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時報》是1881年成立的,開始是美國最不可靠、最腐敗、最保守、偏見性最大的報紙,原來是屬於一個家庭的。Otis先生在美國內戰的時候是當兵的,洛杉磯這個城市的發展跟他有很大的關係,他買了一大塊沙漠,一點兒價值都沒有,把別人的水給搶過來了,立刻值了很多錢。報紙從一成立之後,都是家族的私人工具,是他的房地產和飯店所有行業的宣傳工具,後來傳給他的女婿Chandler。1960年這個報紙基本是一個笑料,人家不當回事的一堆廢紙。1960年第四任編輯Otis Chandler,他下決心把這個報紙辦得跟《紐約時報》一樣,增加了編輯的收入,很重要一個變化,讓記者不要帶著家族利益,讓記者寫自己的觀點、自己想報導的事情。
《洛杉磯時報》變成一個嚴肅報紙實際是從1960年開始,開始獲普利策獎。70年代,《洛杉磯時報》在某一方面僅次於《紐約時報》駐外分社、廣告收入、發行量在60年代、70年代確實可以算是不錯的。後來第四任編輯讓位,第五任編輯是一個普通公司的CEO根本沒當過記者,一點兒新聞經驗沒有,慢慢把公司的很多雜誌、刊物變成Times Mirror集團。在六七十年代是美國第二大媒體集團,可是第五任總裁上去慢慢把Times Mirror公司的其它刊物賣掉,他把編輯和廣告之間的所謂防火牆給拆掉了,說版面沒有收入廣告就別要了,這對新聞行業是大逆不道的事情。很幸運,經濟方面的運作我根本不用沾邊。這個人是做CEO,他最終的目標是要讓股東拿到錢,讓股票的價值上升。但是這麼做最後導致一個危機,Staples Cneter事件,贊助了洛杉磯新的體育場像洛杉磯胡人隊、音樂會都在那兒舉行。CEO與這家Staples Cneter公司搞了一個和約,一起出一個特刊,寫軟廣告,特刊有二百萬美金的利潤,兩家分了。Staples Cneter裡面拿到一個VIP包廂,領導可以到裡面看比賽,受到那邊獨家賣報紙的權利。這個引起非常大的轟動,報紙的可信度受到打擊,很多人說報紙不可信任我們不訂了。報紙最後被賣給芝加哥先驅報集團,造成美國第二個最大城市沒有當地經營報紙的局面。
原來我們的報紙很寬,打仗期間都是新聞,沒有什麼廣告。但是平常一條新聞圍的都是廣告。現在分7個版面,週末15個版面。報紙賣給芝加哥先驅報集團之後有一些改善,新上任的編輯是從太陽報過來的,是辦報世家,他的目的還是恢復像《紐約時報》一樣。他採取了一些舉措,原來的A版又是加州新聞又是國際新聞又是國內新聞,除了最重要的新聞,其它都放在B版,比如加州新聞、洛杉磯新聞都在B版。A版一般放頭條,調查性新聞、講故事類文章一般也搶著在A版登,我們按照英吋來計算文章的長短。一英吋等於350個英文字,十英吋以下我們覺得沒有必要自己寫,50英吋以上要批准,打仗的時候有例外,跟北京不太一樣。
什麼樣的東西能登頭版
什麼樣的東西能登頭版呢?第一,有專門的編輯來管。 第二,很多時候登在頭版的文章,是一個記者很長時間沒有登文章了,就給他一個機會讓他登頭版,而不是從新聞價值來說是多麼重要。報白宮跟鮑威爾的記者每天都要有報導,有長有短。我有時候一個星期三四篇文章,有的時候一個星期一篇沒有,因為我是自由撰稿人,我的文章一般分兩塊。一個是一天能寫出來的文章,一個是專題文章,專題95%左右都是我自己決定的,很少有上面指派任務給我,每日的日常新聞我自己都知道寫什麼,很少編輯告訴我寫什麼。新華通訊社也好,路透也好,一天看五六七次,看看有什麼新的重要新聞線索。我自己寫文章還是不寫文章,主要是看看能不能增加這個東西的價值。我如果只有兩三個小時寫出一篇稿子,問題是我能不能寫得過路透社、美聯社,我能不能增加報導的價值。如果做不過它,我就不寫這個文章,除非這個報社非得要。
除了版面之外,我們駐外分社有23個,國內有9個,加州有5個。我們一般的工作是這樣的,記者9點上班的時候,我們的稿子能到他們的桌子上電腦上。我們一天都是出去報導寫東西,12點左右發出稿子他就能收到,上班的時候能夠看到。9:30左右開編輯會議,決定每天要登什麼東西。北京時間差不多一兩點鐘如果有什麼更改或者有什麼新東西還可以發出消息,到中午有消息我們還可以發,有一兩個小時寫出文章。印刷的過程當中還可以插入文章,印出一百萬份報紙,可能最後三十萬有我的文章,前面的都沒有。週期性還是有的,不像廣播沒有週期性,什麼時候都一樣。過了下午一兩點,基本就是沒必要發東西。發了稿子之後,一個編輯先給我們改稿子,編輯有兩種,他能不改的就不改,讓你發揮自己的長處。對喜歡改我稿子的編輯,我跟他就是討價還價,我一定維持原樣的一定要跟他說為什麼為什麼,如果我認為不重要的他改就改了,他給我編輯完了之後給我發過來,我再改再給他發過去,有時候要做這麼幾個來回。國際記者也寫體育也寫電影,也寫國家大事,也寫IT,什麼都不專,什麼都寫一點兒。國際記者給我們編好文章,然後再發到其它部門。有的體育或者IT是那邊的編輯給我們看給我們改。我們有一個FOOD版,他們有自己的廚房在那兒,比如做一個報導,介紹中國豆腐給觀眾,可能要提供一個菜方,他要拿這個東西在自己的廚房按照你給他們提供的菜方做著看看是不是這個味道,這樣給你把關的人很多,這樣我很放心,給我挑刺比較多我也很感激,我寫文章就怕有什麼不準確的。
