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導,舉報信只有4行字,內容如下: 鄭州市電業局物資公司經理李明學在採購物資當中收禮吃回扣,還設立小金庫,夥同小金庫管理人員楊某和白某貪污小金庫中的公款。經檢察機關分析:電力系統是國家專營企業,沒有競爭對手,權力很大,社會上戲稱之爲「電老虎」。而作爲鄭州市電業局的物資公司,擔負著全市電力系統的物資採購工作,每年要採購數億元的電力物資。這封舉報信儘管簡單,但研判具有一定的初查價值。
而經調查李明學家有銀行存款100多萬,有3套住房,加在一起一二百萬,已遠遠超出了一個工薪家庭的收入情況。李明學存在經濟犯罪的重大嫌疑,有了蛛絲馬跡後。依據案件線索繼續追查發現,李明學不時地從小金庫以發給職工福利之名,支取現金,有時10萬,有時20萬,或者說給上級領導送禮……取錢時從不打條,到月底跟會計兌賬時減掉這筆支出,就將賬目銷毀了,事後無法查證。但其中一筆67.6萬元,因數額較大,會計記得比較準確,是重慶某公司跟物資公司簽訂了一份一千萬元的變壓器合同,由於對方沒有按期履行合同,需支付技術諮詢費和供貨延期的罰款共計72萬元,經李明學輾轉處理後終於落入自己的帳戶中,並在小金庫換人管理後而不再被提起。公款不再是公款。
據報導,傳訊李明學妻子張海英爆出一個驚人數字,承認了轉移贓款600餘萬元。該贓款是在李明學的司機任慶新親戚家中查獲,內有存摺、存單共計49份,人民幣49.7萬餘元,國債97萬元,美金2.2萬餘元,歐元7600元,合計600餘萬元。
但偵查人員提取贓款以後,發現一個新的問題:提取的這些存摺、存單,不包括初查時在銀行調取的那些存款。研判李家的存款不止這些。之後在幾經突審後,張海英如實交代出另有一部分贓款藏在自己父母家。起出張的母親縫在棉被和破棉褲中的15張存單,共計157.8萬元。至此千萬巨貪現形。
李明學犯罪時間跨度長、次數多,涉及近百家單位,人員遍佈全國各地。據查李明學仗著自己的權力,每年物資公司要採購兩億元的物資,貨款先給誰,後給誰,給誰多少,都由他決定,這樣,供貨廠家就爭著給他送錢,希望他按時付給他們貨款。每人送一兩千或三五千或上萬元不等,排隊送紅包一次招標就收幾萬元。
在起訴意見書中載明:2002年3月,李明學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其妻張海英,將重慶ABB公司支付給物資公司的合同違約金72萬元侵吞據爲己有;2002年以來,李明學採取欺騙手段,多次將物資公司小金庫公款87.5萬元侵吞據爲己有。此外,他利用職務便利,在其辦公室、酒店等地收受36家單位負責人或者業務員賄賂款共計170.64萬元,並在物資採購和付款過程中爲這些單位謀取利益。檢察機關在偵查本案的過程中,先後提取、扣押了李明學的存款、股票等財產,共計人民幣935萬元,另有美金22231.79元,歐元7600元。除去李明學家庭正常收入和消費以及涉嫌貪污、受賄的數額,尚有人民幣591萬元、美金22231.79元、歐元7600。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四千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