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吁香港實現民主後再議國安立法
據回顧與展望雜誌(亞洲版)報導:董建華政府及其北京的後臺老闆看起來理解不了為什麼香港人民仍然對提議中的國安法憤慨不已,既然如今的國安法提案中已刪除了大部分爭議性的條款,而且對公民自由的限制並不明顯甚於西方民主國家類似的法律。那麼就讓我們幫著找出答案吧,萬一他們沒有7月9日晚上香港市中心5萬人的集會中得到要領。問題的答案就在於「民主」二字。誠然,美國、英國這樣的國家為保障國家安全也限制一定的公民自由。但他們只有在公民投票贊同之後才可以這麼做。而且當者深知,他們如果濫用手中的權力,他們就將在下次大選中失去權力。
相比之下,香港人民從未以任何形式同意他們的公民自由可以被由北京強加給他們頭上的政府所剝奪。這樣一個政府早已在大多數香港人的心目中失去了合法性。7月1日的大規模示威遊行已生動地說明瞭這一點。
香港特首董建華在他的通常強硬的政治同盟們為民眾的普天怨氣所嚇倒之際,推遲了原定的本星期通過國安法的計畫。但這是策略性的退卻。他仍然堅稱,為了中華民族的光榮,必須盡早實行該國安法。而對於民眾要求進一步擴大民主的呼聲,卻表示不妨晚些日子再解決。
這表明,董建華先生幾乎沒有從7月1日的示威遊行中學到什麼東西。示威抗議不僅是針對他為這一不受歡迎的法案所作的努力,而且是由於民眾對董建華政府的更廣泛意義上的不滿。因為該政府不能代表公眾的利益,而且公眾對該政府的產生沒有任何發言權。
僅僅舉行新一輪關於國安法內容的大眾諮詢是解決不了這樣一個廣泛的問題的。這當然不是說這種諮詢不至關重要。董建華政府在上次關於國安法進行的虛假民意諮詢之後畢竟還是對草案進行了修改,儘管他們沒有公布草案內容,而且編造了高支持率數字。
然而,任何民意諮詢都應該超越法案內容本身,而包括進去一個董建華一直極力迴避的問題,即他的繼任者是否可由公眾選舉產生。董建華這個由北京指定的特首似乎無法明白,香港的國安法永遠也不會獲得像西方民主國家類似法律所獲得的擁護,除非該法也是由一個民主政府,或至少一個正迅速朝民主方向邁進的政府來實施。
理想的情況是,該法應推遲到香港特區完全實現民主之時再實施。不過,香港人民總體上說來是溫和的,這一點已被近來的和平示威抗議所證明。由於基本法,即香港的小憲法,規定不允許在2007年之前直接選舉特首,不允許在2008年前選舉立法委員會的所有席位,所以,如果董建華和北京方面能明確表態到時候一定實現全民普選的話,大多數人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能允許更早些時候實行自由選舉,將更得人心。
香港民眾不應只是坐等他們溫和的主張會最終得以滿足,因為就董建華而言,阻礙民主進程與以國家安全的名義侵蝕公民自由,同樣是對中華民族的光榮來說至關重要的。但不論如何,香港人民的力量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這一成果一星期以前還是不可想像的。成果就是,董建華政府被迫放棄了最具鎮壓性的條款(比如像有關香港有權禁止法輪功等團體之類的內容),被迫完全推遲了對國安法的實施。
人民的力量能否迫使董建華及其北京的後臺老闆在現階段推動民主是擺在香港面前的下一個重大任務。(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 關鍵字搜索:
-
外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