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開槍打死無辜村民
遼寧省遼中縣楊士崗鎮佑戶坨村村民鄭興宏今年40歲,鄭興宏雖然沒讀過幾年書,但憑著勤勞的雙手和健壯的身體,小日子過的還不錯,家裡種著二十多畝地,膝下一個19歲的女兒剛剛吃過訂婚飯,一個11歲的兒子正在讀書,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到也算幸福。可是就在2005年1月20日晚7點左右,一聲槍響,這個家庭就開始沉浸在永遠的痛苦中,鄭興宏在槍聲中倒下,在也沒能起來……
1月20日晚7時許,天剛剛黑下來不久,在佑戶坨村村民那玉卓家裡, 7、8個村民正熱烈的聊著天,其中只有男主人和鄭興宏兩個人是男人外,其它的都婦女。突然窗戶和門同時被敲響,並伴隨「屋裡的人都不許動」的喊聲,屋內的女人們都嚇的驚叫起來。正坐在沙發上的鄭興宏站起身來說道:「怕什麼,是土匪,屋裡這麼多人呢,是警察,我們又沒犯法」。鄭說著就往外走,剛走到門口就被衝進來的幾個人抓住,同時衝進來的人叫嚷著「我們是警察,都別動」。鄭興宏問道「你們也沒穿警服,誰知道你們是真警察還是假警察,再說我們也沒犯法,是警察也不能隨便抓人啊」,說著鄭就繼續往外走,有兩個警察衝上來拽住鄭的骼膊,鄭掙扎中被拽掉了衣服,這時警員王燎原掏出手槍幾乎頂住村民鄭興宏的右肋就是一槍,鄭的腋下霎時間血噴了出來。屋內的人驚叫爭先逃了出去,在場的便衣警察們也都傻了眼,也不知誰先想起來把鄭抬上汽車送往醫院。
家屬四處尋找傷者
有村民到鄭的家裡告訴鄭的妻子孩子,鄭被警察給抓走了。鄭興宏的妻子杜風英和女兒、小兒子急忙四處尋找,當找到楊士崗派出所時,楊士崗鎮派出所的警察稱沒有人被抓,派出所也沒組織任何行動。後來經杜風英等人多方詢問,方知道鄭興宏已經被警方送到縣醫院,鄭的家人又急急忙忙趕到遼中縣醫院門診打聽,但醫院的醫生都說沒聽說有傷者住院。最終經警方內部好心人透露,鄭興宏在送往醫院的路上就已經死亡。杜風英等人直接到遼中縣公安局詢問,最初,縣公安局推說不知道。直到事件發生4、5個小時後,才有警察通知在縣公安局焦急等候的鄭興宏家人,鄭已經因流血過多而死亡。痛不欲生的鄭興宏妻子兒女要求看望屍體,但被警方拒絕了。
死者屍體慘不忍睹
第二天,鄭的家屬終於被允許看望鄭的屍體,在遼中縣醫院的太平間了裡,鄭興宏的屍體被停在木板床上,光著上身,滿身是血,在右側的腋下一個黑洞洞的子彈孔,彈孔四周被槍膛裡崩發的火藥燒傷,左側因屍檢而被整個庖開。地上放著鄭穿在裡面的襯衣,襯衣上滿是鮮血,在彈孔處的衣服四周也被槍口崩發的火藥燒焦。據一位參加抓捕行動的警察稱,當時把鄭的內衣扯下來,堵住彈孔流出來的血,但沒等到縣醫院,鄭就已經死亡。遼中縣醫院的一位醫生透露,子彈是從右側腋下打進去的,穿過心臟打到左側被肋骨擋住,顯然是死者的骼膊被架起後開槍射擊的,而且槍口離死者非常近,否則屍體的彈孔不會有燒焦的痕跡。
公安局一再拖延時間 囚禁死者家屬
鄭興宏的妻子兒女看到慘死的親人是痛不欲生,要求警方懲辦殺人凶手,給死者家屬一公正的交代。當時遼中縣公安局卻一直以等待上級的批捕令為由拖延時間,在鄭的妻、女多次找公安局領導要求解決問題後,遼中縣公安局卻派人將鄭興宏的妻子、女兒和兒子關進一間屋子裡,限制其行動自由。鄭的女兒因傷心過度多次哭倒昏迷,最終直到鄭的家屬答應安靜的在家等待處理結果,不再上縣公安局吵鬧才被放了出來。
派出所跨區域執法 警察酒後上崗
據瞭解,此次在佑戶村抓「六合彩」的6名警察屬於遼中縣劉二堡鎮派出所,按行政劃分,佑戶坨村治安應屬於楊士崗鎮派出所管轄區域。就此問題警方的解釋稱,為有效的打擊地下「六合彩」活動,遼中縣公安局規定,在縣境內的派出所只要得「六合彩」的線報,無論任何區域的派出所都可以跨地區出警抓人。據知情者稱,當天開槍傷人的警察王燎原在劉二堡鎮上喝了很多酒(警方紀律規定,警察嚴禁飲酒),當時還有同伴勸他不要再喝了,但王卻聲稱自己酒量可以,不會耽誤事的。事後,劉二堡派出所警察們議論說:「不讓他喝,他還不願意,喝點小神酒,出事了吧!」,顯然,劉二堡派出所官員明知道王飲酒後,仍然讓王攜槍參加行動。
採訪過的新聞媒體卻都啞然無聲
事件發生後,遼中晨報、農民報、新華社駐遼寧辦事處,以及遼寧電視臺的記者都到現場進行了採訪。可是最終是什麼原因,這起警察酒後持槍打死無辜農民的事件卻沒有一家新聞媒體見報,究竟事後,這些媒體記者與遼中縣警方發生了怎樣的交易,無人知曉。但是有一樣很明瞭,如今能真正為農民說句公道話的媒體是太少、太少!
