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晚報2月23日報導,李玉春在最近的一次自殺後,連續12天絕食,導致身體極度虛弱,才被送進德州市人民醫院就診。據德州市人民醫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事情剛發生的時候,李玉春的確在這裡,可是現在她已經不在這裡了。當被問到李玉春是否有自殺行為時,這位工作人員說,有過一次,但沒造成什麼後果。
中國輿論監督網站長李新德將《下跪的副市長--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醜行錄》的文章發表在網上後,引起中國社會的廣泛關注。李新德於2月14日裝作李玉春的親屬「混進」了德州市人民醫院急診科4號病房。
李新德說,當天有兩名警察在病房看守,李玉春有一搭沒一搭地跟警察聊天,訴說著自己被關押以後的情況,他用手機和錄音機錄下了李玉春的談話。
李玉春說:你看我的脖子上還有一道傷痕,這是上吊時留下來的痕跡。我前後一共自殺了三次,其中包括吃鐵絲、吃安定藥片和上吊。上吊前,我用鞋盒子擋住了監控窗,洗了澡換上乾淨的衣服。
李玉春還說,我給我媽打了幾次電話都是空號,而所長說他給我媽打過電話了,我媽身體很好。我讓所長捎一張我媽媽的近照來他沒有辦到。(李玉春到現在還不知道她的媽媽已不在人世。)
為了得知更多有關李玉春在看守所的事情,李新德通過關係聯繫到在德州市看守所工作的一個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說,李玉春被關進看守所半年後,在2004年12月23日吃了大量的安定藥片自殺,不過沒有成功。李玉春事後對看守人員說,短短的時間裏,我多次自殺是因為什麼?說明我太痛苦了。好人沒有好報,壞人反而受到保護。
李玉春原本與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合作開辦公司,後來她發現李信先後將幾百萬來路不明的資金匯給公司然後再轉走。李玉春從2003年2月便開始向山東省有相關部門進行實名舉報,其間李信曾夥同其他人綁架、毆打李玉春,並給她100萬元「封口費」。
2004年6月10日一篇題為《下跪的副市長---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醜行錄》在各大網站的網頁上流傳。這篇文章詳細記述了李信和舉報人李玉春之間的恩怨糾葛,以及李信涉嫌貪污、受賄、綁架、故意傷害等多種違法違紀行為。文後還附有數張這位副市長下跪的照片:李信滿臉懺悔之色,神情異常沮喪,甚至涕淚橫流。
李信於2004年6月23日被山東省有關方面「雙規」。此前一天,李玉春被山東臨邑警方以「包庇罪」逮捕。2005年1月5日,罪名由當初的「包庇罪」變成「窩藏罪」。2004年7月,山東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批捕李信後,李信案進展始終未公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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