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國際」對郝寶昆(大連司法局副局長)、郝文帥(大連教養院院長)等的追查通告
此通告立即發往遼寧省大連市"追查國際」對郝寶昆(大連司法局副局長)、郝文帥(大連教養院院長)、張寶林(副院長)、苑齡月(女隊副大隊長)、
韓建旻(女隊隊長)、喬威(男隊隊長)的追查通告
(200402221號)
2004 年2月22日
遼寧省大連教養院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據不完全統計,酷刑致使至少八名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多名法輪功學員致殘。已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鄭巍、王秋霞、孫蓮霞、陳勇、劉永來、陳家福、於麗新、張萬年,其中鄭巍是一名高度駝背的殘疾人,院方對其進行非人折磨,致使鄭巍2001年4月離開人世。
經查實,大連教養院對外宣稱"教育、感化、挽救」,實質上是酷刑折磨。一方面,院方請來電視臺的記者,逼洗腦後被"轉化」的人唱歌、跳舞,談所謂"轉化」後的體會,搞輿論造假,愚弄群眾;另一方面,動用鐵銬、高壓電警棍、三角皮帶等刑具對不接受洗腦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迫害,其中包括形形色色的性折磨手段。郝寶昆、郝文帥、張寶林、苑齡月、韓建旻、喬威等是主要責任人。
現初步調查表明,4年多來,郝寶昆、郝文帥、張寶林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政策的執行者,親臨現場指揮,直接參與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苑齡月(女隊副大隊長,警號2125122)、韓建旻、喬威等是利用種種變態酷刑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最直接指揮者和執行者,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直接責任人。以下僅舉幾個案例:
案例1
1999年10月,大連教養院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陳家福。在教養院裡,強迫其干重活抓磚。陳家福(1.9米的個子)被逼連續彎腰、直腰,幾天後就累得便血,腰直不起來,身體非常虛弱;後從小號放出又轉入"嚴管」。一次開會時,只因他眼睛稍微閉了一下,張寶林(副院長)將他從座位上拖出,幾個警察將其摁住拳打腳踢,並逼迫其跪下;郝文帥(院長)逼迫其放棄信仰,遭陳家福拒絕,因而再次將陳家福關入小號,直至迫害致死。
案例2
2000年12月17日晚,法輪功學員王榮紅、萬晶等12人被帶走,不知去向。司法局郝寶昆、教養院郝文帥(院長)等人大發淫威,張寶林(副院長)甚至破口大罵法輪功學員,將20多位法輪功學員銬住雙手,插粗鼻管,說就要法輪功學員活得痛苦、死得難受。19日灌食一次,20日後變為每日2次。院方領導說,用最不人道的手段進行人道主義援救。被插鼻管的70餘名法輪功學員無不反應劇烈。有的被灌進的東西全嘔掉,有的上吐下便血,半小時內便血達4次之多,有的口鼻出血,連管也無法插入。
案例3
苑齡月指揮不法人員將女法輪功學員上"抻刑」(四肢被抻拉到極限時,再將四肢牢牢地固定住),嘴裡塞上髒布,並用棍子猛捅陰部;將大法弟子上"五馬分屍刑」(四個人分別拽住四肢向四個方向拉),整個人被掙裂一般,同時唆使打手用棍子捅受害人的陰部,致使受害人血流不止,然後還要"罰站」,血順著腿流到地上,連打手都私下議論太殘忍了……苑齡月用此手段是想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真善忍」以完成所謂的"轉化率」好邀功請賞,苑齡月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工作成績突出」被教養院提升為副大隊長。
案例4
2001年3月19日,在郝寶昆的策劃和指揮下,由張寶林親自實施強迫法輪功女學員雙手抱頭、法輪功男學員雙臂向後伸,全部90度大彎腰、兩眼瞅地,從晚上蹶到第二天中午,獄警們用震耳欲聾的高音喇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恐嚇和謾罵。這一夜,大隊長喬威、景殿科、孫鍵、姜同久等把法輪功男學員一個個拖出來毒打。法輪功學員劉永來、叢偉等被扒光衣服、反綁雙手、摁在地上,用布條勒住嘴,身上扣兩把椅子,獄警坐在上面,六、七根電棍同時電擊,並且還澆上涼水,專電敏感部位,如腋下、胯下、小便、脖子、頸椎等處,連續用刑六個多小時,渾身被電得糊焦。法輪功學員宮學琴、李華、楊明被折磨得精神失常;法輪功學員孫燕被上"死人床」;法輪功學員陳輝被用"抻刑」(被吊在鐵籠裡進行分身撕拉);大隊長韓建旻用膠皮棒打法輪功學員仲淑娟、"飛機式」體罰三天三夜,又將其扒光衣服,吊在鐵籠里長達17個小時,並用拖布柄對其下身進行折磨,以致大小便失禁;八大隊獄警景殿科用筷子猛捅法輪功學員李忠科(男) 嘴和喉嚨,鮮血四濺。獄警們還用開水燙法輪功學員的手腳心兒,用尖辣椒和拖布柄捅胯下。直接參與迫害的刑事犯有張秀娟、葛紅、高繽凌(音)、張陽等,獄警有隋子強、雍鳴久、(大)王軍、(小)王軍、林毅、孫有發等。
