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究竟是不是人權罪犯

薄熙來5月4日在德國對橫幅中寫「驅逐人權罪犯薄熙來」非常惱火。這就使人非常不解。一邊是他的大連市長治下的15人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致死、他任遼寧省長治下的9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一邊是以事實為根據討伐「人權罪犯」的標語,他卻對後者如此看重,如此惱火。

只有兩種可埽?p>一。薄熙來根本不知道江澤民是禍國殃民的,薄熙來1999年以來在市裡和省裡大會小會強調如何部署抓緊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只是貫徹上面的打壓政策,而他內心根本不知道他迫害的是一群道德高尚的好人。
二。薄熙來裝傻,耍政治流氓手腕,先把眼下局面蒙住,要先下手為強來個下馬威,否則隨團人員將一傳十、十傳百,回國後將在商務部不好展開工作,日後被戳穿再說。而且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姿態出現在國際舞臺,因為有權,江澤民是靠山,可以將到任商務部之前草菅人命的事遮蓋住。

從下面的事實可以斷定,第2種可能對薄熙來更貼切些:

如果薄熙來不認為自己是人權罪犯,那麼我們可以展示一下追查國際調查得來的報告,其中大部分是遼寧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中綜合概括的。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調查報告,江氏集團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採用了如下的酷刑:用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橡膠棍、狼牙棒、電棍、皮管子、鎬把、鋼絲鎖、籐條、電線鞭加活麻鞭打等;使用橡膠棍打人,看不見外傷,內臟卻會被打破裂。各種電刑,如:用電棍電學員的敏感部位,口腔、頭頂、前胸、陰部、女學員乳房、男學員陰莖、臀部、大腿、腳底,有的到處亂電,用多根電棍電,直至有燒焦燒糊,糊味到處能聞到,傷處紫黑。有時頭頂與肛門同時過電。各種火刑,如:澆開水燙、煙頭燒、打火機燒、燙刑、烙鐵烙等;各種坐刑,如:坐板、坐老虎凳、坐鐵椅子、坐三角鐵板等。各種站刑,如:罰站、飛機式、站小間、倒立;各種蹲刑,如:「雙腿蹲」、「軍蹲」;性虐待,如:強姦、輪姦、投入男牢房、電棍插陰道、四把牙刷搓陰道、摳陰道、火鉤鉤陰道、電乳頭、摳、掐乳房、煙頭燒燙女學員的陰部、用腳踢肛門及下部、侮辱未成年少女;還有各種死囚刑、吊刑、銬刑、槍擊、虐殺等。

