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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週刊:嚴刑逼供朱勝文成了大貪官

 2004-01-26 06:5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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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17年的哈爾濱前常務副市長朱勝文2003年12月29日在哈爾濱監獄死亡,可能使哈爾濱官場的一些黑幕永遠被掩蓋。官方的解釋是長朱勝文從獄中三樓的窗戶跳下去摔死的。但是,朱勝文的死亡也引起人們更多的猜測:朱勝文服刑已久,假釋在即,為何要自殺?是不是與他正在申訴有關?是不是與他臨死遭到黑龍江省司法廳副廳長的訓斥有關?哈爾濱坊間甚至傳聞:這很可能是一起政治謀殺!

朱勝文案件亦已開始被中國媒體報導,1月12日,新華社播發了記者徐宜軍題為《哈爾濱市原副市長朱勝文服刑期間跳樓自殺詳情》的電稿,刻意抹黑朱。1月13日,北京《新京報》發表了記者王姝題為《朱勝文之妻接受採訪表示對丈夫自殺感到意外》的報導。

亞洲週刊》資深特派員王健民是較早關注朱勝文案件的記者,他曾在朱勝文死前一個月於哈爾濱的監獄中採訪了朱勝文。以下是王健民報導:

七萬元『賄賂』這樣產生

房久林等人終於拷打出了他們要的東西,但是有關的數目必須要與『行賄方』張庭浦『招供』的吻合,於是,刑訊又開始了。他們問朱勝文:『你打開包後裡面裝多少錢?』朱回答一萬。『這時四個人一起上來掰我骼膊,說不對。我說兩萬。不對。越掰越高。我疼痛難忍,說三萬。他們說不對。我又說四萬,直到我說五萬,他們才停住了手,說「對了,到底說實話了」』。房久林等人終於如願以償拿到了朱勝文第一次五萬元賄賂的口供。

但是,根據張庭浦的『招供』,還有一次兩萬元的『賄賂』。於是,房久林等人再接再勵。他們問朱勝文:『你給他們辦完免稅後,他們得感謝你呀。』朱『意識到可能還有一次要逼我』,說他沒感謝。房說:『你給他辦完事,他能不表示嗎?你又不老實。』這時的朱勝文,由於已被打怕了,『為免再遭罪』,就再繼續按房久林的要求『編故事』,編了那年春節後第一、二天,張庭浦又去送錢的情節。但他故意在日期上做了一個手腳,把時間編在他不在哈爾濱的時候,以便法庭上翻供。

當房久林問朱勝文第二次送多少錢時,朱勝文說他『猜可能是一萬,就說一萬,他們說不對,我想那可能和第一次一樣,就說五萬。他們說辦事前已經給你五萬了,還能給那麼多,我於是又改說是兩萬,這回他們說,「對了」』。

朱勝文被指受賄罪的核心問題,是指控他收取了哈爾濱『國貿城』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庭浦兩次七萬元賄賂,因此利用手中的權力,給了『國貿城』免稅優惠,『使國家損失了數千萬元』。

對朱勝文的這項指控,首先是弄清『國貿城』免稅問題的來龍去脈,朱勝文有沒有濫用權力?然後是朱有沒有收取賄賂?據『國貿城』外方投資人、香港商人黃通國告訴亞洲週刊,『國貿城』項目是在一九九一年初,哈爾濱人民防空辦公室到海南招商,遊說當時正在海南投資的他,到哈爾濱利用原來的地下防空洞,共同開發成地下商場,平時經商,戰時備防。哈爾濱方面開出了很多優惠條件,包括免稅的承諾,終於使他毅然北上,投資一百八十萬美元,與中方合資成立了哈爾濱市國源公共設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之後,由哈爾濱市人防辦處長張庭浦出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黃通國任副董事長,黃還由當局安排出任哈爾濱市政協委員,和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對『國貿城』的企業性質,朱勝文也進行了一些說明。他說,『國貿城』在創辦時,中外雙方原意辦成一個中外合資企業,但由於『中方市人防辦的上級考慮人防工程是國防工程』,而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中外合資企業解體後,要按投資比例劃分固定資產,因此,如果辦成中外合資企業就意味著將來企業解體時,將有一部分國防工程劃歸外方所有,『從國防角度看是不合適的』。

因此,中方即要求企業性質改為中外合作企業,因為中外合作企業解體時,外方不分固定資產。朱勝文表示,根據當時的有關規定,中外合資和中外合作企業,都享受同等減免稅的優惠,因此外方也同意了。但企業成立後,國家政策作了調整,中外合作企業不再享受減免稅優惠,外方感到吃虧了,要求中方調整,『但中方因某種原因無法辦,就一直拖下來』。後來,在一次三資企業協調例會上,國源公司要求市政府解決此一問題,否則外方將考慮撤資。

為從,朱勝文要求外資局長楊義典瞭解一下情況。之後不久,楊向朱報告,經與稅務局研究之後,考慮到國源公司組建時的特殊情況,『和對哈爾濱就業方面的貢獻』,為吸收外資,同意比照中外合資企業繼續給予減免稅照顧,並且由稅務局形成了一個紀要,朱當時表示,就按稅務局的意見辦吧。之後根據楊義典的建議,此事在市政府秘書長謝萬霖的協調下,又形成了一個紀要,朱稱考慮到稅務局已經同意,加上當時為『扶持人防工程的綜合利用』,所有人防地下企業全部未徵稅,所以就在這個『紀要』上簽了『朱』字,未表示任何意見。在一九九五年黑龍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此事時,朱勝文表示願意為此承擔領導責任。