公安局副局長出面調節「私了」
事件發生7天後,遼中縣公安局孟、王二位副局長分別做死者鄭興宏家屬的「思想工作」,二位副局長一再聲稱,如果死者家屬一定要「依法辦事」那麼將得不到多少錢,也就能得到9萬多元的賠償;出事的警察多說也就判個3年2年的,你們什麼也撈不著。如果死者家屬願意「私了」呢,警方可以將賠償金增加一倍。當時死者家屬認為,遼中縣公安局對出事警察有包庇責任,要上告到法院。其中一位副局長聲稱,那你們愛那告那告去,我們公安局不怕,再說,我這個副局長早就不想當了,怕什麼,你愛那告那告去吧。
6000元聘請律師卻為警方說話
鄭興宏的家屬回到家裡想到走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鄭的親屬到瀋陽的一家律師事務所聘請了女律師徐某,徐某在接案時聲稱,至少能為鄭家爭得80萬元的賠償金。但在徐某到遼中公安局調查案情與警方人員進行接觸後,徐某的腔調開始改變了,此時的徐某也聲稱,如果打官司,鄭的家屬得不到多少錢,而且事故責任者警察也就會以執法過失傷人罪,判個3年2載的就能出來,不如私了還能多得點錢。當受害者家屬向警方要法醫屍檢報告時,警方聲稱屍檢報告只能給律師。後來,死者家屬要求徐律師到警方那裡拿屍檢報告,徐某聲稱已經拿到了屍檢報告。律師徐某再次來到遼中縣佑戶坨村時,首先崔要受害者家屬的6000元律師聘請費,當錢要到手後,死者家屬再向律師徐某要屍檢報告時,徐某此時才承認沒有拿到屍檢報告。隨後,律師徐某回到瀋陽再沒有露面。以後死者家屬再打電話質詢時,徐某顯然不耐煩起來,最後連電話都不接了,最後死者家屬再打電話到她辦公室時,其辦公室人員聲稱她出差去哈爾濱了。就這樣這位律師徐某拿了受害者農民家屬 6000元錢,卻什麼事都沒做。
走投無路的死者家屬與警方簽定了「私了」協議書
直到2月7日,也就是中國的傳統節日春節的前一天--大年三十,無路可走的鄭興宏妻子與遼中縣公安局簽訂了「私了」協議書。遼中縣公安局怕死者家屬翻案,特意指令佑戶坨村大隊黨支部書記曹福華做保人,雖然不願意參與此事的曹福華迫於公安局的壓力,只得出任這個不情願的「保人」。由於鄭興宏妻子不願再提此事,所以,記者沒有看到「私了」協議書的內容。據知情者透露,由遼中縣公安局法制科長秦科長草擬和公安局副局長親自簽訂的協議書大致內容是;遼中縣公安局一次性付給死者鄭興宏家屬生活補償金、精神補償金等30萬元。至此以後,這起由警員王燎原開槍誤傷鄭興宏致死案件本著雙方自願的原則解決完畢。鄭的一切親屬不得再以任何藉口,向警方或王燎原個人提出其它要求,包括王燎原個人以後做什麼工作,鄭的親屬也都不得干涉。如果鄭的親屬再上訪或上告,遼中縣公安局將「依法」追究鬧事人的刑事責任,其中包括對 「鬧事」人進行拘留、拘捕,並且追回對鄭家屬的所有補償款。據悉,在協議書上還蓋有遼中縣公安局的公章。
開槍警察已經被釋放 重新上崗
據佑戶坨村民稱,自鄭興宏被警察打死賠償三十萬元後,劉二堡警察像瘋了似得,經常到佑戶坨村來轉游,只要聽說哪裡有玩「六合彩」的,馬上就去抓人,只有抓住買地下「六合彩」的村民至少罰款三千元。據稱,警方要將賠償鄭興宏家屬那三十萬元錢,從佑戶坨村罰回來。另外,據劉二堡村民透露,開槍傷人的警察王燎原已經放出來了,並且安排到其它地區派出所繼續當警察。
就這樣,一起警察開槍打死無辜村民案不了了之,各採訪後的新聞媒體以及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徐某都沒能為受害者家屬說句公道話,在這個「和諧的社會裏」,農民的合法權益如何得到保證?遼中縣公安局又是依得那家的法律?法律是否只掌握在當權者和強者的手裡?農民的法律又在那裡?
──《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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