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麼說胡錦濤不能跨上憲政路?
只須搞清了什麼是「憲政」,什麼是「共產」,就可以無誤地判定:胡錦濤是永遠跨不上憲政路的。----憲政以埋葬共產為先決條件!
1、「憲政」意味的是什麼?
答曰:憲政就是政黨政治,即多元政治,政黨是平等的社會力量,由平等的社會力量構成的政治是多元政治,並列政治。在憲政條件下,所有的社會成分、社會要素都是並列之分子。因而----
憲政就是橫向性結構的政治;不能,也不允許分子間有縱向的、垂直的關係。
2、「共產」又意味的是什麼?
答曰:「共產」意味的是全部,全部就是一統,就是無差別,一統也就是唯一。因而「共產」的本質是元一。而「一」就只能是一,「一」不能既是一又是「多」。因而「共產黨」意味著縱向、垂直,超越和駕馭。
在憲政的橫向性結構裡,又怎麼能容納與並存著一個垂直性、駕馭性的力量呢?沒有這種可能性。
胡錦濤若跨上了憲政之路,就意味著共產黨自覺放棄了專一、垂直、超越、駕馭,而還原進橫向聯繫結構之中,成為多元中的一元。可這樣以來,多元中的一元就不可能還叫「共產黨」。因「共產」的本質就是元一,垂直、支配,這些性質對於共產黨來說就不是可以動搖的,一動搖也就不是共產黨了。元一與多元是兩個觀念,不能互代,也不能互溶並存。這就像矛與盾:你只要有了「穿無不透的矛」,就絕不能再有「擋無不摧的盾」。僅僅這一點,就是胡錦濤所永遠無從邁出的,就因為 「共產黨」不是一個橫向事實,而是個縱向事實;不是多元中的一元,而是垂直駕馭的超越力量。它不能既是多元中的一元又是超越全體的至上。
所以說:胡錦濤永遠不能跨上憲政之路。
因為,一旦跨上憲政之路共產黨也就沒有了。
我們說,胡錦濤可以發動政改,政改的涵義比憲政寬泛。政改既可以滿足他對他的黨負責,也可以滿足他對有限民主的要求。但憲政能滿足的只是人性和正義,不能滿足對他的黨的負責!一旦啟動了政改,往往不可逆轉地會導致到憲政之路。但這兩個說法卻不是同等的。
二、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混淆?
因為實踐生活是由人的主觀能力支配著而發生的,它完全是個「能不能的問題」,是可經驗的,而「胡錦濤能不能或者什麼時侯邁出憲政第一步」,這裡關係到的只是胡錦濤怎樣認識和怎樣解決問題的問題。完全處於人類能力的運用範圍內。但在這個問題裡還包含著不屬於能力如何應用,而屬於「是什麼」的問題,即什麼是「憲政」,什麼是「共產黨」?它們不屬於胡錦濤的意志想不想,能不能的範圍,而屬於真理範圍。
在上我們已經回答了「共產」做為觀念它只揭示縱向性聯繫,只反映垂直性作用的力量。而憲政就與它相反:憲政決不承認垂直與縱向,只允許橫向事實。二者的關係就像經度與緯度,是不能合而為一的。任何社會只要進化到憲政階段,就不會允許一個叫「共產」的黨;而只要「共產」,就只能是垂直的,縱向的,不可能容化於橫向之中。也不可能做為一元而還原進多元之中。
在一群人中只要有母親,這群人就不可能是同一序列(輩份)的;而只要一群人是同一序列的,就絕對沒有母親。
因此說「胡錦濤能不能邁進憲政之路?」這一類問題的提出,事實上只是在追問胡的主觀態度,只樸素地把它看成個「想不想」的問題,至多包含政治環境的許不許的程度。其實,這不是一個祈使追問句,而是一個判斷命題,它必須對上述兩個名稱(憲政與共產黨)做出真值判斷,判明二者是不是同類,物以類才能聚嘛。這些提法犯了一個把客觀真理問題的判斷當成意志問題來追問的錯誤。
我們開宗明義地澄清了這兩個事物的質的差別性,就得出肯定的、萬無一失的結論:胡錦濤是在共產黨內部的會議上,以共產黨黨魁的身份,所談的是關於共產黨的政治改革,他心裏裝著的是共產黨的出路,他是為共產黨的存活而改革,憲政卻以共產黨的消亡為條件。雖然他或多或少也想關懷民間,但他活動的目的是為共產黨開劈出不滅亡的道路。所以不可能是憲政的。
把共產黨這塊冰放進憲政的沸水裡,既要水沸又要冰在是完全不可能的。
人家胡錦濤是站在對共產黨的負責上來談政改的,而「憲政」卻是以消滅垂直、消滅駕馭、消滅隸屬為條件的,二者可能在進程上有某種有限合流,但卻是戰略上的對立,有憲無共產,有共產無憲。
只有在胡錦濤僅以國家元首的身份,從出發點上就是以人類正義為歸宿,以人性為第一要務,以埋葬共產黨為代價的改革才能是事關憲政的。也就是說只有只對人負責,不對共產黨負責的改革才可能是憲政的。若胡錦濤有了只對人性負責,只對正義負責的勇氣,他就絕不會對共產黨負責,他講的就不是什麼「新三民主義」、什麼「三貼近」、什麼「發展是第要務」,什麼「執政為民」,而是「人人生而自由」,而是「自然上帝」,而是「自然法」。
可以肯定地說「憲政」不能指望胡錦濤,憲政就是主權在民!要靠自己救自己!
當然不指望胡錦濤也不是要仇恨他,也不是不配合他,也不是不呼應他。
只是說中國民主進程的路線是以打倒共產黨為不可或缺的條件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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