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江澤民的公開信:我的兒子在蘭州大學宿舍被保衛人員槍殺

敬愛的江主席:  我是一個很普通的中國婦女,現在是在沒有任何辦法的情況下,我是格出命來,帶著無比的悲痛,帶著求實,欲求公理的心情,給您老人家寫信的,請不要見怪,此信是不能寄給您的,因為寄出去的信是石沉大海,此信我要來張貼,也許您老人家會看到的。這封公開信,目的是希望我的孩子能討回個公道。能擴大影響,讓事件爆光於世,能讓神聖,威嚴的法律來制裁那些枉法分子。我們就心滿意足了。

  2000年2月29日,我的兒子許小慧(男20歲)在蘭州大學就讀,當天晚上,在學生宿舍裡,在自己的睡床上,竟活生生地給蘭州大學的保衛人員派出所的指導員吳敏曉開槍殺死。天啊!兒子被殺了!被殺兒子的父母,被殺兒子的親人,被殺兒子的同學、朋友,被殺兒子的所有教過的小學、中學、大學的老師們,誰不以淚洗臉,誰不痛斷肝腸。奶奶、爺爺、外公、外婆老淚縱橫痛不欲生。為什麼要殺我們的小孩?!為什麼?!

  我們父母在蘭州大學等了二十多天,本想政府有關部門會正確,公正地處理這起高校罕見慘案,但萬萬想不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有作案現場有人證、物證,在證據確實的情況下,名牌大學的校園裡,在法制中國的國度裡,在三講五講的運動裡,在正在開展的學習中央三個代表的同時,蘭州市公安局,蘭州市檢察院的某些人及蘭州大學的某些領導,他們互相勾結,為了保住蘭州大學的聲譽,為了保住蘭大校長李發伸的寶座。為了死保凶手吳敏曉,他的一夥人頂風口弄手段,偽造現場,哄嚇學生,徇私枉法,徇情枉法,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蘭州市公安局,蘭州市檢察院一夥人認定殺人凶手指導員吳敏曉是執行公務,開槍殺大學生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真是天沒有眼了,天理給狼吃了,上帝是不會放過他們的!人類有良心的人們都不會放過他們的!我們父母,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一年來,我們的上訴,申訴、控告、自訴狀,寄上訪材料,向有關部門打電話、傳真材料,在蘭州市當地請了律師起訴,曾經與蘭州市的,甘肅省的,北京的,海南的各種電視、電臺、大報、小報、新聞媒體,中央領導人,新華社內參,中國法制日報,廣州南方週末等等,通信、通電,花費之大,擴大面之廣,但是像石沉大海,豪無音信,本案有蘭州市公安局,蘭州市檢察院已作出的《調查意見通知書》了,誰還能動他們?!

明明白白知道是一份冤案,明明知道是一場騙局,但是我們父母去哪裡講話?有誰給我們作主?按理說,我們家長不服要上訴的話,其一必須有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但是蘭州市的檢察院已作出決定,他怎麼還能幫我們提起公訴?其二,如果是刑事自訴的話,我們已直接自訴法院了,但法院說沒有檢察院的公訴,法院不受理此案。真是荒唐到了極點。這樣的話,我們是沒辦法起訴了。假的要你去起訴,實際上是法院不理。太冤太絕了,我們一點活的機會都沒有。其三,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的話,又有誰來幫我們打這場官司,我請的律師(已交律師費)。在律師取證期間,蘭州市公安局,蘭州市檢察院屢屢阻攔原始材料不給律師看。暗中給律師施加壓力。最後把律師嚇跑了。蘭州市檢察院這個鬼門關,認為可以卡死我們了。他們一夥人利用共產黨所給他們的權力,橫行霸道,判殺無辜,近年來,多少冤案,錯案,多少生靈,死在他們一夥人的手中。現在是老天開眼了,我誓死要告倒他們。他們的尾巴不會很長了。我雖然不懂法律法規,但是我相信講法的地方應該有的,我相信法律是威嚴的神聖的。

  一年來,我們的心在不停地流血,每天過著極端痛苦的日子。敬愛的江主席,要您還回我們的小孩,是您的下屬殺了我們的小孩。要全天下的父母來評,您該不該欠這筆帳。您該不該給我們的小孩討回個公道。中國講法制,中國講人權,世界全人類也在講人權,現在不是反對美國霸權主義,強權政策嗎?可是我們的人權呢?!你們所講的所謂的人權在哪昵?!

  敬愛的江主席,您一定十分理解,一旦年老的父母失去唯一的愛子,一旦孩子失去了依靠的父母,這將意味著什麼?!這樣的人間慘劇已經降到我們的頭上了。你能知道我們的痛苦嗎?!凶手吳敏曉怎能下手搶殺我的小孩。他沒有小孩嗎?!寫到這裡禁不住的淚水又模糊了我的雙眼,我為孩子遭遇不幸而悲痛!我為某些人的良知人性泯滅現時悲哀!我要向您討個公道還我的小孩!

中國海南省海口市龍華路41號 椰樹集團第七分廠

死者母親曾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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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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