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富翁遇害 遺產爭奪引發罕見冤案(圖)
以死者妻子和死者兄長為代表的兩個家族爭奪遺產 齊齊哈爾辦案數民警介入民事財產糾紛成為冤案製造者重獲自由的瀋淑麗
核心提示
1997年10月,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發生了一起凶殺案,擁有千萬資產的某公司老闆陳有錄被殺身亡。
警方在加緊偵破凶殺案的同時,陳有錄的妻、兄兩個家族家產爭奪戰隨之展開。在陳家的背後運作下,一些警察開始把案件偵破方向直轉到陳妻的家人身上,隨即陳妻家數人被莫須有地懷疑涉嫌故意殺人,就連一些辦案正直的民警也被牽連。
在陳妻家人奔走呼號下,直到今年4月,齊齊哈爾的這起驚天冤案以數名枉法民警被判刑而畫上了句號。
一起冤案的內幕被慢慢地揭開……
一件由公安民警介入民事財產糾紛引起的冤案,涉及直接受害者7人,牽扯的其他受害人多達十幾人。今年4月1日,這起冤案的製造者---齊齊哈爾數名枉法民警,終於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初分遺產
瀋、陳兩家各一半
1997年10月20日18時許,齊齊哈爾市發生了一起凶殺案,死者是擁有千萬資產的齊齊哈爾遠大五金工具公司的老闆陳有錄。當晚,在陳有錄家車庫的門口,歹徒用棍棒、尖刀和槍支對他進行了襲擊,陳有錄被送到醫院後死亡。當時與他同車回家的妻妹瀋淑麗也被刺成重傷。
千萬富翁遇害,他身後留下的巨額財產也成了關注的焦點。一場陳家與陳有錄的妻子瀋淑萍瀋家的財產爭奪戰開始上演。
按照法律,瀋淑萍是陳有錄遺產繼承權的第一順序繼承人。1997年11月,陳家人第一次向瀋家姐妹攤牌。他們提出的財產分割方案被瀋淑萍斷然拒絕。當年 11月30日,陳、瀋兩家協商無果,舉行談判,瀋家姐妹找來陳有錄生前的幾位好友作為證人與陳家分割財產。陳有錄的父母兄弟以及他在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工作的大哥陳有璽參與了談判。此次談判還是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為了奪回自己應得的財產,瀋淑萍提起了民事訴訟。1998年9月,法院開庭審理陳有錄遺產案。審理進程向著有利於瀋淑萍的方向發展。
此時,陳家爭奪財產的行動也在暗中進行著。1998年7月,身為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法制科副科長的陳有璽找到時任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刑警工作的宋某,讓其幫忙催辦陳有錄被害案件。據事後的法院審理查明,陳有福借宋某裝修房子之機送去4萬元表示感謝,宋某在辦公室收了這筆錢。
8月初,宋某將陳有錄被害一案從龍沙公安分局提到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刑警隊偵辦,組成以刑警隊副隊長汲某為組長,周某、瀋某等人
組成的專案組,並將瀋淑麗確定為重大犯罪嫌疑人,對其外甥鞠濤以涉嫌搶劫罪進行偵查。1998年8月20日23時許,正在夢鄉中的鞠濤被專案組從被窩裡拎出來。警方稱,他涉嫌參與三年前的一起打砸出租車的搶劫案。
可提審時,涉嫌搶劫的鞠濤卻多次被問到知不知道瀋淑麗雇凶殺害陳有錄的事。鞠濤案件直接影響到瀋家在財產糾紛中的態度,他們被迫做出讓步。9月 28日,陳、瀋兩家達成調解:瀋家包括陳有錄的兩個孩子得到資金和商店,陳家得到小部分資金、工廠和存貨,雙方所得約各佔財產總份額的一半。10月16 日,鞠濤被取保候審。
偵破凶案
妻妹成了殺人主謀
警方突然加大了陳有錄凶殺案的偵破力度,專案組將凶殺案的主謀鎖定為瀋淑麗。
瀋淑麗初中畢業後,就進了姐夫陳有錄的商店,財務和商店的日常事務都由瀋淑麗全權負責。1999年1月7日,瀋淑麗接到了「97.10.20」凶殺專案組周某的電話,專案組以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和侵佔兩項罪名對瀋淑麗進行訊問。
當時,專案組民警王軍,對於一些辦案人的粗暴做法看不慣。於是,他就在規定允許的情況下給予瀋家姐妹一些生活上的幫助。專案組的一位負責人公開在大會上說,「關於瀋淑麗的案子,咱們內部有叛徒。」
2000年6月,47歲的三級警督王軍提前退休。
1999年2月26日,瀋淑麗被送到了野外的一座樓房裡,周某、瀋某、蓋某已經等在那裡……瀋淑麗遭受了難以承受的折磨。
瀋家人後來才知道,瀋淑麗被帶到的地方是齊齊哈爾警犬基地,是專案組專用的「行刑室」。瀋淑麗被幾次吊起,直到其僱用外甥殺害陳有錄的口供形成,不敢翻供為止。
根據瀋淑麗的口供,鞠濤再次被拘捕。1999年2月27日,鞠濤被周某等人送到了警犬基地,審訊之後鞠濤被送往齊市第一看守所,而此時經受反覆的審訊,其雙臂幾乎殘廢了。
1999年4月,瀋淑麗再度被提審,連續審了4天,根據瀋淑麗的新「口供」,又一批瀋家的親戚、朋友甚至與瀋家素無瓜葛的人遭受了牢獄之災。
1999年4月末,當時年近七旬的瀋淑麗的乾媽馬煥芝因為替瀋淑麗保管53.6萬元存摺也被傳訊,她在看守所待了兩天兩宿。被傳訊的第二天下午,辦案人讓她聽一個電話。電話裡傳來瀋淑麗的哭聲:「媽呀,我受不了了,你就把存摺給他們吧。」
