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忠住大港油田井下公司,素與妻子感情不和,其妻有外遇,李曾見過其妻的情夫,精神受到很大刺激,殺人的當天晚上,其妻又夜不歸宿,李打電話叫她回家,被拒絕,遂發生了殺人事件。
一位與李艷忠的母親相識並且很要好的人說:導致李艷忠殺人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夫妻感情糾葛引起精神刺激造成的,與法輪功根本就沒有關係。家裡有法輪功的書是因李的母親曾經看過法輪功的書。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出租車司機也提到李殺人與其妻有外遇造成精神刺激有關,並說李謊稱是煉法輪功造成的是因為只要說是練法輪功造成的可以免除死罪。另一位與李艷忠同住井下公司的知情者說:李艷忠殺人主要是夫妻關係緊張,正在鬧離婚,而且兩個人誰也不想要孩子,與法輪功根本就沒有關係。
李艷忠殺人案發生後,大港油田電視臺曾報導了這起殺人案,但當時只說其夫妻有矛盾,並未藉機陷害法輪功。
據原來在井下煉過法輪功的人說,他們從沒聽說過李艷忠這個人煉過法輪功,也沒見過這個人,可《天津日報》謊稱他已煉功九年,純屬栽贓。
大港油田的群眾聽到天津610栽贓一事,也都非常氣憤,群眾說:法輪功挺好的,這件事與法輪功根本就沒有關係,怎麼一有壞事就往法輪功身上推?可見中共惡黨的造謠伎倆再也欺騙不了人民了,只能是越來越讓老百姓看清它的醜惡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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