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醫保主任揭露醫保欺詐
被醫療界人士稱為公開的秘密--如果你與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有足夠的關係,你就可以把不允許報銷的治療費用和藥品報銷掉。如果做的足夠隱蔽,這筆賬目會混入醫保財政體系消於無形。北京海淀區東升鄉衛生院是一家醫保定點醫院,付冬梅女士是該醫院的前醫保主任,她提供的大量材料表明,這家醫院多次採用違規「沖票」的辦法,為一些未納入醫保的人士或不應該在醫保體系中報銷的費用違規報銷。
醫保主任頻舉報
2月17日,付冬梅向海淀區檢察院舉報了東升鄉衛生院違規報銷醫保費用的問題,此前兩個月,她已經向東升鄉紀律檢查委員會寄出署名的舉報信。同樣的材料,她也遞交給海淀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付冬梅坦率地告訴記者,自己這樣做是因為醫院不恰當地讓她獨自承擔賬目混亂的責任。
東升鄉衛生院是海淀區一家一級甲等醫院。1996年,付冬梅進入財務科收費處工作。2001年底,她成為該院醫保科科長。「最初我並不熟悉醫院的財務工作,漸漸地學會了開發票、收費、結賬和沖票。」
所謂沖票原本指報銷單據書寫錯誤後的改正,而在實行醫保後另一種沖票工作浮出水面。「舉個例子,如果你不享受醫保,開的又是不能報銷的『太太口服液』,如果你認識人,就可以把開藥人換成享受醫保的人,可以把『太太口服液』寫成普通的感冒藥。這樣就可以把藥錢報銷。」據付冬梅說,沖票以後的票據都要經過財務科科長審核,然後進賬。長期以來,東升鄉衛生院的財務部門並未對這類沖票提出異議。
2003年11月6日開始,賬目被上級部門發現問題,付冬梅被醫院認為應當負擔違規沖票的責任。
檢舉出四大問題
在付冬梅整理的大量材料裡,反映了財務管理、醫療保險等方面的諸多問題。付冬梅表示,「我對所檢舉的內容負責,這些都是有據可查的。」她將嚴重的違規沖票的行為分為四類:
(1)交納10%手續費,外院發票可「改戶」
「財務科長和院長竟然把外院的發票拿回來沖成本院的票,並加收10%的手續費。」付冬梅舉例說,東升鄉衛生院女醫生豐麗(化名)的父親享受醫保待遇,2002年,豐麗在北醫三院進行人工授精,醫療費用2000多元。按規定,這種治療不在醫保範圍之內。在取得院領導同意後,豐麗將這筆費用記在父親的名下,並換成可報銷的藥品名,在繳納了10%的手續費後,沖成了東升鄉衛生院的發票報銷。
(2)病歷有貓膩,院長帶頭「吃一個醫療本」
多人治病,都劃在一人名下報銷。付冬梅出示的該衛生院院長《楊志遠2003年病歷記錄》顯示「2001年僅輸液一項就有29次,其費用為2130元;2002年輸液67次,其費用6151.90元;2003年(1月∼11月5日)輸液47次,其費用為3105.50元。這三年僅輸液一項的費用合計11387.40元……根據輸液室2003年的全年記錄,這一年他沒有輸過一次液。」
(3)偽造公費處方,高價出售不可報銷的醫療器械
付冬梅舉報,院長楊志遠在北京夢思康醫療器械公司進了9輛方太牌普通型輪椅,其市場零售價格每輛580元。「楊志遠偽造公費處方,售出價格是1000多元一臺。」
(4)遇到罰款就「編方」
事實上,北京市醫保中心對發現的違規沖賬要進行處罰。付冬梅舉報,「在全院大會上楊志遠曾經說過鼓勵大家多編方,如果病人想拿自費藥或目錄外的藥品,大夫就給他們拿,拿完後用公費醫療的處方把這些藥補上。」如果醫保中心發現併進行罰款,「罰到哪個大夫,哪個大夫負責用該病人的病歷反編回去,罰多少編多少。」
當事人承認屬實
對於付冬梅的舉報所涉及的人員,記者逐一進行了核實。
豐麗醫生告訴記者,她結婚多年一直沒有生育,在做完人工授精手術後,「我找了楊院長,他說可以改成本院的票,編成醫保目錄內的處方,但是要加收10%的手續費。我一琢磨挺划算,就交了200多塊錢,在財務科長張淑鳳那裡改了票。」在經過一系列手續後,豐麗將人工授精費報銷了70%。豐麗稱,當時她並不知道此事的嚴重性。
該院楊醫師說,2002年5月,他想從醫院買來一臺輪椅送給行動不便的姑姑。在徵得楊志遠院長的同意後使用公費醫療本,他用內科大夫編造的處方,以1000元左右的價格買回輪椅,報銷了90%。
記者也查看了楊志遠2003年的病歷記錄,記錄顯示2003年1月至11月5日,楊志遠先後輸液47次,在內科就診了26次。一名內科大夫透露,「很多時候,並非楊院長本人來就診。」
東升鄉紀委已調查
記者就所調查的情況與東升鄉衛生院院長楊志遠取得電話聯繫,對於付冬梅所指證的一切,楊志遠以鄉紀委正在調查為由表示不便回答。他同時表示,付冬梅在賬目上存在問題。
北京中誠律師事務所的黃曉律師表示,醫院騙取醫保的行為有可能涉嫌詐騙--為他人提供便利且與之共同詐騙國家財產和醫療保險基金,其具體的處罰與涉及的資金數額和情節輕重有關。
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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