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所指的「他們」,是村支書劉某等。李守剛告訴記者,村支書過去從未到過他家。
當記者告訴李守剛,一些媒體報導,李威的遺體沒有進行屍檢是因為「家長不同意」時,李守剛的臉色突然嚴肅起來。
他走進裡屋,向記者出示了李威死後的第二天(6月24日)凌晨,由縣衛生局和他本人共同簽字的一份《協議書》。在《協議書》上,除確認甲方縣衛生局一次性補償李守剛家9萬元之外,還特別明確了兩條---
一是協議簽字後,因泗縣中醫院的太平間太小,李威的遺體移送殯儀館,經屍檢後,由家人將遺體拉回處理;二是協議簽字生效後,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協議的落款處,有雙方簽字。
李守剛告訴記者,我們簽字時就知道屍檢肯定會破壞遺體的,但衛生局方面說必須屍檢,儘管當時內心很悲痛,想到為了更多的孩子的病因能查清,就同意了,簽字本身就是我們家人意思的最好說明。
李守剛告訴記者,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協議簽字當天晚上(6月24日)8時多,村支書劉某突然來到家中,說是傳達「鎮上的意思」,考慮到當地風俗,遺體要保全,李威的遺體可以不屍檢就拉回來。家裡一想,既然領導們說可以不屍檢,那就拉回來吧。當時我腦子裡也想過:專家們不是說一定要屍檢的嗎,究竟怎麼辦?孩子已經死了,全家人心裏難受死了,也沒心思再去琢磨那麼多。6月25日一大早,我們到殯儀館將孩子拉回來後就下葬了。
李守剛告訴記者,聽到他說同意不屍檢,村支書還讓他寫了個保證書,上面寫道:「以後不再要求屍檢」。保證書被村支書帶走了。
李守剛還告訴記者,在關於孩子屍檢的協商中,他始終沒有見到一位專家的面。而此前的7月2日,一位在泗縣負責調查事件的醫療專家接受一家媒體的採訪中稱,「家長不同意屍檢,讓我們很遺憾」。
記者就此採訪了一位一直關注此事的醫療專家。他同樣很詫異地反問記者:遇到這樣的事情,如果知道當地老百姓的風俗,鎮村幹部應該做工作讓家長同意屍檢,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箇中原因實在蹊蹺。因為此次事件中惟一死者的屍檢結果,對揭開整個事件的真相至關重要。
記者今日在泗縣的尋訪中瞭解到,儘管國家醫療專家組已初步認定此次事件為「群體性癔症」導致,目前住院觀察的學生只有19人,但由於早在6月23日死亡的李威的屍檢未能正常進行,7月4日凌晨已被抓獲的供貨商張鵬的審訊工作詳情至今沒有公開披露,這次全國關注的突發事件的真相依然是謎團重重。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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