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追查迫害法輪功者法網恢恢公告

法輪大法也叫法輪功,是基於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修煉法門。真修者以「真、善、忍」法理作為指導,配合五套緩慢柔和的功法,性命雙修、身心並煉,最終達到無私無我,返本歸真的境界。

1999年6月10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1999年7.20以來的四年中,江澤民集團對上億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的國家恐怖主義,對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非法勞改、勞教、拘留、酷刑折磨、精神恐嚇、經濟罰款、失去工作和家庭等不同程度的迫害,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78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佔48%,50-70歲的老人約佔26.5%。

截至到2003年12月初,吉林省已經有102位法輪功群眾被虐致死,長春市有39位學員,這些人的姓名和詳細情況均已在國際媒體上經過報導和第三方證實,他們是:韓春媛,侯明凱,李晶,劉磊,長春法輪功學員,宋昌光,徐錫軍,殷淑芸,張振秋,呂興華,李華,黃寶臣,白曉鈞,侯秀平,李容,劉義,田的妻子,王可非,楊艷,張文雅,鄒本慧,王洪田,王淑賢,王先友,侯麗君,金俊傑,李淑芹,劉海波,瀋劍利,王炎,楊桂琴,楊桂俊,張遠明,孫世文,韓玉珠,岳凱,兩名女法輪功學員,李淑花。

下面概要地揭示長春市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一、部分被酷刑折磨致死的法輪功群眾情況

1. 韓春媛,女,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韓春媛和父親韓德山、姐姐韓春燕因信仰法輪功,多次遭到拘留、教養、判刑等迫害,姐姐韓春燕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期間,因堅持不放棄信仰長期遭受嚴刑拷打,後來又被強行關入精神病院注入精神病藥物,遭受非人折磨。韓春媛99年底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時,曾被一姜姓獄警用電棍反覆電了一下午,將韓春媛電昏過去,等緩過來又繼續電。韓春媛則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被判刑不久,就聽到了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時間是2002年7月。責任單位和人: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2. 侯明凱,男,35歲。為揭穿江澤民一手製造的欺世謊言,讓世人瞭解法輪功真相,2002年3月侯明凱參加了長春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錄像的壯舉。為此,江氏操縱的610犯罪集團竟用懸賞五萬元並以晉升二級官職為條件,對侯明凱進行大肆搜捕。在2002年8月21日那天,侯明凱被抓,警察聲稱其跳樓「自殺」,這是大陸惡警執行江氏政策「打死算自殺」的常用藉口。農曆七月十五遺體被秘密火化。

3. 李晶,21歲,吉林省商業專科學校學生。99年因多次進京護法被非法拘留多次,於2000年10月31日被長春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並提前釋放。黑龍江省鐵路公安處將長春女法輪功學員李晶綁架。2001年10月11日她在被長春市公安局西安廣場派出所惡警李海峰、李珠吉從齊齊哈爾押往長春途中、火車行駛至離齊齊哈爾80公里處,被邪惡迫害致死。警方對家屬和外界宣稱李晶自己跳車身亡。

責任單位和人:黑龍江省鐵路公安處。長春市公安局西安廣場派出所警察李海峰、李珠吉。

4. 劉磊,2001年3月,長春市開發區王洪翔、肖金玉、張鍵、賈生林、白明旭、黃力娟、劉磊、田的妻子和另一位姓孫的女弟子等在室內做真相材料時,三、四十名警察強行撬門砸鎖。有五人被用袋子套上頭部,惡警用鐵棒、皮帶、電棍等凶器將法輪功學員打昏後,才住手。劉磊和田的妻子從七樓窗戶跌下致死。其他七人被非法關押。

5. 長春法輪功學員,男,30多歲,工商銀行員工。長春2002年3月19日消息,3月16日,一名男性法輪功學員,因抵制有關當局借長春有線電視播放法輪功真相一事加劇迫害,被長春錦程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活活打死。據知情者透露,該法輪功學員身體多處受傷,內臟被打得破裂多處,身體已經嚴重變形。 責任單位和人:長春錦程公安分局刑警大隊

