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江西新余市黑惡勢力聯手公安、檢查院殘害百姓

新余市處在江西僻遠的山區。天高皇帝遠。那裡社會治安極為混亂,搶劫、殺人、綁架……形成多股黑惡勢力。他們的形成、發展、壯大以及無惡不作,和當地公安機關的包庇、縱容分不開。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該市渝水區西鎮農民肖玉敏進城辦事,被以譚秋平為首的九人綁架到該市仰天崗山上。為了索要金錢,對肖玉敏拳打腳踢,拆磨肖玉敏二個小時,把肖打的耳朵流血,逼肖玉敏拿五仟元。肖玉敏身上沒那麼多錢,就又把肖綁架到火車站附近建設賓館四樓,逼肖想辦法拿錢來,期間繼續歐打肖。四月二十三日凌晨二點鐘,肖玉敏渾身是傷的屍體出現在建設賓館三樓平台上。

此案很快就破了,因為是團夥做案。共抓獲十個參與此案的人。這是一起典型的為了金錢綁架受害人團夥做的案子,也好偵破,也好定罪量刑。可是這麼簡單的案子到新余市公安局手裡後,就變戲法似的變了性質,五個參與綁架的先放人,其餘5人再被以「非法拘禁罪」向檢查院提起起訴意見。

「非法拘禁」與「綁架傷人致死」性質完全不同。「非法拘禁」應理解為「被害人有錯在先。害人者在處理方式上不當」的小罪。

從受害者的母親梁九蓮處瞭解到:「肖玉敏是個老實的農民,這幫黑勢力就是看他老實才綁架勒索,新余市窮,伍仟元就是大數目,綁架之前我兒沒一絲一毫差錯,公安局也承認。」這枉法的確太明顯了。讓不懂法律的農村婦女一講,沒人否定新余市公安局在搞鬼名堂,就是這樣。

辦此案的頭頭警務局副局長李海泉面對梁九蓮的質詢無話可說後,竟大耍流氓:「我想怎麼辦,就怎麼辦。你能拿我怎麼樣」。(要是在法治國家,別說當副局長。看大門都嫌素質差),以此推斷,人多嘴雜也就辦成這樣。如果人少,李副局長敢這樣結案:肖玉敏,偷人家東西,或者要強姦女人,被這些好青年扭送公安局途中,肖玉敏畏罪自殺,反正死無對證可以隨便編。

就聽李副局長回答梁九蓮時的這付流氓無賴勁,就有理由相信李副局長干的出這種填倒黑白、傷天害理的事。現在,這位副局長以「非法拘禁」來擺平這個的事,也算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玩的不錯。「非法拘禁」最多判三年。以後再搞個「保外就醫、監外執行」什麼的,這幫哥們又很快聚在李局身邊,重謝救命之恩時,李局當然少不了進帳的銀兩。你一窮農民,幫你依法辦了,又能給什麼好處?這就是司法腐敗製造冤假錯案的根本所在。所以新余市檢查院也照胡蘆畫瓢,以「非法拘禁罪」起訴,肖玉敏被害死了,還要背一個死之前也有錯的黑鍋。

司法腐敗,喪盡天良!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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