首先我是人,其次我是記者,最後我是美國記者
外國報導經常遇到一些問題,我現在的編輯當中有很多是沒有做過記者,也有很多是做過的。《洛杉磯時報》這些編輯沒有一個是在中國呆過的,沒有一個是在中國工作過,沒有一個比較瞭解這兒的情況,有的時候覺得很失望,我寫得再好人家也看不出來,人家也無所謂。甚至有一些特別荒唐的事情,有一個外電報導,河北有地震,編輯打電話給我說,美聯社報導地震造成萬里長城出現裂縫,我說不是第一個,裂縫很多。我們作為特別大眾化的報紙也要考慮到讀者的問題,我們的讀者對中國確實一無所知,不知道鄧小平是誰,不知道中國大陸、臺灣、香港之間有什麼區別,地理位置在哪兒。寫文章裡面這些東西都要解釋,解釋就帶來它自己的問題,要不解釋就出現一個什麼問題,信息不夠,人家不瞭解,信息不解釋沒法用,可是解釋又變成問題,容易形成標籤。朱溶基變成了經濟沙皇,鄧小平變成最高領袖,臺灣變成分裂的省份,對中國人來說非常荒唐,他們不認為是這麼回事,可是要有一個解釋,要說清楚中國跟臺灣現在是什麼關係,歷史上是怎麼回事,有很多寫法。
過分依賴於同樣的消息來源,外國媒體對中國報導重複太厲害,大家都寫一樣的東西,採訪同樣一小撮人。在中國很可惜,國內的信息來源非常豐富,國內媒體非常多,老是寫那些東西對讀者實際是很不利的。
在西方媒體裡面,關於中國新聞的份量還是太少,更重視歐洲,同樣一件事情,比如夏天的水災,歐洲也有水災,中國也有水災,就是報導歐洲的多,或者對伊拉克戰爭的報導,歐洲反應比中國反應更重視,這也是一個編輯的問題,也是記者的問題。
我自己遇到美國媒體的一些問題,一個是可信度,我覺得現在美國媒體在美國公民自己的眼裡可信度比較差,人們對自己的報紙沒有信心,覺得消息不可靠。有人問採訪人不願意署名怎麼辦,有的記者採訪獨家報導,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消息來源,如果報導全是這種人,報導的基礎很不牢固,可信性比較差。兩樣消息來源都可以用,可以署名的比如說一個學者,一個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官員。我認為一個人的名字不能用,這是比較差的。
讀者的興趣,前一段時間《新聞週刊》有一個岳飛是不是民族英雄的討論,我寫了一篇報導。《華夏文摘》看到我的報導,它覺得很納悶,《洛杉磯時報》怎麼會寫這麼一篇文章。我的同事也很奇怪,我怎麼寫已經過去了上千年的一件事情,這是讀者興趣的問題。在美國國際性的報導,20年以內下降了百分之七八十。電視這塊下降的最明顯,從原來國際報導佔45%左右到現在有17%、18%。讀者不感興趣國際的,尤其是文化性、歷史性的,很多人批評調查性的報紙就是不賺錢,只是給報紙增加風險。報紙公益性、事業性的問題我是非常重視的,好像在大學課程中,大學生不感興趣歷史那就取消嗎,我覺得不太可能。美國有一個有線電視臺專門播國會開會討論,關於政府方面的問題。這個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是枯燥的,你不願意看,可是總有人感興趣。我寫文章很多時候是從這個角度出發。
我到某個地方去採訪,被採訪對象不高興打我一頓或者聚集打手毒打我,我在報導當中寫不寫這個問題?筆者挨了一頓揍,或者說一個外國記者到現場被虐待。我個人看法是,文章當中能毫無自己的跡象為佳。報導像鏡子一樣,你不要看鏡子,你要看它反應的內容。對我自己來說,美國媒體最大的弊病是記者的明星化,記者本身成為新聞。中國慢慢也出現這種問題。打仗是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比如說我是一個美國記者,我在巴格達,我在某一個路口觀察伊拉克兵,準備埋伏美國兵。我是不是告訴美國兵,免得他們被打死呢?或者我跟著美國兵,我拿不拿槍呢?我想絕對保持中立,絕對不拿槍。埋伏你自己國家的兵,你要考慮你首先是什麼角色,先是記者還是先是一個國家的公民。我自己的看法是這樣的,首先我是人,其次我是記者,最後我是美國記者。我考慮我對人類提供服務,而不是對某一個國家進行義務。
我覺得三百塊有點太小看人了
道德方面的問題,一個是收錢的,我也去了一些IT公司的發布會,打開文件夾的時候有一個信封,三百塊人民幣,我能推掉就推掉,給街上的窮人也行,或者用這個錢請人家吃飯也可以。我覺得三百塊有點太小看人了。我採訪之前一般先說遊戲規則,我寫這個文章是什麼目標,我的立場是以被採訪人的利益為重,同時我們有一個政策,寫完了的稿不給被採訪人來看,免得影熳詈蟮母寮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洛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