6. 殷淑芸,女,46歲,吉林長春法輪功學員。2000年「兩會」期間進京在天安門城樓打橫幅後被抓回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2000年5月28日下午,坐於地上而逝。黑嘴子勞教所二大隊大隊長劉連英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犯,她夥同其它惡警打死了法輪功學員殷淑芸。就因為殷淑芸說「法輪大法好!」它就對殷淑芸大打出手,用電棍電嘴、電牙齒,用腳狠勁的踢殷淑芸的小腹,用電棍在殷淑芸的身上到處電、使勁打。邊打邊問「還煉不煉」煉就往死裡打,渾身上下青一塊,紫一塊,看不見一塊好地方。望著殷淑芸堅定的、浩然正氣的目光,窮凶極惡的劉連英再一次抓住頭髮狠勁地往牆上撞,頭破血流,頭髮被一撮一撮地揪下來,法輪功學員殷淑芸就是在這樣反覆的酷刑折磨下被迫害致死。

責任單位和人:黑嘴子勞教所。二大隊大隊長劉連英

7. 呂興華,女,三十幾歲,吉林省德惠市朝陽鄉團林子大隊婦女主任,市人大代表,三八紅旗手,優秀共產黨員,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1999年7月20日是個暗無天日的日子,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蒙上了千古奇冤,邪惡的江澤民一夥利用手中的權力惡意中傷,為了迫害法輪功採取了最卑鄙的手段栽贓陷害,新聞媒體歪曲事實。為澄清事實,呂興華與其夫於2000年3月3日依法進京上訪,講清法輪功真相並為法輪功討回公道。但在江澤民強權專制下不允許法輪功學員說真話,上訪無路。他們被強行抓回到當地公安局。2000年3月6日被關進德惠市公安局看守所,3月8日遭野蠻灌食致傷,3月9日上午因未得到及時搶救而死亡。

責任單位和人:德惠市公安局長郭廣田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犯,電話:郭廣田(公安局長)7222-766(宅電)1380-4397-339(手機)。李金(公安局副局長)7226-697(宅電)1390-4392-777(手機)。王成森

8. 黃寶臣,男,65歲,吉林省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黃寶臣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於2002年11月27日被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迫害致死。在2002年七月中旬左右,吉林省榆樹市公安局三、四個警察開車到他家,當時黃寶臣正在睡覺,叫醒後就問,還煉不煉法輪功,黃寶臣說我煉。惡警就把黃寶臣綁架到拘留所。然後送到勞教所。黃寶臣在勞教所受盡了折磨,犯人打他,沒水喝整天整天的坐小板凳等。2002年11月初,勞教所用專車兩名警察一名大夫送他回家,是抬著進屋的,不認人,糊塗,渾身腫。家裡人一看人不行了才被送回來,又沒處說理去,趕緊送到醫院,在醫院治療20多天就死了,花去醫藥費6000多元,死亡時間是2002年11月27日。黃寶臣死後扔下老伴一隻眼什麼也看不到,另一隻眼勉強能看到道,很苦。鄰居都不平,好好一個老頭這麼幾天給整死了。

責任單位和人:吉林省榆樹市公安局,吉林省長春朝陽溝勞教所,朝陽溝勞教所所長:王彥偉,五大隊大隊長:朱德春,五大隊副大隊長:虞鐵,五大隊姜管教。

9. 白曉鈞,吉林省東北師範大學教師,哲學碩士。自從99年7月20日後因堅修大法多次被非法拘留,2000年7月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1年,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關押期間受種種酷刑折磨,被嚴重打傷,曾被送往公安醫院。2002年1月在超期關押了7個月之後,因不放棄修煉,被強行送往長春市興隆山洗腦基地,後被送往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關押,於2003年7月18日被迫害致死。

白曉鈞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的四大隊。2003年6月初開始,白曉鈞被迫害得不能吃東西,吃東西就吐,餓得直打晃兒。白曉鈞多次向大隊長付國華和其他管教們反映,請求能否讓伙房做點兒麵條,可是卻沒有人理睬。直到他虛弱得支撐不住,臥床不起了,一看真不行了才給他做麵條。可是,這時的白曉鈞已經瘦的皮包骨、一口面都吃不進去了,連水都喝不進去了。

白曉鈞之弟白少華,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畢業,因堅修大法多次被非法關押。2003年3月,白少華再次被非法勞教,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教所,受到種種酷刑折磨。白家兄弟的母親也是法輪功學員,曾因去北京上訪被惡警打傷,至今漂泊在外,下落不明。

責任單位和人: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所長王曉明(0431-519-5959);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大隊長付國華。

