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13」鑽石盜竊案宣判25名南美大盜被逐出境

據《上海青年報》報導: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參與「5.13」上海世貿商城鑽石盜竊案等三起案件的25名南美被告人作出一審宣判。根據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處的地位和發揮的作用以及到案後尤其是在庭審中的認罪態度,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罰金人民幣10萬元至5000元,全部被告人均被驅逐出境。
據查明,今年5月12日至17日,擁有哥倫比亞國籍、秘魯國籍、哥斯大黎加國籍的25名被告人結夥先後在交通銀行上海分行、上海世貿商城珠寶展覽會和浦東機場候機樓菸酒專賣店盜竊作案三次,共計竊得價值613萬餘元的鑽石、寶石和現金等財物。
法院認為,25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我國境內分別結夥,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案情回放
銀行盜竊案:今年5月12日,交通銀行上海分行,一被告人往被害人顧某座位附近扔了數枚硬幣,另一被告人假裝提醒顧某注意,趁其低頭之時,其他同夥用事先包好的一個紙包,調換了顧某手邊準備存入銀行的8萬元人民幣。
鑽石盜竊案:今年5月13日,世貿商城.第五屆上海國際珠寶展覽會,一被告人藉故與京華公司的職員交換名片,其同夥趁機偷走該職員放在展臺內的藍色帆布包,內有2101.969克拉鑽石及其他財物,價值人民幣446萬餘元。
機場盜竊案:今年5月17日,浦東國際機場候機樓,一被告人趁印度珠寶商人購物時,故意將酸奶潑在其身上,在商人擦污漬時,其同夥竊走其手邊的拉桿箱,內有寶石46506.62克拉,價值15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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