法庭傳召廉署兩名高層出庭解釋事件,但控方回應指兩名證人須閉門作供,以保機密。
清洪指,廉署在調查造市時曾竊聽逾55名涉案人士的電話對話,竊聽內容其中涉及毛玉萍的丈夫周正毅與藝人楊恭如之間私情,以及毛曾向其它人透露丈夫的私生活。這都是屬於與本案無關的私人對話。現時執法人員所根據的電訊條例是違反《基本法》第30條,若繼續審訊會對被告造成偏見。
但法官在裁決表示,同意被告代表律師所指,法庭只應在非一般情況下,才考慮不作公開聆訊,以供傳媒及大眾瞭解審訊過程。他認為,廉署及其他執法機關以竊聽的方法進行調查,實為蒐集與罪行有關情報的「珍貴工具」,他認同控方的說法,指辯方在盤問廉署兩位高層有關竊聽的調查手法及程序時,可能會泄露一些對公義造成壞影響的資料,故決定在聽取二人供詞時改為閉門聆訊。
據香港廉政公署稱,宏凱集團董事毛玉萍在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間,夥同朱蘭庭、梁榮柏利用虛假文件訛稱有商業交易,串謀欺詐恆生、星展、法國巴黎香港分行等5家銀行,不誠實地致使香港南海企業有限公司向這些銀行申請發出以「宏凱」為受益人的23張信用狀貸款共計8900萬港元。
毛玉萍是曾被稱為「上海首富」的周正毅之妻。周正毅因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虛報註冊資本於去年6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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