二、隨意抓捕、綁架、關押、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併進行非法判刑

1. 農安縣610辦公室非法綁架。
呂桂榮,農安一中退休教師,於2001年7月17日下午3點多突然失蹤,家人心急如焚四處尋找,未果。大約10天後,有一個剛從長春鐵北監獄出來的犯人捎口信說:呂桂榮是被農安610綁架並被秘密送至長春鐵北監獄的。

2. 長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酷刑逼供
2001年2月7日(元宵節)法輪功學員張玉鳳(女)與另一功友去資料印刷點取資料,準備給學員們送時,被惡警抓走。長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對她們進行了毫無人性的毒打,折磨數日,逼她們說出其他一些功友在何處。惡警們用電棍將她電出幾米遠後倒下,昏死過數次,又將她們的手背著扣住,然後用腳踹她的後背,一下子就將背手銬著的雙臂悠到了呈雙手前銬狀,往返數次,極其痛苦。手銬都銬到肉裡了,惡警還用子彈殼夾在她們手指間用力來回捏,將她們所有手指都捏破了皮,都露了骨頭。這還不算,邪惡的警察將她們打昏死過去後,還用塑料袋將整個頭部套住,將她悶得喘不上來氣。
惡警們輪番地毒打折磨張玉鳳,幾乎用遍了所有的刑具也沒得到一點有用的東西。當這位三十剛出頭的年輕文靜的女法輪功學員被抬送到長春鐵北監獄時,號裡關押的刑事犯見到她從頭到腳幾乎是血肉模糊,都震驚了,是什麼樣的罪被打成這樣?

3. 長春鐵北監獄「醫院」的衣冠禽獸野蠻折磨未婚的女法輪功學員
它們將長春市一位24歲未婚的女法輪功學員綁在「醫院」四樓的床上不讓動,然後再給輸液和強行灌食,鼻子被插上固定的灌食管,拉屎排尿只能在床上。這位功友常常是被折磨得從脖子一直到腳都被尿給濕透。居然將這位24歲未婚女青年插上了導尿管排尿進行非人折磨。
4.長春鐵北監獄施暴:強迫法輪功學員站在鐵桶裡四天四夜
吉林長春鐵北監獄實行幾個犯人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監獄下達「轉化」指標,逼迫法輪功學員寫「四書」,不寫就不讓睡覺。法輪功學員潘兆瑞整整被折磨了12天。犯人還用針扎他的大腿。在惡警的指使下,犯人什麼招都使,把法輪功學員裝到用油桶特製的大鐵管桶,作為所謂的「反省室」站到裡面,底部十方型焊上4寸鐵管,人只能站到管子上。法輪功學員孫希在裡面站了四天四夜,腿部站腫了。

5.吉林工學院大學生任石柱被非法判刑5年
任石柱,男,24歲,學生。99年後,因依法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吉林工學院非法開除。2003年3月被非法判刑5年,關押於長春鐵北監獄。

6. 長春市中級法院非法判9名法輪功學員重刑
2003年4月4日,趙桂鳳15年;馬也馳15年;劉雅謙12年;李知秀12年;劉秀娥12年;張麗萍11年;王麗萍9年;呂秀芹7年;張傑(男)5年。這些法輪功學員都是不服從區法院的非法判決而上訴的。中級人民法院屈服於上級壓力,昧著良心駁回了所有法輪功學員的上訴.

7. 長春司法系統嚴刑拷打逼供
2003年4月,陳姬,被非法關押在公安內部,不得與家人、孩子見面,並被上大挂,嚴刑拷打,生活不能自理。

8. 長春市南關區法院
長春市南關區法院於2002年3月6日上午8:00非法審判13名法輪功學員,很多法輪功學員走出來向世人講真相,當日長春市南關區法院附近一片恐怖,公安惡警及其雇佣的地痞大街小巷到處抓人,不由分說連拉帶拖往警車上拽,不上車就三、四個人往上拖。一個法輪功學員手被車門劃破,淌著血,另一個學員被幾個人按在車的座位底下不讓起來。不管是不是煉功人,都被送到長春市鐵北司法局招待所洗腦班。

