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貽春:清算社會法西斯主義、建立完善的人權保障體系(一)
既然我們知道了人權確立的原因、內容及其基礎,那麼如何有效地、真正地而不是虛假地、全面地而非片面地、深刻地而非膚淺地對於這種可貴的人權進行保障呢?這正是本篇題節所要論述的問題。人權的保障問題向來是個難題,有許多爭論不休的焦點,但無論如何,建立人權的完善的保障體系,似乎是眾望之所歸。根據「人和公民的權利宣言」的內容,並參考美國的「獨立宣言」和自那個時期之後二百多年來的一些國際上通用的和認可的有關人權法案(例如「聯合國憲章」等等),我認為,人權的保障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1.人民主權觀點;2.司法保障;3.制度保障;4.軍隊保障;5.人權意識與國際接軌。也有可能還有一些細節性的問題,但主要問題是上述五種。上述五種以第一種為核心和中軸,沒有第一種,其他各種都談不上。
1.人民主權觀點
「人權宣言」第三條規定,「整個主權的本原主要是寄託於國民;任何團體、任何個人都不得行事主權所未明白授予的權力」。人民主權觀點的含義是,任何重大的事項都必須經過人民的同意和認可才能有效,否則即便是盜用人民的名義也是為人民所堅決排斥和反對的,因而也是根本無效的。人民主權論就是人民自決權,就是人民決定重大事務的能力及方式。人民自決權的實質就是人人自決權,每一個人、每一位公民作為人民中的一分子,完全可以有效地行使參政議政和關心國事的一切權利。否認了人人自決權,就是否定了人民自決權,就是用所謂的「人民」的名稱和口號行愚弄、欺騙與強姦民意之實。
用「人民民主專政」的名義對人民實行專政搞得比較突出的有史達林、毛澤東、波爾布和金日成,再有就是勃列日涅夫、齊奧塞斯庫、恩維爾•霍查和謝胡等等。這些人類文明的敗類們根本就不懂什麼叫做人民自決權,他們天王老子第一,從來都是用「人民」的名義來達到他們自己無限膨脹的權力慾和實現他們為所欲為的罪惡野心。他們的卑劣目的就是在極大地扭曲人民本應純樸而善良的性格之後讓人民在不知不覺的狀態中從事慘絕人寰的自殺工程,當然這種自殺不僅僅是肉體上的,而且是心靈上的,或者不僅僅是心靈上的,而且是肉體上的。總之,是全方位的自殺,是多層次的自殺,並且在他們魔鬼般的權力寶座面前,自殺得最為徹底。還有,很多非洲野蠻的社會主義首領們,他們把人民就像牲畜地任意宰割,竟然贏得了那裡人民的麻木不仁的和不置可否的同意。史達林主義在人類的最蒙味、最落後、最窮困潦倒的地區並不是沒有市場的,愈是落後的和不開化的民族,史達林主義就愈是猖獗,就愈加暢行無阻。大大小小的和形形色色的史達林主義及其走卒們彙集在一起,同進步和開明的人類社會針鋒相對,形成了一股極端醜惡的勢力,這是一種最野蠻、最反動的腐朽勢力。
史達林主義就是極權社會主義,或叫做專制社會主義,這是與人民主權論格格不入的權力至上的理論。如果把一句諺語「有錢能使鬼推磨」換一個字變成「有權能使鬼推磨的話」,那麼這句換了一個字的諺語就恰恰反映了史達林主義--極權社會主義或專制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這種極權社會主義是完全地適應了落後的社會生產力需要的絕對森嚴的等級制,是呈階梯狀的逐層遞進的權力排列,一直通向神聖不可侵犯的最高一層,在這最高階梯的頂峰上盤腿而坐的是頭上閃耀著救世主光芒的偉大的、英明的和永恆正確的似神非神、似人非人的不是人的「人」,通常被叫做「主席」,「總書記」,「領袖」,「慈父」等等。而在他的下面和各個階梯的頂端卑躬屈膝和頂禮膜拜的人則唯他的意志是舉,一切聽命於他。倘若,處於權力頂峰上的人物比較開明的話,那麼社會還有可能進行有限度的自身發展,但也只能進行這種有限度的發展;而如果這位英明聖主已經墮落成不可救藥的和無可挽回的混蛋的話,那麼他所治下的社會隨之而必然處於徹底的昏迷狀態,也許還處於崩潰狀態。總之不可能處在正常的狀態之中。
社會的非正常化,人的異化,事物的畸型發展,這些通常都是實行史達林主義的結果,也都是史達林主義陰魂不散的種種表現。史達林主義也就是法西斯蒂的社會主義,也就是社會主義的法西斯制度,其特點是政權法西斯化,或曰法西斯化的政權。千萬不可低估史達林主義對整個人類造成的史無前例的災難和影響(要知道蘇聯只不過是史達林主義罪惡統治的重災區而已),正像我們不可低估小生產意識及其根深蒂固的反動勢力一樣。
史達林主義總是強調、甚至時時刻刻均是強調「國家利益高於一切」、「黨的利益高於一切」、「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集體利益大於任何個人利益」、「個人必須為制度而奉獻,而獻身」等等,這些都是史達林主義的經典表述,儘管還沒有達到史達林式的赤裸裸的「從肉體上徹底消滅人民的敵人」等等非人道主義的奇談怪論。但是,前此的一切論調都是為著這後一個結論服務的,後一個結論是前面所論的必然結果。有鑒於此,我們必須刻不容緩地清除史達林主義的罪惡及其在中國大陸本土化的毛澤東思想。清算史達林義及其中國化的毛澤東思想,是歷史進步必須堅決而徹底地完成的使命之一,而且是最重要的使命之一。如果不把前進道路上的障礙排除掉,時代的機車就只能停止不前。不清除毛澤東思想這個史達林主義的中國變種,中國的現代化就將永遠不能實現。
