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錦活4歲的女兒不停地哭喊著「爸爸」
廖錦活家中最值錢的就是牆上的這個掛鐘了
南國早報記者王克礎/文 何定堅/圖 一年多前,上思縣農民廖錦活在森林火災中因救火被燒成重傷。為治傷,他把3名僱主、4名消防隊員及當地林業局告上法院,然而,官司打了一場又一場,但他一直沒有拿到充足的治療費。3月8日,飽受傷痛折磨的廖錦活服藥自盡。
救火者服藥身亡
3月12日,記者下車後步行了約半個小時,來到上思縣公正鄉信良村那垌屯。偏僻的村莊一片沉寂,枯黃的樹木之間,一間孤零零的泥磚房立在山腰。這就是廖錦活的家。
廖錦活一家9口人就擠在這間不足40平方米的屋子裡。廳裡擺放著3個用來裝稻穀的舊鐵皮桶,昏暗的角落處擺放著兩張搖搖晃晃的高低床。屋裡最值錢的算是牆上的掛鐘了。
28歲的廖錦活之妻曾某呆呆地坐在門檻上,不停地摩挲著丈夫的照片和昔日的結婚證。她哭著對記者說:「他拋下70多歲的老母親和4歲的女兒走了,讓我一個女人怎麼支撐這個家?」她4歲的女兒搖著母親的骼膊問:「為什麼那天早上,爸爸明明睜著眼睛,嘴裡還吐著白色的東西,卻不理我?」廖錦活的妻子聞言大哭,孩子喊著「爸爸」,跟著大哭起來。廖錦活70多歲的老母親蹣跚地走過來,將孫女摟在懷裡……在場的村民們一邊勸慰,一邊落淚。
一位村民告訴記者,廖錦活被燒成重傷後,他老父親因病去世。廖錦活的弟弟廖錦念為了籌錢給哥哥治病,四處打工,到現在還欠著2萬多元的債務。那段時間裏,村民們你50我100地湊錢給廖錦活治傷。廖錦活的伯父把馬和雞鴨全都賣掉,好不容易湊到6000多元,送到他床前。
儘管這些錢只是杯水車薪。廖錦念從角落處拿出一瓶「易可敵」農藥瓶對記者說:「我哥哥一定是不忍心再拖累我們,才喝農藥的……」
無錢醫治被抬回家
2003年,來自欽州的卜炳心、卜炳精及廖錦豐(廖錦活的堂弟)3人合夥承包80畝的山地,聯手開發上思縣公正鄉信良村米引屯的崬良山,開荒種植果樹。期間,廖錦活受承包人之請,來到山上幫廚。
為了造林整地,3名承包人組織民工開設防火隔離帶(即防火線),並請時任上思縣森林消防大隊大隊長的劉有韓來放火「煉山」。當年10月29日早上,劉有韓帶3名專業森林消防隊員到崬良山點火「煉山」,不料引發森林火災。廖錦活等民工加入了滅火行列。救火中,廖錦活、卜某等兩名民工被嚴重燒傷,一名消防隊員也被燒傷。之後,卜某不治死亡。
廖錦活被診斷為全身80%燒傷。幾個月的治療花去了5萬多元費用,其中,上思縣林業局支付了1.3萬元,承包人也支付了一部分。在第二階段治療中,醫院要求交納2萬元醫療費以進行植皮、整形手術,但承包人及林業局均不願意再付錢。2004年3月,因無錢醫治,傷重的廖錦活被親人接回家裡。
官司打了一場又一場
2003年11月,廖錦活將上思縣林業局告上法庭,追討治療費。廖錦活認為,劉有韓等4名森林消防隊員放火燒山導致火災,林業局應當承擔責任。
上思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劉有韓等人「煉山」是職務行為。廖錦活敗訴,上訴後又被駁回。
無奈,廖錦活又將3名僱主、劉有韓等4名消防隊員以及林業局告上法庭。2004年8月28日,上思縣法院判決卜炳心、劉有韓等7人共同支付廖錦活的治療費用,他們無能力支付的部分,由上思縣政府承擔支付。對此判決,卜炳心3名承包人不服,上訴到防城港市中院。防城港市中院經審查後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
眼看時間一天一天地過去,官司打了一場又一場,但卻拿不到治療費,加上全身傷疤疼痛難忍,生活不能自理,廖錦活感到生不如死。2005年3月8日早上,35歲的廖錦活飲下農藥自盡。
「煉山」是「私撈」行為?
3月12日,記者找到3名承包人之一的廖錦豐。他告訴記者,在「煉山」之前,是他到上思縣森林消防大隊請示劉有韓的,劉有韓說幾十畝地不用辦什麼手續,並口頭說每畝收4元錢的「煉山」費,共300元錢。「我們只是農民,劉有韓作為森林消防大隊隊長,當我找到他要求『煉山』,該辦什麼手續他應該知道,更應該告知我們有關事項。」廖錦豐對記者說。
記者於3月12日採訪了上思縣林業局副局長黎卡斯。黎卡斯說,這次森林火災,跟林業局無關。他說:「出於人道主義,林業局已為受傷的卜某及廖錦活支付了6萬多元的費用。而廖錦活的植皮及整形手術至少需要二三十萬元,林業局去哪裡找那麼多錢?他死後,林業局又為其支付了3000元殯葬費。」「卜炳心等3人在『煉山』時沒有辦理有關手續,劉有韓等人也是他們私自請去的,與林業局無關。劉有韓經常搞『私撈』。
2004年7月10日,劉有韓因此案被上思縣法院以失火罪判了3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目前單位安排劉有韓在林業局基層木材檢查站上班。」黎卡斯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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