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報案後蹊蹺撤案女護士向記者哭訴經過 李某,男,1955年出生,現任會寧縣中醫醫院院長。
靈靈(化名),女,現年21歲,2005年1月1日被招聘為會寧縣中醫醫院臨時護士,4月12日因故離開該醫院。
哭泣請假引出「強姦」真相
4月18日下午3時許,在會寧縣某中學任教的靈靈的堂哥李老師接受採訪時對記者說,4月12日上午9時許,他突然接到縣中醫院楊書記的電話,說「你妹子怎麼突然請假,請假時還哭得很厲害,你抓緊去看一下。」李老師叫上妻子向靈靈租住的地方趕去,途中又收到靈靈發來的簡訊,內容是「哥,昨晚李**欺負我。」李老師三步並做兩步趕到靈靈的住地,叫開門後,發現靈靈披頭散髮,問話時只是一個勁地哭泣。李老師見此情景,只好在屋外等候,讓妻子詢問。一會兒,妻子出來向李老師講述了靈靈的哭訴。
據靈靈說:4月11日晚9時許,住家距離靈靈住地不遠處的中醫院院長李某突然來到靈靈門前,聲稱醫院有事,叫開了靈靈的房門。進去後,李某先問靈靈為什麼這幾天沒有上班,當靈靈回答自己正常上班時,李某又說,我怎麼沒有看見過。說話的同時,李某突然拉滅了靈靈房間的燈,撲上去將靈靈按到在床上……
私了未成家屬憤然報案
李老師氣憤地告訴記者,聽到妹妹被糟蹋的消息,他的肺都快氣炸了,他立即趕到中醫院找到了李某,對其進行了聲討和責問。剛開始,李某對李老師的問話假裝茫然不知,後來又承認了他對靈靈的強姦行為,並答應了李老師私了的要求。李老師返回後一邊安慰妹妹,一邊等待李某的回話。中午12時20分許,李某打電話詢問李老師「要多少?」李老師說「要30萬!」李某聽後告訴李老師「只能拿出2到3萬元」,被李老師拒絕。
李老師告訴記者,冷靜下來後,他覺得案情重大,便將情況電話告知了遠在鄉下100公里以外的靈靈的父親。當天下午8時許,李某又通過電話和靈靈的幾位親屬商談補償事宜,雙方因價錢差距太大不歡而散。
4月13日上午,靈靈的父親從鄉下趕到了縣城,聽了靈靈的哭訴後,覺得女兒受到了莫大的傷害,不能就這樣私了而使施暴者逃脫法律的制裁。當天下午5時20分許,靈靈在父親的陪護下,到會寧縣公安局報了案。
李老師告訴記者,自從叔父上來後,他再就沒有參與此事,他只知道李某被公安局傳訊了,後來又放了,不知道最後是怎麼解決的,可能是私了了,但多少錢私了的他本人也說不上。
報案第二天家屬蹊蹺「撤案」
4月19日上午9時許,會寧縣公安局梁局長接受採訪時告訴記者,接到受害人的報案後,局領導非常重視,立即部署對該案立案調查,對李某依法傳訊的同時,到案發現場展開了全面的偵查。而令辦案人員感到疑惑的是,正當警方對案件細節展開全面偵查時,受害人報案後第二天一大早,受害者的父親突然來到公安局要求撤案,當辦案人員詢問撤案理由時,他告訴民警「他們是雙方自願的」。梁局長說,受害者家屬主動撤案,警方不得不就此作罷。事後,民警們也聽到了社會上的各種有關此事私了的傳言和說法。但是「人家不告了,我們靠什麼證據去支持辦案呢?」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此事已在會寧縣城傳得沸沸揚揚,人們對此事說法頗多,除了對李某的一些評論外,其中最多的說法就是「李某給靈靈家給了10萬元,所以靈靈的父親趕緊跑到公安局撤了案」,還有市民主動向記者提供了有關雙方私了的線索和證據。
靈靈家屬保持沉默
4月19日,記者驅車100多公里,來到居住在甘寧兩省交界處的會寧縣掌裡鄉某村靈靈的老家進行了採訪。其父母告訴記者,靈靈因受該事件的影響,到外地的親戚處散心去了。靈靈的父親心情十分沈重地說:「到公安局報案撤案都是事實,撤案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覺得就此息事寧人算了,如果再把事情弄得太大,對女兒的聲譽和以後的生活都將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加上女兒現在本身已經壓力很大,做父母的不想再給女兒添加不好的名聲。」關於是否拿了錢私了,靈靈的父親告訴記者,憑良心說,他沒有拿對方一分錢。
當記者問到,既然家裡如此重視女兒的名聲,為什麼撤案時又要說是靈靈自己「願意」的時,靈靈的父親沉默了一會兒說,就這個事情本身他現在不想談任何看法,在任何人面前也永遠不想再提起這件事。
女護士是自願的?