如果薄熙來認為上述概況不夠他這個市長和省長被冠以人權罪犯的稱謂,那麼我們還可以展示他管轄期間的大連相關部門具體迫害行徑:
大連教養院的惡警竟然多次用電棍電擊多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陰部。
這些直接行惡者都是根據上面的薄熙來大會小會強調迫害的具體部署而實施的:
據明慧網報導,在瘋狂參與迫害的大連教養院,曾經和繼續發生著很多惡性案例而責任人未受任何法律制裁。
-大連教養院進行大規模強制「轉化」,院長郝文帥等全院干警幾乎全部出動。2001年3月19日,郝文帥親自手持電棍往女學員的臉上、身上電擊。致使很多學員的手、臉全是水泡。小王軍、大王軍、蔣儀(女)等人把大法學員按倒在地,有的騎在學員身上,有的按住學員的頭,有的用電棍打、電擊大法學員。惡徒們為了強制一位姓苗的學員放棄修煉,對她的迫害持續了二十多個小時。邪惡之徒在「3.19」這一天的暴行造成大法學員一死一重傷。在大連教養院非迫害致死的大法學員還有:孫蓮霞(2001年1月16號被迫害致死),王秋霞(2001年6月10號被活活打死)。
-韓淑華,女,甘井子區人,50歲,因堅持信仰,被教養兩年。在大連教養院,韓淑華因堅持修煉而被關進「小號」。萬亞琳、苑齡月、韓健敏等隊長,唆使犯人對她進行百般折磨。把她吊起來,身體呈「大」字形,用木板抽她的腳,用黃瓜,木條朝她陰道裡捅,往她嘴裡灌辣椒水。更殘酷的是過後她們還用一暖瓶開水潑到韓淑華被捆好的腳上,兩隻腳立刻被燙得全是大水泡。韓淑華當時昏死過去。她們把韓淑華放下之後,由幾個人把她來回拖,韓淑華兩隻腳的皮全被拖掉。
-尹桂榮,女,旅順人,43歲。2002年2月被關進「小號」。韓建敏大隊長唆使犯人郭玲、張秀娟、孫波把尹桂榮吊在鐵籠上,身體呈「大」字形,對她進行殘酷折磨。用涼水潑,那時還是嚴寒的冬季。用繩子拉下身,手段極其殘忍。
-王心鳳,女,30歲,普蘭店人。因堅持信仰,拒絕戴「轉化」牌,被銬在暖氣片上,整整站了五天五夜。
-27歲的程輝和30歲的孫雁也同樣被手腳伸展開捆綁起來,「幫教人員」將長棒戳入她們的陰道導致嚴重的出血。另外兩名女學員陰道被灌辣椒水,「幫教人員」並將刷廁所的刷子插入她們的陰道導致嚴重的陰道出血。
大連教養院所謂的「小號」,就是用方鋼管兒焊接成的大約一米寬,兩米高的鐵籠子。當人被拖進小號以後,兩隻骼膊朝斜上方用手銬銬上,然後銬緊手銬直到把手脖子勒破。把一隻腿抬到緊挨著骼膊的位置後用繩捆緊,然後兩個人把另一隻腿往上抬到極限位置。嘴用膠帶封住。接著就開始摧殘下身,比如用一根繩打成很多結(約2-3寸長一個結),兩個人前後來回拉,或者用拖把往陰部捅。把下身拉破後再用板子打。經過這番迫害後,下身淌的血滴到地上都得用拖布去拖。
據報導,法輪功學員在各地勞教所不但受到折磨,而且經常被告知這類的話:「我們代表政府轉化你們」,「就是你們死了也沒有什麼」,上邊說了,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算自殺」。