當晚,馬老太一夜未眠,後來馬老太太叫來了提審人員,她哭著哀求說:「錢確實在我這兒,我把錢都給你們……」
犯罪鏈條
無辜者進警方「黑名單」
1999年,馬煥芝的兩個兒子閆殿文和閆殿武,和瀋淑麗的哥哥瀋金和三姐瀋淑萍等十多個人,在省市人大、政法委、檢察院之間奔走呼籲。
1999年4月27日,辦案人員突然來到閆殿武經營的漁場,將漁場的打工者關洪彬抓走。幾天後,朱國亮又落「法網」。至此,辦案人員完成了以閆家人為凶手、瀋淑麗雇凶殺人案的完整的「犯罪鏈條」:瀋淑麗的哥哥瀋金一向與陳有錄不和,瀋淑麗出錢要求瀋金把陳有錄弄殘。瀋金找來了閆殿武、朱國亮、關洪彬、孫敬濤(1998年死於車禍)。案發當天,關洪彬持木棒,朱國亮持刀,閆殿武持槍將陳有錄殺死……
消息傳出,被列入「黑名單」倖免的「罪犯」四散躲藏。閆殿武在哥哥閆殿文的安排下逃出了齊市,瀋金也被家人送到了鄉下。
不久,抓捕故意殺人案嫌犯瀋金和閆殿武的通緝令發出,其中閆殿武的通緝令,警方竟然不顧事實,將逃跑日期填成1997年10月20日,妄圖造成閆殺死陳有錄後即潛逃的假象。
為了找人幫忙,閆殿文想到了才某。才某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是齊齊哈爾公安局的民警、派出所所長,被稱為「鶴城神探」。才某關注這個案子還有一層關係,那就是他與陳有璽是同班同學。
1999年5月初,才某幫助閆殿文等人一起措詞寫了一封題目為《十萬火急》的上告信,鼎鼎大名的鶴城神探就因為這封信惹禍上身。1999年7月1日,才某以涉嫌誣告被專案組拘捕。
逃過死罪
受害人卻難脫活罪
齊齊哈爾市檢察院的工作人員發現了本案的疑點,圍繞著這起特大殺人案的「罪犯」是殺還是放,檢方提出了不同意見。
為了盡早解決問題,有關部門經過協調,決定給公安局最後一個調查的機會。1999年7月7日,齊市檢察院正式同意對瀋淑麗進行批捕。而警方的調查依然是一無所獲。
假案調查無法進行下去,但幾名被害人仍然在押。檢方強烈要求釋放被害人。公安機關辦案人堅持「死罪可逃,活罪難免」。經辦案人的「調查」,2000年12 月28日,關洪彬、朱國亮因一起傷害案,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1999年8月11日,鞠濤因瀋淑麗雇凶殺人案被勞動教養三年;2000年4月 14日,才某在超期羈押283天後,被勞動教養三年。
因虛開增值稅發票證據不足,經歷了兩年零六個月的折磨,2001年7月19日,瀋淑麗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門。重獲自由,她不知道是應該笑還是哭。
出獄後,瀋淑麗就被送進了醫院。醫院診斷,她身患糖尿病,雙耳失聰,遍體鱗傷。此後,瀋家所有涉案人員,包括與此案牽扯的無辜受害人都被釋放,冤案有了定論。
遺產重分
枉法民警紛紛獲罪
2002年,災難之源的財產糾紛案正式開庭。瀋閆兩家仍在不斷就冤案進行上告。黑龍江省檢察院責成齊齊哈爾檢察院對此案繼續調查。
2004年1月17日,齊齊哈爾市中院作出判決,遠大公司的財產折合人民幣一千三百餘萬元屬於陳有錄夫婦共有,其中一半歸瀋淑萍所有,其餘為陳遺產。陳有錄遺留財產應由瀋淑萍、陳的兩個子女、陳的父母共同繼承,各分得五分之一。陳有璽、陳有福佔有的上述財產和被告陳某(陳有錄的父親)應繼承份額以外的財產應按財產分割清單交付執行完畢。
拿到判決後,瀋淑麗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又向黑龍江省高法提起上訴。黑龍江省檢察院責成牡丹江檢察院組成了瀋淑麗案調查組。
調查組經過多方取證,查清了「97.10.20」專案組違法辦案的事實。2004年12月5日,專案組成員周某、瀋某、蓋某、於某涉嫌徇私枉法、刑訊逼供被牡丹江市公安局逮捕;12月19日,宋某涉嫌受賄、陳有璽及其弟陳有福涉嫌非法持有槍支、行賄罪被逮捕。
經過調查,牡丹江陽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起訴書稱,因宋某等人的違法辦案,使得「陳有璽、陳有福牟取陳有錄財產的目的得以實現」。
今年4月1日,陽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宋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陳有璽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陳有福,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周某、瀋某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兩年;蓋某、於某免予刑事處罰。
歷時8年,這起由財產紛爭引起的冤案終於大白於天下。但是,瀋淑麗、鞠濤表示,當年公安局扣押的53.6萬元存摺至今沒有歸還給他們。
據《生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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