9.長春生研所非法開除本單位煉法輪功的職工尹秀蘭,劉景新,牛曉東,崇廣輝
尹秀蘭於2002年12月中旬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非法抓捕,現被送回長春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同時尹秀蘭又被長春生研所非法開除,取消一切退休待遇。另悉,2002年3月中旬長春生研所將被惡警非法從本單位帶走的大法學員劉景新、牛曉東、崇廣輝全部非法開除。

10.長春市新建副局級「法輪功轉化基地」
2002年5月20日長春市委決定:在長春市司法局主辦「法輪功轉化基地」(洗腦班),該機構級別為副局級,其人員配置:國家給新增編製80人,其中幹部編製為30人,這些人均從公安司法部門的下崗人員中挑選。洗腦對象為:各派出所提供的拒不簽字的堅定的法輪功修煉者。

11. 長春市鐵北「610」洗腦班
(1)王秀萍,60多歲,在家裡的被窩中被拖出來綁架,到長春大廣拘留所,她為抗議綁架而絕食絕水15天,後又被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所看她生命垂危不收。可警察卻把她送到這裡繼續關押,這裡的邪惡之徒每天對她強行灌食折磨,始終不放人。
陶俊英老大娘,已是古稀老人,因煉法輪功被抓。由於她不寫「決裂書」,也被送到這裡關押。60多歲的於春海,腦血栓半身不遂,公安局只是聽說他煉法輪功,便把他從家裡抓來,嚴刑逼供。
(2)不知名的婦女走在大街上,無緣無故被抓,絕食抗議10天後已經奄奄一息。暴徒想放了她,又怕走漏這裡的消息。惡徒們便給她注射了一種藥,這藥是從長春市凱旋精神病院拿來的,注射後使她大腦麻木失去記憶,無法行走,不能說話。這名婦女被拖出去,下落不明。
還有一個姓譚的,一個腎摘除,另一個腎被打壞,就這樣還被按在地上粗暴灌食,經常挨打。
(3)王鐵剛60來歲,市局一處把他綁在鐵椅子上一宿,酷刑折磨。
(4)白小東的,是師範學校的老師,在勞教所已期滿,街道又將其直接送到這裡。
(5)亞芹,丈夫在朝陽溝被非法勞動教養,她被抓到這裡,家中只有三個孩子在家,最小的才7歲。
(6)吉大教授曾令文、新立城的小劉、徐淑香都是派出所以談話為由,直接送到這裡。
12. 長春女子勞教所喪失人性迫害法輪學員
(1)拳打腳踢
有一名刑事犯人很能領會管教的意圖,只要知道誰學法煉功她就去打,她成了管教的打手,被她打的學員數不清多少。長得年輕白淨的王麗華,被她打得整個臉和眼睛周圍幾乎都是青黑色的;
(2)關"小號"
田秀花等一些學員因煉功被關進小號,帶著手銬,吃飯由其他犯人送,什麼時候放出小號由管教決 定,有的學員在裡面一關就是1個月左右。出小號後由於每天要煉功,睡覺前就被"護舍"綁上雙手睡覺,幾個月的時間裏幾乎都被綁著睡。
(3)綁在鐵床上
田秀花、徐功春、範秀瑩、王艷、楊娜利、黃敬茹、汪敏等學員都被姓劉的管教給固定在鐵板床上,什麼也不讓鋪,頭也在鐵網上,手舉起來拿皮帶勒上,勒在床框上,兩隻腳也綁上,無論天多冷也不讓蓋東西。
(4)用電棍
陳榮輝被電得脖子都破了,出了許多血。劉淑梅因煉了幾下動作,被劉、馬兩個管教同時用電棍電,更為殘忍的是一個管教竟然拿著電棍放進劉淑梅的嘴裡電,劉淑梅的嘴立刻腫得很高,真是受盡了痛苦,慘不忍睹。
楊娜利原是葦子溝勞教所的一名干警、三級警督,因去北京上訪被開除公職,她在獄中煉功也免不了挨打挨罵。一次劉管教竟電了她很長時間,身上很多地方被電壞。徐功春、田秀花、黃敬茹、韓春艷、陳榮輝、汪敏等一些學員被電過好幾次,有的身體被電得變成了焦糊狀。
長春女子勞教所惡人:劉管教,馬管教,姜管教,賈宏岩,劉連英,王 偉。

