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代表向加拿大皇家騎警反人類罪和反戰爭罪部門遞交了包括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內的15名迫害法輪功人員的罪行及其有關證據。1月20日他們又上交了包括30人的新名單和證據。
加拿大反人類罪和反戰爭罪計畫(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Program)最初是在80年代中針對二戰戰犯的實施,後延伸為針對現代戰犯和犯有嚴重的反人類罪犯。該項計畫的實施是通過三個相關部門-司法部、移民部和安全部配合運作的。根據這項計畫,加拿大可以拒絕給此類人發放簽證或入境,已入境者可將其驅逐出境或起訴。
僅2001-2002財政年度,加拿大就已經給445名該類人員拒放簽證;還將46名驅逐出境;並對667個案例進行了調查。
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的律師大衛-梅塔斯曾在1992年獲得加拿大總督聯邦勛章和多項人權獎,一直活躍在加拿大和國際人權舞台上,並寫有六部關於人權方面的著作。他在加拿大和國際上處理過多個重大的案件,包括為國際特赦,人權監察 (Human Rights Watch),人權與民主的著名人權組織處理過重大案件,並接手加拿大的首例起訴外國政府-伊朗政府的案件。
梅塔斯指出:"根據提交的現有材料和證據,加拿大應該有充分的理由禁止包括江澤民在內的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入境。"梅塔斯先生還說:"這只是我們對迫害法輪功在加拿大採取法律行動的序幕。我們還將通過加拿大的各種可能法律依據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因為這在中國是不可能的。"據悉,梅塔斯律師已經寫信給有關部長們,強調採取此項措施的必要性。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會長李迅在發布會上指出:把法輪功納入這項計畫,無疑對在中國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參與者是一重大打擊,也警醒他們參與迫害是有懲罰性後果,對早日結束迫害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並表示法輪功學員將會繼續提供更多的、乃至上萬的名單。
加拿大國會議員安德斯先生(Rob Anders)特別寫信聲援法輪功的這一行動:加拿大不能成為這些罪犯和酷刑者的避風港。
國際特赦加拿大秘書長尼維先生(Alex Neve)也重申:「各國政府必須果敢地採取一切措施,確保所有的中國官員,無論其官銜高低,只要他們參與了人權侵犯,就必須為他們的所作所為負責。」
大約有個70名法輪功學員在首都渥太華的國會前聲援。多倫多和溫哥華的法輪功學員與法輪功之友組織也在當地聯手召開新聞發布會聲援渥太華的活動。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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