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院長、現上海市政法委副書記陳旭,在非接待日私下會見並親自指揮支持趙雅琴。
上海市盧灣區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從1997年10月至今經九次訴訟在八個法律文書中,隻字不提《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副局級以上幹部住房分配辦法》,多次改案由換法官換書記員,多次故意拖延超期審理,突然改案號,陸平等法官故意違背事實、法律和法定程序,荒唐地胡判:學校根據中組部通知分配給顧稀及其老伴的「副部長級離休幹部房租減免戶住房」是用學校無償分配給趙雅琴一戶的住房換來的!法院明知趙雅琴自成一戶,當時戶口不在老人住房而在南市區小東門趙雅琴的娘家,明知兩位離休老幹部十五年來受趙雅琴逼迫,吃喝拉撒睡擠在一室,仍終審判決支持趙雅琴一戶繼續無償霸佔老人承租並繳納全部房租的「離休幹部房租減免戶住房」的主臥室、客廳、過道、廚房、廁所和門洞至今,把老人趕走,四次被迫在寒冬到外地投親,自費住旅店,自費租住他人私房,自費住到北京農村敬老院避難,至今已七年不能回自己家居住,無法換房,無法按國家政策購房。
枉法裁判使兩位耄耋老幹部顛沛流離,避難多年,使顧稀長期營養不良,在北京避難時右腿摔成股骨頸骨折,自墊三萬元醫藥費做了人工髖關節股骨頭置換手術,現肝葉上有兩個大囊腫;使老伴、1938年入黨的局級離休老幹部劉毅患冠心病和雙目白內障,左眼已近失明;使二老身心憔悴,長期鬱悶,多種疾病併發,2003年9月至今再次在華東醫院東九樓住院治療。
趙雅琴離婚未成,就逼迫顧稀的兒子顧礦在其生命的最後七年至死單獨分居在不到兩平方米陰冷憋悶的門洞裡。顧礦病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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