13. 長春警察險些逼死人命並瘋狂搶劫財物
2001年12月27日上午,長春市公安局一處、長春市綠園公安分局和青年路派出所約10名不法警察,在青年路派出所管區的佳園小區一棟二門二單元的604房間,對法輪功學員李艷春強行綁架。警察偷偷用事先不知從哪裡配好的鑰匙打開房門,被法輪功學員李艷春一把拉回鎖死,於是警察撬門入室。李艷春拒不配合邪惡,為逃避迫害,她身背大法書籍從自家樓上跳下,不幸摔成重傷。
被警察偷走的物品包括:
(1)、 P4計算機一臺,價值6800元人民幣
(2)、 HP1000激光印表機一臺,價值3180元人民幣
(3)、 愛華等品牌錄音機三臺,總價值1500元人民幣
(4)、 TCL29等品牌電視機兩臺,價值4500元人民幣
(5)、 廈新VCD機一臺,價值1300元人民幣
(6)、 松下等品牌錄放機兩臺,總價值2000元人民幣
(7)、 MOTOROLA行動電話一部,價值1300元人民幣
(8)、 中國移動SIM卡一個,內含話費600元人民幣
(9)、 松下傳呼機一個,價值1300元人民幣
合計人民幣22480元 。警察見折疊床(價值360元人民幣)和兩把椅子十分精美,也趁機掠走。
14. 長春市公安局一處以老虎凳、電擊隱私處、夾手指、吊打、冰凍等酷刑逼供
(1)趙桂風被惡警將右臂、肋骨、頸椎打斷
趙桂風,女,40歲左右,是長春一汽的一名大夫,在被無理關押在雙陽看守所期間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長春公安一處惡警先後三次以提審為由,將她帶走,帶走時將她帶上眼罩,用汽車拉走,第一次三天三夜送回,期間被毒打,坐老虎凳等;第二次提走五天五夜回來,右臂膀被打斷肋骨被打折;第三次提走七天七夜,回來後頸椎都被打斷了。由於在第二次被提審時受傷後根本沒得到治療,在第三次提審的毒打中,趙桂風多次被打的昏死過去,惡人用冷水把她噴醒後,繼續毒打,最後把頸椎骨打斷了。
(2)2002年3月中旬,王玉環被蹲坑的惡警綁架,警察用電棍擊,後又用繩子將她的兩臂和身體捆成一捆,由兩個惡警抬起來悠著用勁往大樹上撞,撞得她五臟六腑像粉碎一樣痛苦,折磨成重傷後把她送到雙陽看守所立板睡覺,她被撞傷的前胸腫起兩個大疙瘩,全身發燒、多日不退。後於5月9日被警察送到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3)楊淑敏被市公安局一處綁架後,帶到淨月潭山上秘密用刑。坐老虎凳、用繩子綁住雙臂、按在地上,惡警用腳踏她的臉和頭、胸背等,繩子深深勒進她雙肩胛骨內窩處的肉裡,傷痕多日不退,雙臂不能正常活動,雙手不好使。她現仍在雙陽看守所,已被改判。
(4)趙建在馬路上被幾個惡警包圍後,被撲倒在地暴力綁架。市公安局一處把她蒙面帶到山上的秘密上刑的寓所中用各種流氓手段折磨,坐老虎凳、用電棍擊,用子彈頭夾十個手指,還用煙頭熏鼻子等卑劣手段進行折磨。後她被非法關押在雙陽看守所,現已改判。
(5)劉秀娥被綠園區公安分局用電話定位的方式將她在大街上綁架,該法輪功學員為躲避迫害,從公安局的二樓跳下,兩名惡警竟然也隨之跳下,把劉秀娥抓回。劉秀娥在綠園區公安分局被強迫坐五天五夜老虎凳後被送雙陽看守所非法關押,現已改判。
(6)王麗麗被當地分局從農安綁架後,在公安分局被毒打五天,造成重傷,血色素只剩6克,後發展為尿毒症。市公安局抬她到市醫院治療,所花醫藥費近萬元全由王麗麗個人負責。病情稍微好轉後又送雙陽看守所非法關押。
(7)張春生被市公安局一處綁架後蒙面帶到秘密的山上公寓坐五天五夜的老虎凳,後用皮帶吊起來,用皮條抽打,滿臉滿身受重傷後被非法關押在雙陽看守所。