鑒於大連司法局郝寶昆、大連教養院郝文帥、張寶林、苑齡月、韓建旻、喬威是酷刑迫害眾多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對大連司法局郝寶昆、大連教養院郝文帥、張寶林、苑齡月、韓建旻、喬威進行立案追查。現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電話: 0432-841551-3001) 。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包括他們的配偶及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大連司法局郝寶昆、大連教養院郝文帥、張寶林、苑齡月、韓建旻、喬威的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大連司法局郝寶昆、大連教養院郝文帥、張寶林、苑齡月、韓建旻、喬威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給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請注意中國大陸實行網路、電信監控,請注意安全。對您的正義之舉將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凶手,警醒世人。
對於因受矇蔽或脅迫而曾經參與迫害的人員, 如果證實已經悔過且已停止迫害, 並積極主動配合本組織的追查行動, 有立功表現者, 本組織將酌情考慮免於對其進一步的追查和起訴。
參與酷刑折磨和虐待的他國官員不得進入西方民主國家
美國移民和公民法規定:那些犯有嚴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罪行的外國官員(包括他們的配偶及子女)不能進入美國並會面臨驅逐,這些人也不能獲得美國國籍。在加拿大等國家也有類似的法律。 這些罪行包括:(A)使用酷刑或殘忍、非人道或侮辱性的懲罰和對待;(B) 非法延長拘留和監禁;(C) 通過綁架或秘密拘留的方式使某些人消失 (D) 使用其它不能容忍的方式否認某些人對生命、自由和安全保障享有的權利。
江澤民及其打手在多個國家被起訴,罪名包括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其它反人道罪行
被告
起訴地點
起訴時間
被告罪行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北京
2000年8月29日
違反國家憲法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聯合國
2002年10月17日
酷刑迫害法輪功
江澤民
美國
2002年10月22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比利時
2003年8月20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西班牙
2003年10月15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臺灣
2003年11月17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等16名中國官員
德國
2003年11月21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
海牙國際法庭
2003年11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韓國
2003年12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羅干
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
2003年9月8,11,16,18日
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周永康(公安部長)
美國
2001年8月27日
酷刑虐待、非法監禁、反人類罪
李嵐清
法國
2002年12月4日
酷刑罪
劉淇、夏德仁
美國(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2年2月7日
濫施酷刑、殘忍、反人類罪行
趙志飛(湖北610頭目)
美國(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1年7月1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吳官正
塞普勒斯
2003年10月2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潘新春(中領館副領事)
加拿大(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3年8月1日
誹謗罪
孫家正(文化部部長)
法國
2004年1月28日
煽動屠殺和迫害罪
《華僑時報》
加拿大
2001年11月1日
誹謗和煽動仇恨
《星島日報》
加拿大
2001年12月19日
誹謗、過失及煽動仇恨
《僑報》《星島日報》
美國
2002年5月23日 挑起仇恨和誹謗
法辦江澤民 四十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已被加拿大皇家騎警列入監視名單
加拿大皇家騎警已經將江澤民、羅干、李嵐清、劉淇、王茂林、劉京等中共首腦、"610」負責人,省政府官員薄熙來、聞世震和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蘇境、萬家勞教所史英白等不法人員被列入監視名單。截止到1月底,已經有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之中。這些人如試圖進入加拿大,即會受到調查,結果可導致這些人被拒絕發放簽證、並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據"追查國際」有關人士證實,該組織已經收集到更多參與迫害的人員名單和證據。這些行惡者分別來自各省市政法委、"610」、公安、國安、新聞出版、各級媒體、教育、文化、外交、網路信息監控、共青團組織、婦聯等部門和機構。而提交45人名單只是行動的開始,有關部門已經準備接受更多的進一步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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