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內強姦猥褻兒童愈烈

案例15天內4教師案發

  今年6月7日至6月11日,短短5天內,甘肅省就揪出4個「禽獸教師」。

  武山縣一中47歲的教師張某將該校初一女生小雲(化名)猥褻、強姦達8次之多;靜寧縣初二女生小敏(化名)被班主任劉某姦污;臨夏縣小學教師趙會生,先後猥褻21名小學女生,並對其中4人多次強姦;隴西縣某鎮一所初中的體育老師楊某,對該校6名初三女生實施強姦。

  案例2老教師猥褻女生16名

  從2000年10月到2001年初,北京市通州區永順小學教師陳友海猥褻女生14名,另有兩名女生被其多次姦淫。

  永順小學幾名學生的家長說,陳友海管著五年級的兩個班,有50多名女生,受害學生遠不止16個。有些家長不願得罪學校,也有些家長不願讓這種「醜事」張揚出去。

  案發前,年近50的陳友海已在永順小學工作了10年。

  案例3班內女生無一倖免

  瀋陽市蘇家屯區某小學教師程世俊在課堂內瘋狂強姦、猥褻女生長達兩年之久,班內僅有的6名女生無一倖免,被害學生中,案發初始時最小的年僅7歲。

  名詞解釋

  侵犯兒童性權益:刑法學中的「兒童」是指不滿14週歲的男童和女童,所謂侵犯兒童性權益案件,是指利用兒童的年幼無知和好奇、恐懼等心理,採取強制或非強制手段侵犯兒童性權益的犯罪案件。

  學生不敢反抗 家長「投鼠忌器」 兒童性侵害案暴露教師管理漏洞

  來自國內外的數據表明,85%以上的侵犯兒童性權益案都與受害兒童家庭的鄰居、朋友、親戚、熟人或父母有關,其中教師所佔比例最大。部分頭頂著神聖光環的教師為何相繼作出如此令人髮指的惡行?怎樣防範來自校園的性侵害?本報記者採訪了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

  《法制晚報》(以下簡稱法晚):為什麼少數教師會做強姦猥褻學生這種齷齪事呢?

  宗春山(以下簡稱宗):從師生關係看,教師的職業特點決定了他們在學生面前是強勢主體,有權決定對學生的獎懲,而學生是弱勢群體,不敢也不易反抗。力量懸殊為教師實施性侵害創造了條件,教師可以以特別照顧的名義誘惑學生。一句話,權力的不平等是造成性侵犯的主因。

  另外,據瞭解,兒童性侵害案中,小學教師所佔比例最大。這時的孩子渴望通過建立師生關係逐步脫離父母,因而更渴望得到老師的認可,對老師言聽計從,這也為一些教師的犯罪提供了條件。

  最後,我認為教師隊伍的管理存在漏洞,教師資格認證只停留在專業知識上,而對思想道德要求則較粗泛。

  法晚:這類案件為何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呢?

  宗:第一,孩子被侵害後,家長丟面子,怕調查進一步傷害孩子,還有些家長投鼠忌器,怕孩子在學校待不下去;第二,個別學校為保護老師和學校的名譽,姑息了一些人的犯罪行為;第三,性侵犯案一般只有當事雙方在場,孩子年齡小,取證不便。

  法晚:性侵犯給兒童帶來的傷害非常大,能具體談談嗎?

  宗:具體說來,這種傷害包括:一、生理上的傷害,孩子的性器官沒有發育成熟,很容易患上慢性性疾病;二、孩子成年後,可能很難建立起正常的兩性關係,在與異性的交往中出現問題;三、精神上的傷害,這是最可怕的,有些孩子從此精神抑鬱、焦慮,甚至喪失正常生活能力。

  法晚:這時應該如何給孩子以支持?

  宗:法律支持必不可少,但心理支持更重要。首先,要讓孩子感到,無論發生什麼,父母都會永遠愛她;其次,作為父母,應該勇敢地承擔來自外界的壓力,不能將壓力轉移到孩子身上;第三,要向孩子保證,這樣的事不會再發生。一定要讓孩子接受專業機構的心理輔導,不要怕丟面子,否則可能會給孩子留下伴隨一生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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