如果薄熙來認為他依仗有權有勢罪行再大也上不了法庭,自己屬於沒有判決的罪犯,自認為罪再多也無法量刑,他認為官方媒體不報導,國內國外就能無人知曉。今後薄熙來仍然還能到國外賊喊捉賊,說「人權罪犯薄熙來」的橫幅侮辱他。那麼我們就再舉一個讓國內外盡知詳情,讓人權罪犯、群體滅絕罪犯及酷刑罪之罪犯薄熙來今後出國前,這些罪行和真相就已經各國警察人人人手一冊,各國警察一旦知道這些就再也不會聽信薄熙來的翻臉不認罪、耍無賴了:
中國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精神病藥物又一例:遼寧蘇菊珍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5月20日訊】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遼寧省消息,綏中縣前所鎮法輪功學員蘇菊珍,是當地遠近聞名的助人為樂的好人,甚至連精神病人,她也毫不嫌棄地悉心照顧。可是,就因為她堅持修煉法輪功,遭當局強行勞教,關押期間,慘遭酷刑,並被勞教所注射精神病藥物致精神失常。
據明慧網報導,葫蘆島市綏中縣前所鎮古城法輪功學員蘇菊珍,女,40多歲,曾以美容美發為生。修煉法輪功前,蘇菊珍有一身的病,包括嚴重心臟病、胃病、膽道蛔蟲、胰腺炎等等,小腿經常浮腫。1996年,蘇菊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多年的疾病全部消失,皮膚變得光滑潤澤。
報導說,修煉法輪功後,蘇菊珍成為遠近聞名的好人,她自己非常樸素,但幫助別人卻毫不吝惜。到她店裡的貧苦人,她不但免費服務還要給他們一些錢,就連精神病人到店裡,她也毫不嫌棄的給他們洗臉、梳頭、換衣服;蘇菊珍多次資助貧困學生,前所三高中校長曾親自給她送去錦旗表示感謝;她經常帶著生活用品和米面去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自己掏錢修補當地的西河橋。蘇菊珍曾多次被評為「先進個體戶」;她家被葫蘆島市評為「十大先進家庭」;電視臺曾要求採訪她,被她婉言謝絕了,她說:「我是因為修煉法輪功才會這樣做的。」
這樣一個一心只為別人好的善良人,如今卻因堅持修煉「真善忍」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1999年7月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蘇菊珍為了給大法說一句公道話進京上訪,途中被截回家。1999年8月蘇菊珍再次進京上訪,之後被抓至綏中看守所,身上攜帶的2000元錢被不法警察搶走。1999年10月31日,蘇菊珍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之後又被轉到張士教養院、少管所、龍山教養院、瀋新教養院、大北監獄等監獄迫害。
2002年春節,蘇菊珍的家人接到教養院通知,被告知拿1500元「醫藥費」接蘇菊珍回家(後來得知,所謂的「醫藥費」是警察們給蘇菊珍強制服用的破壞神經中樞的藥物的費用)。事實上,教養院放人的唯一原因由是蘇菊珍已被他們迫害致精神失常。當時蘇菊珍是由幾個人架著走出教養院大門的,四肢已無活動能力,兩眼目光呆滯,面部毫無表情。回家後二十二天才能進食。家人後來無意中發現她的小便處仍有未癒合的傷口、身上有針眼。
蘇菊珍現在仍不能正常思維、講話。如今她與體弱的老伴終日默坐於家中,生活仍都需別人照應,小女兒年紀尚小,家中的生活來源僅依靠大女兒經營的小店。蘇父由於傷心過度雙眼接連失明,蘇母每日傷心嘆息,二位老人在無望的期盼與悲傷中苦度終日。
即便如此,綏中有關官員和警察仍多次騷擾這家人,2002年10月,蘇菊珍的大女兒被翻牆而入的警察從被窩中強行拉走,一家人哭成一片。而媽媽蘇菊珍則面無表情,毫無反應。
據知情者披露,蘇菊珍被非法關押期間曾因堅持信仰遭受非人折磨,以下片斷均摘自明慧網:
「在警察邱萍、蘇境的指使下,法輪功學員鄒桂榮、蘇菊珍被殘酷的折磨。警察把蘇菊珍的頭按到褲襠裡,用毛巾把嘴堵上不讓出聲,然後用針扎她手指尖,三根電棍電,殘不忍睹。……警察看蘇菊珍、鄒桂榮沒有屈服,又把她們送瀋陽地下醫院藥物折磨,最終也沒有使蘇菊珍、鄒桂榮放棄修煉。」
「警察電棍「啪啪」作響,他們把蘇菊珍扣在床欄杆上。就這樣,他們不讓蘇菊珍吃飯、睡覺、不讓去廁所,兩天一宿才把她放出來。她出來時已不會說話、全身都不能動彈了。」
「蘇菊珍被大隊長王艷平叫到禁閉室讓她把衣服脫光了,用電棍電遍全身,電了整整一夜,到了車間時,發現她的臉上被電的全是大水泡,嘴上也是,眼睛臉部全都腫了,青一塊紫一塊的,慘不忍睹,無法再多看一眼。」
「蘇菊珍,只見她不會笑、不會說、沒表情,兩隻眼睛定定的不動,瞳孔圓圓的,沒有什麼反應。喊她,她不動;推她,她不應,好像不認識人了,渾身軟軟的,臉上有瘀痕,雙手背皮膚上紅點連著黑點,都是電傷。蘇姨是正常的人,可隊長硬逼她吃了什麼藥。想起早上沒起床時就聽到蘇菊珍在慘叫,也不知她被體罰、被打罵、被折磨得多長時間沒睡覺了。這些天見她走路時一腳高一腳低,顯然腿上是受了傷,後來經證實,是長時間蹲蹶、被毒打而造成的。」
「警察張秀榮用手銬將蘇菊珍的雙手背銬起來吊在鐵床上,雙腳離地,頭朝下,這樣的折磨。多次被警察用電棍電過。那種場面完全是一個罪惡的人間地獄,沒有一點人性,精神上的高壓讓人感到生不如死,無法形容那種苦。」
「綏中法輪功學員蘇菊珍,五天不許睡覺,在廁所裡蹲馬步,手平舉,如不標準警察就打,又把她帶到三樓「姆饋筆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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