但他否認收受張庭浦的七萬元人民幣,作為這項免稅優惠的交換,他表示後來的招供,完全是刑訊逼供嚴刑拷打的結果。

朱勝文說,專案組第二次對他的刑訊逼供,是他被關押後十天左右的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初,讓他交待瑪克威公司、北方花園和國貿城港方老闆黃通國向他行賄的事,專案組根據推理,認為瑪克威公司享受那麼多免稅,一定有給朱好處。但朱勝文說:『瑪克威公司大門朝那開我都不知道;北方花園只是開工典禮時發過紀念品;黃通國人很吝嗇,我去香港,他請我們吃飯時,用喝過的洋酒招待,他怎麼會給我錢?』

但專案組說:『到時候你就有了。』大約是十一月五日或六日的半夜,王林、宋鐵耕、梁大樹、孫德全四人,突然氣勢洶洶進入朱的監倉,手裡拿住警繩和電警棍,讓朱脫下西裝上衣,穿上他們帶來的一件秋衣,把朱按趴在桌子上,雙臂用警繩反綁在背後,告訴朱:『你不是下過鄉,吃過苦嗎?今天你要能挺過兩繩算你好漢,把你放到大街上,你要能跑出五十米算你好樣的。』

他們把朱按在桌上,往後掀骼膊。朱說他被掰得疼痛鑽心,滿頭大汗,只能大聲喊叫,王等人就拿一塊抹布堵進他嘴巴,邊堵邊罵:『喊你媽個X。』朱記得很清楚:『宋鐵耕這時用警棍猛抽我的上臂、肩部,打到後來,我的雙臂已經沒有任何感覺了,他們又猛抽幾下,見我毫無反應,便互相說,先給他鬆開活活血。』他說,打手們把警繩給鬆開,讓他兩手高舉,扶牆站著,『當時我的兩臂已經抬不起來,他們扶著我的骼膊搭到牆上,讓我站了十來分鐘』。

過了一會,打手們用同樣的方法再次給朱勝文上刑。這次他們讓朱站在地中間,四個人輪番用電警棍抽,拳打腳踢。為免再遭更大的折磨,朱勝文決定要他承認什麼就承認什麼,於是,他編了從北方花園受賄的故事,『從三萬編起,編了三次,湊到七、八萬元,我看他們聽完後,也半信半疑,但是總有成果,再看我已成了一團爛泥,就讓我脫下秋衣,結束了審訊,我當時真有死裡逃生之感,欲哭無淚』。朱勝文說,此後一連幾天,渾身傷痛難忍,喘氣肋部一動就疼,摸哪哪疼,夜晚徹夜難眠。

專案組對朱勝文的第三次酷刑逼供,發生在當年十二月四日深夜。朱勝文清楚記得:『大約晚上十點多,王林和張生走了進來,張生不負責我的專案,從未參加過審訊,但我聽他們說此人打人挺狠。他們進來之後,王林對我說,明天我離開你了,你是不是挺高興,我沒吱聲。我心裏確實高興,因他打我打得最狠。王說,今天晚上還有最後一個問題,我一聽明白了,他們還要逼點什麼東西,可能讓張生有個立功機會。』

王林和張生等人確實因為逼供朱勝文『有功』,之後都獲岳玉泉重用,有的升了公安分局副局長,或派出所所長,至今都在把持哈爾濱的公安大權。那天晚上,王和張都很直截了當,他們告訴朱勝文,要來『真格的』,『今天不行就給你吊起來,照一宿來,你酌摸,能不能挺過去』,話音剛落,張生就按下朱勝文的脖子,『上來猛踢幾腳,照肋部狠打』,他們要朱勝文交待,『國貿城』外方副董事長黃通國的侄兒、副總經理黃福林(又名黃培慶),有沒有送錢給朱。

當朱勝文回答沒有時,王和張『立即凶神惡煞地衝上來』,揪住朱的脖領,用拳猛打』,王並往外走說要拿繩子吊朱。已經被打怕了的朱勝文,此時已經崩潰,王林見狀,停下腳步說:『你說不說吧,不多,就五萬塊錢。』為免再遭皮肉之苦,朱勝文再次選擇作假口供,『他們不逼出來是不會放過我的,既然假口供多了,我也不在意了』,於是,他再次按照他們的要求,要什麼,就寫什麼,再簽字畫押。

由於被逼出來的假口供漏洞百出,像這樣的所謂『賄賂』,假的太過明顯,後來又被專案組的其他人推翻,所謂的『行賄人』黃福林,在無端坐了四年牢之後,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哈爾濱中級法院判處無罪。但刑訊逼供者不但沒有被追究,還被當成『反腐英雄』和『有功之臣』,官方喉舌的中央電視臺,還在有關節目裡,把法西斯式的冷血凶手房久林,當成模範人物,稱他為辦這個案子,體重由一百二十斤掉到八十斤。

在這樣的嚴刑逼供下,朱勝文成了『大貪官』,一個所謂的『鐵案』也就如此這般地煉了出來。朱曾多次向有關機構申訴,但都猶如石瀋大海,『要求見省委、中紀委、市委或專案組的領導同志反映情況,但均遭拒絕』,就這樣一月月,一年年,希望之燈慢慢息滅。朱多次表示,『想到受到的陷害和冤屈,總想一死了之』。他終於在接近零四年之前,被逼向了死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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