「國家的利益」不能高於一切,至少說它不能高於全世界的利益、全球的利益、全人類的利益,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國家的利益也不能大於人的利益,不能無條件地超越於公民的利益。國家是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必然產物,也可能會隨著歷史發展達到一定的高度而逐漸地消亡。
所以說,國家的利益大於一切,並以國家的利益無條件地取締任何正當的個人利益,均是極其荒謬的。
「黨的利益大於一切」是錯誤的,乃至反動的。黨是政治集團,是一些人為著共同目的和共同理想而組成的、並能採取一定的手段以趨實現目的和理想的集體。黨是歷史長河中的短暫現象,黨的存在只能在相應的歷史階段有其合理性、正確性,黨的使命一經完成,便不可避免地結束了自己存在的價值。黨的最終歸宿是自行消亡或被消滅。任何一個黨派不過是一部分人的集合,而不是全體人民的集合,所以由黨來統治人民的整體意志,只能是自欺欺人的神話,不過這種神話在歷史上確曾發揮過巨大的效用。黨的利益不能大於全體人民的利益,至少說它不能大於正當的個人利益,更不能成為全球利益的唯我獨尊的代表。
「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是有其明確的前提和規範的,不能用這種高帽套在任何個人、集團、黨派的頭上。人民有其內在的規定性,那就是每一位個體的存在。忽視每一位個體,那就是忽視人民本身;重視每一位個體,那就是重視人民本身。每一位公民作為個體,不但是人民的一分子,而且也是人民所賴以生存的元素。「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應改為「人的利益高於一切」,「人是目的」,「人是社會的中心」。
「集體利益大於任何個人利益」,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徹底否定了任何個人利益存在的價值,是從根本上壓抑了個體生命的所有的內在的豐富的潛力。而壓抑個人,從任何意義上說,都構不成對於集體的維護,而只能迎合於所謂的集體潛意識的代表--由權力和權力觀念所形成的長官意志。即使是真正地維護了這種集體,那麼這個集體也不過是愚昧無知等可憐的象徵,也不是進步和文明的表徵。集體利益不能大於任何個人利益,集體利益的實現必須以個人利益的實現為先決條件、為前提,倘若只強調集體利益而藐視個體利益,那無異於設想建築富麗堂皇的空中樓閣。
「個人必須為制度而奉獻、而獻身」,這是史達林主義及其政治體制最惡毒最公開化的陰謀。制度和主義是為人而制定的,它們並不能自為地存在,它們必須以人為中心為目的方可存在。凡是不合乎人的需要、為人所不滿意的制度必須按照人的要求進行相應的改變,可是史達林主義的大張其鼓的宣傳機器和其他御用工具向來都鼓吹這樣的論點:主義是千古不變的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由這種主義為基礎所建立的制度也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最正確的、最偉大、最崇高的和最勿庸置疑的制度。倘若誰膽敢懷疑這種制度,那就要實行最徹底的、也最沒有人道氣味的嚴酷的專政了,那就要進行滅絕人性的屠宰工作了。由主義鼓吹者們制定的制度,也是如此地永恆正確,也是不可能發生差錯的,但歷史的經驗已經證明了這種漫無邊際的胡吹濫侃,一點點道理都沒有。但這種毫無道理的強盜邏輯,竟大行其道於所有的社會主義國家。豈不怪哉?!
制度和主義正因為是為人而設立、而產生的,它們就應當為人而服務、而奉獻、而獻身。它們就不能不無條件地和義無返顧地為人而改變它們自身的內容和形式,它們就不能不考慮到新時代的發展變化而使自身變得充滿適應性。制度如果要人為它而獻身,那麼這種制度就是專制;主義如果要求人們不許對它進行任何程度的懷疑和商榷乃至批判,那麼這種主義就是凝固了的僵化的主義。專制是要由民主來破除的,而凝固了的僵化的主義也是要由發展了的和前進了的新的理論取而代之的。
在蘇聯破除史達林主義,在中國破除毛澤東思想,在北朝鮮破除金日成主體思想,在羅馬尼亞破除齊奧塞斯庫思想,在阿爾巴尼亞破除恩維爾•霍查思想、在印度支那的一定範圍內,即柬甫寨破除波爾布特思想,等等,不但顯示覺悟了的人民的選擇,而且更證明了世民主潮流發展的不可逆轉的態勢。人民的偉大就在於能夠進行不斷的選擇,能夠早日地擺脫歷史的和現實的悲劇怪圈,能夠大踏步地走出社會主義社會的極權陰影。這是現實的人所可能而且必須做到的;歷史的人民的瀋睡狀態使種種選擇失之交臂或沒有立即抓住,這是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的。但可以欣慰地指出的是,現實的背景已經與歷史的背影具有本質意義的不同了,現實的人民畢竟不是歷史的人民了,各國人民的覺醒只不過是時間早晚問題。
人民主權論的實施是人民對於自身應有權利的合理保衛,是對於濫用人民權利的執政者的無情鞭撻,是對於專制強權和暴政的根本摧毀H嗣竦乃枷搿⒀月酆托卸(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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