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戀愛:「二奶」居然上門與我爭夫
李女士與丈夫曾某結婚13年,育有兩子。大兒子12歲,小兒子7歲。兩天前,一個廣西女人跑到她在沙井某村的家,說與她丈夫在外面有一個10歲的兒子,現在要入戶到這個村這個家,請她盡快與丈夫離婚,否則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李女士這才知道,丈夫真的與這個女人在外面同居了整整12年。揚言:「不離婚就給我四十萬,不然我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大家都說她嫁了個好老公
李女士今年39歲,她比丈夫曾某大3歲。1993年兩人在東莞認識,曾某在她香港表姐開的酒樓裡做廚師,李女士當倉管員,曾某經常過來領山珍、乾貨和湯料,相熟後開始追她。「當時我有顧慮,因為比他大3歲,但他說他姐姐也大過姐夫,一樣感情很好,家裡人也不會介意,他對我的確不錯,我就答應了他。」
拍拖10個月後,兩人在雙方父母的支持下結了婚。婚後不久懷了孩子,李女士就回到沙井的夫家生育孩子和侍奉公婆。她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懷孕的時候,丈夫就有了外遇。
李女士說,其實婚後丈夫對她百依百順,脾氣很好,親戚朋友和村裡人都誇他人品好、有手藝、會掙錢,她也覺得自己嫁了這樣一個丈夫很幸運。因為生了兩個孩子,丈夫希望她一心一意在家裡當主婦,兼顧公婆。因為每天忙個不停,再加上性格溫順,她從不過問丈夫在外面的事情。「他告訴我什麼,我就信什麼。」
1996年,曾某回到深圳福×酒樓做中廚,次年又對她說,大連那邊人工更高,便離家半年。1998年回到深圳,說市道不好,休息了一年。在停工的日子裡,他有時在家,有時一去就是半月,說朋友叫他去某處見工,又或者到某處找鋪,看可不可以跟人合作開餐廳。
李女士一直很信任丈夫,覺得他很顧家,也很疼愛她和兩個兒子。他每月都有固定家用拿回來,只是偶爾在外面跟朋友打打麻將賭賭錢,這些都是李女士可以容忍的。只要在家裡,他都會幫她做做家務和重活。「我生病的時候他也很照顧我,帶我看病,斟茶遞水的,周圍的人都說我嫁了個好老公。所以我不相信他會那樣做,也捨不得把他讓出去。」
第三者一再電話騷擾
李女士說,1995年的一天,有過一個自稱王某的女子來電,說曾某騙了她,「他開始沒說有老婆,直到我提出想結婚他才告訴我!我為他自殺過,吃了很多安眠藥,如果你不想搞出人命,就跟你老公離婚,他說他跟你沒感情!」
李女士當時剛生下大兒子,想著丈夫平日在家對她的疼愛,她不太相信那女孩子的話。她說:「我老公有什麼打算,由他回來跟我說,而不是由你跟我說,你沒有這個權利。」老公回來後,她問起這件事,曾某讓她別信,說那女孩從外地來打工,想在廣東落腳,就不擇手段想跟他在一起,讓他離婚,他不答應,那女人就想破壞他的婚姻。為了平息這件事,翌年他辭工離開東莞,回到深圳。
李女士現在才回想起那些年,丈夫每月都有很多時間不在家,他總是說做廚師這一行哪兒好做就到哪兒,流動非常大。公婆也對她說,男人要養家餬口,注定要行走四方,作為太太,她應該支持而不是拖後腿,應該把家裡的內務搞好,讓他安心在外面工作。小兒子出生後,丈夫的表現一直不錯,也承諾將一輩子對她不離不棄。李女士就認定,他們的婚姻是堅不可摧的。
2002年4月,曾某因為車禍傷了手,傷口縫了一百幾十針。從那時開始,他就開始產生變化,經常外出,並斷了給家裡的生活費。李女士要過幾回,他說手受了傷,沒力氣幹活,經濟壓力大,以後好了再給。李女士為了幫丈夫減壓,到村居會找了一份勤雜工,幫補家計。沒想到,那個王某像幽靈一樣又出現了,她經常打電話到家裡,說一些很難聽的話刺激她:「你為什麼不醒悟?他說了,會給我一個名分,就是你賴著不離婚,我才這樣苦!」
李女士再傻,也明白老公一定在外面有女人了,但她總以為丈夫不過是拈花惹草,逢場作戲,不至於把家毀了。曾某也如他承諾的那樣,在她面前從未提過離婚二字,她雖然內心很痛苦,也吵過鬧過,但仍不願相信那人真的就是丈夫在外面養著的二奶。見她未被嚇退,自始至終沒有放棄婚姻的意思,王某不知通過什麼途徑找到她娘家的電話,騷擾她的母親和家人。「有時她半夜三更也打來電話,開口就罵,我足足被她騷擾了幾個月時間。我想,如果真的是我老公要離婚,他自己會回來跟我說,她越是這樣,我越明白一定是我丈夫沒有答應她的要求,她才發了瘋地找我出氣,所以,無論我丈夫以前真的做了什麼,我都只有一個信念,要保住這個家。」
上門提要求:不離婚就給四十萬!