4月19日下午5時許,記者來到會寧縣中醫院進行了採訪,並對當事者李某先後進行了3次補充採訪。下面是李某接受採訪時前後的說法:
說法一:4月11日下午4時許,靈靈先約我說要談談建樓集資款的事,她約我如果辦公室不方便就到她的住處去談。晚上9時許,我到她住處去了,我們談集資款如果交不上來,我幫她貸款,她說感謝我,一會兒,我老婆打電話,我就走了,我走時,她還主動拉我,讓我再坐一會兒,我又坐了會兒就走了。當天晚上我們沒有發生任何事情。
說法二:4月12日,李老師突然找我,氣乎乎地問我是否去過靈靈住處並和她發生過性關係,我說我們只是談集資款的事,沒有其他事情。他不知為什麼向我要30萬,我說在2到3萬之間能接受,我這樣說是害怕自己的名譽受到影響,所以就答應了他提的條件。但是,他還不行,他們幾個可能要設圈套害我。
說法三:我現在實話給記者說,4月11日晚上我確實和靈靈發生了性關係,但不是強姦,是靈靈主動拉我上床的。當時我們談集資款的事,她一直躺在床上,當我要走時,她幾次拉我不讓走,將我拽到床上,我們就發生了關係。完事後我問她,今晚的事你是不是同意,她說同意。之後,我就走了。
說法四:我們發生了關係,當時她本人非常願意,願意的原因是,我幫助她解決集資款的事。我們只發生了這一次關係。
對是否私了,給了多少錢,李某的說法是「其家屬提出私了的事情後,我也同意了,但給了多少錢我確實不知道,不知道我家屬有沒有給。靈靈家屬撤案也是我同意的。」
當記者問到,既然你們雙方都很願意,為什麼你要同意私了時,李某沒有作任何回答。
同事眼中的女護士誠實乖巧
記者在採訪過程中,接到很多莫名的電話,要求記者對李院長的事件不要採訪和報導,並信誓旦旦地告訴記者,他們很瞭解靈靈,她自己並不本分,經常和他人胡亂搞兩性關係,和李某也不是這一次了。
但記者在中醫院採訪時,大部分職工告訴記者,靈靈2005年1月1日才來到醫院,從上班至今,雖然每月只拿200元工資,但她工作非常認真,從不和外界閑雜人員來往,而且少言寡語,膽小謹慎,在大家的眼裡她是個很誠實的乖女孩。對於她本人並不本分的說法,他們都表示不能相信。
女護士向記者哭訴事件經過
由於該案在會寧縣引起了強烈反響,社會上流傳著各種各樣的「版本」。5月初,難以承受社會壓力的靈靈在妹妹的陪護下約見記者,向記者哭訴了事件的經過,以及她和家人報案、撤案的苦衷。
靈靈說:「4月11日晚9時許,李某敲我房門,我問清是誰後,很放心地開門讓他進來。他進來後問我為什麼一個月只上4、5次班,如果不想上班,他要另外找人上,我說那你找去。他又對我說,你要向醫院交1萬元,說了好幾次。之後,他說要走了,轉身走到門口,突然關了我的房燈,扑過來把我壓倒在床上,將我的雙手反壓到後背,使我無法反抗,他就開始扒我衣服,在我的哭喊中將我強暴了。得逞後,他說你不要哭了,醫院的錢我給你交上,我說我不管,他就走了。」
靈靈說:「案發第二天,我將情況給家裡說了後,等家人從鄉下趕來就報案了,公安局把我出血的衣服等證據全部提走了。但令我沒有想到的是,自從報案後,縣上很多人反覆來找我父母說情。我看著父母壓力大,自己壓力也很大,覺得以後還要活人,就和家人去撤案了,撤案時違心地告訴警方我是自願的。」
說到此,靈靈傷心地哭了。她流著痛苦的淚水繼續告訴記者:「這樣的一個院長怎麼就沒有人管呢?他怎麼還會在這個崗位上工作呢?我違心地撤了案,可是現在李某這個人面獸心的院長,竟然在會寧縣放風說,我和他長期有不正當關係,是我勾引他的等等,什麼難聽的話都說。也有人說,是我們為了錢設的圈套。我覺得自己太委屈了,這樣活在流言中也沒有意思了,所以我來找記者說明情況,就是想讓社會正義給自己一個公道。」關於是否收錢私了的情況,靈靈說:「我家確實沒有拿他一分錢。」當記者問到,是否家裡人拿了錢沒有告訴她時,她說她相信自己的父母,等她問問父母后再給記者回話。談完這些情況後,靈靈還在記者的採訪記錄上簽了字,表示自己所說都是實情。
女護士說她壓力太大了
但令人感到疑惑的是,給記者反映情況後幾天,靈靈突然又給記者打來電話,在電話中靈靈幾乎是用央求的口氣說:「求你們不要報導此事了,我現在受到社會和家庭的壓力太大了,我受不了了。這是我自願的。」之後記者聽到的只有啜泣……
那麼,到底是什麼人,用什麼樣的手段,將一個遭受侵害的弱女子推到了這種欲進無路、欲罷不能、欲哭無淚的境地呢?
難道這樣一起嚴重性質惡劣的事件,真的就這樣不了了之了嗎?本報採訪組(注1:文中靈靈為化名。注2:文中李老師、李某、靈靈說法,均是記者對其採訪筆記和錄音的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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