16.吉林省榆樹市惡警再次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
2002年3月,徐秀輝、王玉榮、張化雲、鄭福祥,崔上雲、楊大光、王淑琴、李林、馮立軍、於冬輝、郭術學、陸淑華,楊佔久、劉大軍、張秀麗、任春英、雲慶彬、劉冠群及另兩名法輪功學員,榆樹市公安局非法沒收法輪功學員的一體機、電腦等許多財物。
2003年3月1日晚7點左右,正陽派出所惡警非法闖入民宅,將法輪功學員劉會君、張亞傑、李秀娟、範慧芳抓走,抄了劉會君的家,把貴重物品拿走(有集郵冊、錢等),而後還在劉會君家蹲坑,把郭樹學、凡玉芹、陳樹傑、蘇玉才、高秀芹、任春英、陸樹林等法輪功學員抓走。當晚在榆樹市公安局李秀娟、範慧芳被惡警迫害得不能走路,遍體鱗傷。

17.長春市興龍山農校洗腦班
(1)範廣勝:男,吉林省九臺市波泥河子中學生物學教員。2001年2月中旬被強行從學校暴力帶走,在無任何手續,不經本人同意情況下強行送入「洗腦班」。
(2)陶冶:男,吉林省長春市大屯中學教導處主任,國家幹部。2001年3月初被當地惡警強行從學校拖走,關進長春市興隆山長春農業學校「洗腦班」

18. 長春市綠園分局惡警的暴行
(1)姜殿武,吉林省農安小合隆法輪功學員, 2002年12月被長春市綠園分局綁架,惡警對他酷刑折磨,但他堅定不屈。目前姜殿武被非法關押在鐵北看守所。
(2)孫德峰,長春法輪功學員,在2002年10月23日上午10點半左右坐出租車途中被綠園分局劫持,惡警非法抄家,把大法資料點洗劫一空,損失一體機一臺、現金、存摺、法輪功學員所穿、所用、所蓋的被褥都洗劫一空,總共損失價值在5萬元左右。受盡嚴刑拷打,手指釘釘子、拔手指甲蓋、上大挂等種種酷刑。
(3)閆華偉於,長春市法輪功學員,2002年9月的一天突然失蹤。後得知他在電話亭打電話時被正陽派出所惡警綁架,在正陽派出所被四、五個20多歲的惡警毆打兩個多小時,臉部被打變形、眼球被打斜。後被帶到綠園區公安局。在綠園區分局院內刑訊室被陳龍、苑大川等惡警用老虎凳、上大挂(把雙手從後邊往上抬,從頭頂上往前邊壓,直到窒息才放下)等酷刑折磨,身體受到嚴重損傷。現仍被非法關押在雙陽第三看守所。

 19. 長春市朝陽溝勞動教養所殘害修煉者
(1)焦明峰,吉林省榆樹市法輪功學員,28歲,2002年4月講清真相,救度世人,被壞人舉報在家被抓,在榆樹公安局遭到惡警的酷刑、毒打,逼問大法真相材料和光碟的來源,但任憑邪惡怎麼折磨,也沒有從他口裡得到什麼。後被非法判勞教二年,送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一大隊。據知情人透露朝陽溝勞教所的惡警凶狠殘暴、沒有人性,使用電棍、木棒、鐵管子、鎬把、上大挂(它們叫上繩)、煙頭燒、體罰、強勞等等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2)李歐,2002年4月,被惡警抓進朝陽溝勞教所,因拒不配合邪惡,不配戴「名簽」,被毒打。當時管教在場,不但沒有制止,而且縱容惡徒,給惡徒鼓氣,使李歐被打得半昏迷,自己無法進食。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惡徒們還強制他「坐板」(朝陽溝強制管理的一種方法,讓人坐在小板凳上,一動不動,兩手放在膝蓋上,抬著頭,腰要繃直,實質上就是一種體罰)。因為他的身體狀況,惡徒左右一邊一個頂著他,後邊一個人用腿撐著他,防止他倒下,前邊也坐一個,這樣四個人一起撐著他,並宣稱:誰要不聽話就是這種下場。
(3)潘剛在勞教所經常遭受號長或包夾等勞改犯的打罵。在一次出工時,潘剛正念闖出,不幸被抓回,關禁閉並加期三個月。
(4)謝榮春,因不寫思想匯報,被加期,絕食抗議期間遭灌食、毒打。常用的打人工具是鐵管子、竹板子、三角帶等。
(5)王樹欽在勞教所期間造成雙目失明,小便失禁,後來精神出現障礙,生活已不能自理,至2003年6月末尚未得到有效治療,目前狀況不明。