見騷擾無效,兩天前的一個下午,那個女人單槍匹馬地從東莞來到沙井,找到村委會和婦聯,要求給她和曾某在外面生下的孩子入戶,並享受村裡男丁應該享受的待遇。在遭到村委會的拒絕後,她明知曾某在,還逕直來到曾家,一進門就向所有人表明身份。
這是李女士第一次見到這個電話裡聽過無數次聲音的女人,「她長得很黑很瘦,三十來歲,來勢凶猛,性格潑辣,吵架我絕不是她的對手。」
李女士說,作為曾某的妻子,也是戶主之一,自己是不會同意那個私生子入戶的。她說村裡的規矩是嫁出去的女兒分紅,娶回來的媳婦不分,去年7月已給每戶簽下合同。
後來,村婦聯到場調解,說如果最後認證孩子是曾某的,可以送回曾家撫養,如果孩子一直跟著母親在東莞生活,則由曾某支付孩子的生活費用。
曾某現在華僑城一間餐廳工作,每月5000餘元收入,王某要求每月給她2500元,如果不離婚,就要一次性付40萬元給她,作為孩子的撫養費。她說她絕不放棄孩子,如果不給40萬元也不離婚,孩子將來沒有戶口,她就會告到法院,就會死給他們看。
丈夫:想兩個人和平相處
記者問李女士,當時在場的曾某持什麼態度,她說,曾某扶著自己的肩膀,求老婆好好跟對方商量,而一直站在門口的王某則厲聲呵斥他,讓他站到她那邊去。曾某沒聽,王某就發了瘋地衝過來打李女士,李女士跟她扭打起來,曾某把兩人分開。李女士為了給面子丈夫和老人,眼睜睜地看著他們離開。王某臨走時丟下一句話: 「你不離婚,我什麼事都做得出來,看你怎麼死!」
最讓李女士難過的,是當時7歲的小兒子在場,他目睹了一切,等父親和那個女人走後,他怯怯地問:「媽媽,你們是不是要離婚?爸爸是不是有另外的家,不要我們了?」說到這兒,李女士失聲痛哭起來。她說丈夫後來的表態更讓她心寒。
曾某回來對她說:「我不會拋棄你,逼你離婚,但也不會跟她分開,我兩邊都不能不要,你要大度一些,跟她和平相處,否則我死路一條。」
事到如今,李女士想逃避也不行了。她說她無法接受一夫兩妻,但也不甘心就此退出,一為對丈夫的感情,二為兩個孩子,三為自尊心,「我不能讓王某得逞,毀了我的家。」
但這兩天,曾某開始躲避她,說電話壞了。她坐車到市區他工作的地方去找到他,求他迷途知返,但曾某態度很堅決,說讓他離開那個女人,等於逼他去死。無奈之中,她也想過找律師,但別人告訴她,如果告丈夫,他就要坐兩年牢,最後還要離婚,「對他不利的事情,並不是我想做的。」
木棉花開,春天來了,它提醒我們要珍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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