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就死了,辦喪事就是。然而聽說居然有中紀委的「五不准」掐住,即所謂「不准發簡歷和訃告、不准搞遺體告別、不准設靈堂、不准骨灰存放 、不准新聞發布」。有道是共產黨管人,生老病死全管到,到現在所謂「改革開放」長達四分之一世紀了,這個惡習還沒有改!而中紀委是管黨員的紀 律,吳法憲已經不是黨員,而且只是個「刑滿釋放分子」,他的死亡又不涉可不可以死,或者必須甚麼時候死的黨的紀律,中紀委實在管得太寬了,難道要改名為「終紀委」?
據說這個「五不准」是中紀委中當年號稱「女包公」的劉麗英為另一「 金剛」邱會作所作,女包公不成了「女仵公」?說來也是,中共的貪官污吏 如果沒有後臺而又運氣不好,落到中紀委手裡,的確是末日到了,中紀委不 就是「終」紀委?
吳法憲當紅的時候,是無法無天的文革時代。而林彪事件至今還是個謎 。當然,也不全是謎。至少有三個肯定的清晰:一是毛澤東為文革浩劫的罪魁禍首;二是毛、林相互利用;三是林彪事件的爆發加速毛澤東的死亡和毛 的真面目的暴露。吳法憲當紅於無憲法的時代,真是「一名成簽」。然而到現在還津津樂道於「包公」,哪來的與時俱進?只有人治而無法無天的社會才需要「包公」,而這個踐踏起碼人權與「死權」的「包公」,也真是「鐵面無死」。
說到底,中共的這個規定,目的還是把涉及林彪案件的有關人在歷史上蒸發掉,以免挖出中共和毛澤東的爛瘡疤而臭氣薰天。但是如果認為這樣就 可以把全部歷史改寫或隱瞞,恐怕毛澤東也有本事從水晶棺裡跳出來重新當他的「死個偉",胡溫新政成了胡溫新「猙」。
(大紀元)(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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