20. 長春市興隆山洗腦班
(1)朱秀奎,吉林省藥檢所退休職工,62歲,教授。被單位綁架到洗腦班後一直絕食抗議。惡醫梁奇及其他十來個惡警給她強行灌食,先是下胃管,她就往下拔。後來歹徒們就把她「大」字形綁在床上,下鼻管,後來鼻管也下不了了,就給她靜點,這時她瘦得已經沒有了人形,卻仍能堅強地抵制迫害。
(2)高繼東,吉林省長春市涉外地稅分局的員工,36歲,會四國語言,是第一批被綁架到興隆山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據說被綁架到洗腦班之前就已絕食抗議迫害很多天,進來後繼續絕食5、6天。惡警開始給他灌食,灌食時聽到他痛苦的叫聲、嘔吐聲和惡警們的叫罵聲。每天灌1∼2次,大約灌了4、5天,這時他開始吐血。懷疑胃可能被損傷,惡警怕出人命就停止了灌食。高繼東當時被折磨得皮包骨頭,沒了人樣。

21. 德惠市振興派出所 電話:0431-7228777
劉恩錄,2003年7月15日早八點多鐘,劉恩錄下班回家,在德惠東立橋通往化肥廠的路上,被從後面攆上來的兩個女人挾持,其中一女人拿出手機給德惠市振興派出所打電話。幾分鐘後,振興派出所指導員徐金龍帶著幾個惡警坐著警車來了。後被判非法勞教2年,送到九臺勞教所。
2001年4月30日晚12時許,劉恩錄在做真像過程中,在東立橋南拐彎處被蹲坑的振興所指導員徐金龍等幾個惡警綁架,被敲詐2萬5千多元錢,基本都是借的。這樣一來使家裡生活更加雪上加霜,負債纍纍。

三、現公長春市第一批參與迫害的機構及惡人
1. 長春市綠園區公安分局惡警名單及電話:(地址:普陽街副81號)
石文學:公安局長 電話:0431-7613131(辦) 0431-8921938(家)
胡志偉:政委 電話:0431-7612538(辦) 0431-5186188(家)
呂衛東:副局長 電話:0431-7612108(辦) 0431-5989288(家)
宋令東:副局長 電話:0431-7613116(辦) 0431-8989900(家)
劉曉平:副局長 電話:0431-7613113(辦) 0431-2726123(家)
徐剛:副局長 電話:0431-7613120(辦) 0431-4963780(家)
李甲民:副局長 電話:0431-7613126(辦) 0431-5652114(家)
政保科的李合和阮大春,陳龍,朱志山、苑大川,朱 xx

2.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 郵編 130001  0431-4835965轉652
洪 虎(省長),王延偉(所長),李 忠傑( 副隊長 。手機 13331756242),呂 炙生 ( 一大隊長), 王 凱,石 磊 ,高 璐,於 冰,朱盛林,張宇,趙 東利,趙 曉東,張 志民,溫 保慶,付 國華 ( 大隊長),王 建剛, 範××(副隊長),鄒某,高志祿、楊光、王濤,趙輝、張鐵軍、韓志遠,趙 建平,陳立會,劉文瑞(副隊長),張偉,王和興,李 軍,陳 和新,高 志祿,陳 開義 (教育科科長),張 鳳鳴(管理科科長),林 炎志(副書記),王 雲坤(書記),許 暉,趙 某,徐 福民,崔 志偉,宿 浩,金 國龍,郜 玉軍,王 慶余,蓋 丹,孫 繼明,李 忠波,於 學文,趙 永,張 國華,劉 洪健,崔 洪雁,王 國發(副書記),馬 立軍,高 科長,張 福利,劉 文瑞,趙東立、劉曉雨、朱聖林

3. 長春市興隆山洗腦班惡人榜
「教育」(洗腦)組:組長陳聞專,副組長孫亞軍,組員瀋泉洪、張文革、李硯博(女)、謝威力、羅新初、張小威、曹岩、張書哲、王建平;
「管理」(打手)組:組長崔長義(後勤),組員齊興艷、王妍、李瑩,醫生梁奇(男,原部隊醫生,後來做某單位行政幹部,現被調洗腦班作醫生,對法輪功學員灌食迫害時他是一線劊子手),楊×娟;
主要頭目:主任:李長春;副主任:於長傑、曹大雷;陳文專:此人陰險邪惡;瀋泉洪:「教育」組陳文專的得力助手。
孫亞軍:13039136559,家0431-8969574;袁春曼:13943028341;曹岩:13019108210或13944068717;張小威:13514302178;趙一蒙:13019211021。

