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年間 官員貪污高達四千餘萬人民幣
像衡陽大火事件中的官員腐敗一類事在中國時有所聞。據披露,從2000年到2003年三年間,當地共有486名官員被查處。據自由亞洲電臺11月17日報導,這些被查處的官員中不乏房地產、醫藥行業國營企業的負責人,以及省市縣政府的勞動局長、公安局長、街委副主任等人,以江蘇省建設廳廳長徐其耀等十二人就涉及四千多萬元人民幣的貪污款項。
據官員證實,進入十一月又掌握了一批新的貪腐案件,但詳細的情形不願意透露
除了南京之外,廣州市檢察機關近日也公布了今年以來對縣處級幹部的查處,包括副局級幹部15人在內共85起要案,涉案85人。近日曝光還有一系列個人和集體貪腐案件,包括個人受賂案件包括受賂二十萬元的河北省北戴河市公安局局長王克義被判刑十年,受賂行賂二十多萬元的遼寧省盤錦市人民檢查院反貪局黃姓局長入獄六年零八個月。
具有集體犯罪的有湖北省襄樊市孫姓市委書記為代表的74名幹部,其中包括市縣三十多名一把手,河北省辦公廳副主任,省國稅局局長李真已被執行死刑,受他牽連的除了47名廳處級官員外,近日省國稅系統有近40名幹部職工也因涉案受到處分。
一名香港時事評論員認為,要杜絕中國的腐敗現象,必須要有相當大的監督機制,包括媒體的監督以及司法和檢查機關的獨立才行。中國現在缺少一個精神支柱,孔子思想、儒家思想在過去的幾十年的共產革命被否定了,而共產革命又被後來的官僚資本主義的漸進過程否定了,現在是拜金主義,精神上約束就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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