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堅定不移地玩弄親民工具 胡錦濤七一講話評論之四
在胡錦濤的講話中,有點具體內容的地方,也就是對胡溫體制上臺以來用力最多的親民路線的強調,講話全文1萬2千多字,用四分之一的篇幅論述親民路線,所謂「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新三民主義。必須承認,胡的講話對「親民」的強調力度,超過改革以來的任何一位黨魁,他說:「要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用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來衡量我們的一切決策,……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 國內御用精英在解釋講話的精髓時,也強調講話的創新在於把「三個代表」的本質解釋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而我在前面已經指出這絕非創新,不過是對十六大報告的選擇性解讀而已。
胡溫親民路線的更深層的本質,是「黨權為本」而「親民為用」的統治策略。胡錦濤要求中共黨員做到「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的根本原因,絕非是為了啟動還政於民的政改,而僅僅為了鞏固政權及自身權力。胡的講話已經自我坦承,道破了其親民的實質:「人心向背,是決定一個政黨、一個政權盛衰的根本因素。……只有順民意、謀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才能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正是為了使中共的獨裁權力能夠「永遠立於不敗之地」,毛澤東才會大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高調,其後的所有黨魁才會在親民上大做文章。而且,中共的歷史顯示,往往在兩種情況下,中共高層最強調走親民路線。一是權力交替後的政治新人初登大寶之時,一是嚴重的社會不公導致民怨沸騰之時,而胡溫的當下處境,正好又兩者兼具,所以,「親民」就更是胡溫鞏固自身的權力、提升自身的威望和安撫民眾不滿的需要。十六大以來,新上臺的胡溫二人在親民上最下功夫,也已經從親民姿態中嘗到了甜頭。於是,與奢華浮誇的江澤民時代相比,「平易親民」和「務實高效」就成為胡溫體制的標誌性品牌,幾乎是無所不在地、時時刻刻地加以凸出親民姿態。
比如,溫家寶的短短46小時的香港行,就不辭辛苦地做足了親民姿態,有人還為溫家寶總結出「親民」的「九項第一」:1.舍棄豪華房車而與隨員共坐小巴出訪;2.舍棄總統套房而入住商務套房;3.隨團車隊減半至20輛;4.代表團及隨行人員減至40人以內;5.首次有總理級領導人出席升旗禮;6.首次探訪民居;7.不出席大型宴會;8.首次越過保護區,與港人全接觸;9.首次由陸路返內地。雖然溫的親民得到了港人的歡迎,但他卻把握著嚴格的政治底線,不越過雷池半步:
事實上,平民總理應該知道:從啟動23條立法的第一天起,港人的反對就從未停止過,而且愈演愈烈,波及面越來越廣,甚至連平日裡反對街頭政治的「保守紳士們」(如法律界),即便是平日裡不太關心政治的影視界(如著名導演徐克、徐鞍華等人),即便是平日裡親大陸的媒體(如明報),也在溫和的手段用盡之後,選擇了走上街頭,加入到反23條的最後衝刺中,七一的大遊行最保守的估計也高達50萬人。可見,溫家寶在港時期,政治上反對23條,正是港人的最大民意。港人對平民總理首次來港的期待,起碼是希望他在出席完回歸慶典之後,還能多停留幾小時,即便不敢與遊行隊伍親密接觸和直面民意,也該在一定的距離之內,感受一下港人強烈反對23條的民意。
溫家寶無論多麼想用經濟大禮和親民作風來贏得港人的民意,也決不會與港人反23條的主流民意進行親密接觸。在骨子裡,他的親民是經過審慎的功利計算的,只要不越過中共的制度底線,他就馬不停蹄地光顧淘大花園、威爾斯醫院、工地、碼頭、廣場(商場)、交易所等地,而只要有越過中共製度底線的危險,哪怕是一次簡短的問答,他也決不會直接面對港人的反對性民意,更不可能惠及七.一反23條大遊行,哪怕這是現在的港人最關心的大事,哪怕50萬人大遊行已經盡顯主流民意。要不然,溫家寶的行程安排,決不會正好與大遊行錯過,也不會迴避與香港的大學生見面。
中共高官的親民,至多是俯身傾顧和為民作主的救世主姿態,是自上而下的行賄式的恩人關懷,不可能具有尊重民意的現代政治文明風範。獨裁者的親民,只要求民眾高呼 「謝主龍恩」和「奴才該死」,而決不允許民眾具有獨立發言和反對政府的權利。不過是對民眾進行物質和精神的雙重詐取:先是在物質上詐取民脂民膏,然後再通過施舍本該屬於民眾的麵包,而在精神上詐取民眾的感恩戴德和馴順依附,從而形成了本末倒置的官民關係--被供養者變成了仁慈的恩人,而供養者卻變成了被拯救的乞丐。
被輿論高度關注的大陸和香港的七.一,令人失望的是北京政權及其傀儡特首董建華,而令人鼓舞是熱愛自由的普通港人。在大陸,有網友在看完胡的七.一講話後感嘆道:「今夜沒有奇蹟!關上電視睡覺!」而在香港,我卻從網際網路和香港朋友的電話中感受到奇蹟:自由香港在大陸政權和傀儡港府的雙重打壓下,有50萬人參與反23條大遊行,為自己、也為所有追求自由的人們創造了政治奇蹟。
由此可見,能夠得到真正尊重的民意表達,不取決於統治者是否有尊重民意的主觀意願,而取決於是否有能夠逼迫統治者不得不尊重民意的制度。而這樣善待民意的制度,只能誕生於民眾的主動爭取之中。
2003年7月11日於北京家中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評論家
《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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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