4. 長春市市委
米鳳君,杜學芳,孟德喜,

5. 長春女子勞教所
劉管教,馬管教,姜管教,賈宏岩,劉連英,王 偉

6. 長春市錦程公安分局
張 少禹 ( 局長)辦公電話: 5903726,傳呼:5678000 傳215101,住宅電話:5759989政委:王文君 辦公電話: 5905419,傳呼:5678000 傳215102住宅電話:5973268
副局長:鐘立秋 辦公電話: 5903727,傳呼:5678000 傳822086住宅電話:5991939
副局長:陳亞軒 辦公電話: 5903720,傳呼:5678000 傳215103住宅電話:5992680
副局長:杜起 辦公電話: 5905422,傳呼:5678000 傳215105住宅電話:5991525
副局長:孫平 辦公電話: 5902480,傳呼:5678000 傳215106住宅電話:5902664
副局長:余作英 辦公電話: 5903713,傳呼:5678000 傳215107住宅電話:5765108
毛 志勛,程勇,金光耀、徐洪偉、張景懷,史 永良,黃 會臣

7. 長春市白菊路派出所: 王亞輝,王佰軍
8. 吉林省610辦公室
省610盧全振: 省直工委610劉敏:鄭文恆,省委財經辦肖欣,葛中玉,張樹文,王中友,長春市國保大隊二中隊辦公室。李士長、高鵬、高偉,張維久等
9.長春市奮進勞教所地址:長春市寬城區,
所長:劉金祥 副所長:龍宇峰 紀查:周忠喜
10. 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所長:王曉明 副所長:劉鈺 張本權.政委:韓岱君
11. 長春黑嘴子女勞教所:所長: 範友蘭. 家庭住址:建陽街33號6樓右側門
岳軍,4638699,管理科長.自由大路305號省消防局宿舍3門601
廉光日,7919799,管理副科長;陽光路1-14號平房
李影,2749435,一大隊;北安路付21-13號2門503
劉瑚,2713607,一大隊;北安路文化胡同勞教局舍307號
閆立豐,7931582,一大隊;龍泉路南一胡同8號226棟中門
任楓,傳呼126(127)-5642509
張麗蘭,5675939,二大隊;同志街永昌胡同15號
呂慶玲,5648111--58177,二大隊;
付玉芬,9045219,三大隊;
席桂榮,5104049,三大隊; 南湖新村16棟1門102
申明蓮,傳呼126(127)--5829274,三大隊;
關薇,5705043,四大隊;小街5號樓38號
張桂梅,7965537,四大隊;西安大路168-2號 4門601室
李小華,5682402,四大隊;東嶺街20號5門302室煤氣舍
李文娜,5944889,五大隊;延安大路西一胡同29棟94號
溫影,8549060,五大隊;西昌小區318棟6門616號6樓
王麗梅,8663778,同上;
李桐,5938393,六大隊;
朱丹,2700303,六大隊;北安路文化胡同公安廳1棟2門212號
劉英,5651943 改成5652308,六大隊;同光路同光胡同133號1門2樓
欒雲娟 8726890,劉連英(2大隊副大隊長) 5182158,葉炯 8912561,侯志紅 2723754,付玉芳 5626543,田厚 5643627

四 法網恢恢,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正面臨全球大審判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是違反中國憲法,違反國際條約的,它實行的是先定罪,後立法及「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問題上從沒講過什幺法律。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調查,中國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被用於迫害法輪功,2001年2月27日,江××曾一次性撥發40億元人民幣在建築物大廈安裝大型的監視儀器監控法輪功學員;2001年12月,江一次性投入42億元人民幣建立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中心或基地;僅天安門一地,搜捕法輪功學員的開銷就達每天1百70萬到2百50萬人民幣;從城市到邊遠的農村,地方警察、公安局、「610辦公室」的官員到處搜捕法輪功學員,江為迫害法輪功估計至少雇佣了數百萬人為湫Я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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